救赎
(1)
窗帘上投射出灯火下若隐若现、拉长变大的人影,像巨型的野兽,凶恶地露出獠牙,把猎物粗暴地拖进巢穴中撕咬。锁得紧紧的窗户掩盖住了皮带抽下划破空气鞭向皮肤的声音和男人吆喝猪狗般的谩骂和大笑。羸弱的男孩桀骜不驯的眼神直勾勾地盯着他,锐利得如开锋的刀刃,紧紧地抱着眼神呆滞的母亲,裸露出肢体的地方布满淤青。一脚又一脚,肉体碰撞发出闷响。
他拼了命把门打开,又被酒气熏天的男人提着领子扯了回来。
“小兔崽子还想跑?”
疼痛让人感觉到死亡的逼近,意识开始模糊。他悲哀地看着这个叫做父亲的人,对还未开启的人生不甘又失望。
他已经没有力气反抗了,毕竟年纪还太小了。痴傻的母亲惊慌得颤抖着枯槁起皮的嘴唇呢喃,瞪大了眼睛。
眼看巴掌挥下——却没有等来意想中的疼痛。
头顶一声巨响,温热的液体一滴滴落在男孩脸上,男人闷声倒下。
他看到门口站着和他年纪相仿的男孩,白色的上衣溅上了血迹,身体战栗着,胸膛起伏,喘息不已,但眼神十分坚定,透出一股狠劲。
男人的旁边掉落了一把沾血的椅子。
救人的男孩是这家人的邻居,他父母闻声而到时,被吓得不轻,赶紧报了警。
男人没死,因为家暴被剥夺了抚养权,男孩和母亲在舅妈不情不愿的脸色中被接到了舅舅家。
(2)
有关青春的回忆中,总有窗外蘸着阳光,开得明媚的花;总有风鼓动着窗帘,让光影交替横斜,细细碎碎地洒在少年人沉睡的脸上。但这与陈久的记忆无关。春,阴雨连绵,光线昏沉。那是一个潮湿的,滋生着疯狂与欲望的春天,催熟了在很久之前就埋下的种子。
陈久和林霄上了高三,自然而然就成了同桌。每一天,陈久都拿着本子记录着什么,林霄好奇地支着手凑上去时,袖子落下来,露出一截手肘。他见陈久被扒拉得凌乱的刘海缝隙里漏出目光,无声地看着他,故作缓慢、吊儿郎当地盖上本子。
“什么玩意儿当宝贝似的。”林霄嘀咕着挪了回去。
“小说素材而已。”陈久突然拽住他的胳膊,靠过去,整个背部压在他身上,林霄差点从椅子上翻下去:“你有病?”
“睡会。”
路过的同学啧啧叹奇:“久哥又对林霄动手动脚。”
陈久笑着不置可否,转过头去掐向林霄的脸,暧昧的眨眨眼,接着就被冷漠地一把推开:“够了啊。”
陈久的生活平静了很久,就连舅妈时不时的冷嘲热讽都可以视而不见。母亲的精神状态一直不好,她其实长相很标致,但成年后精神疾病突然发作,之后就被找不到老婆的老酒鬼娶来生孩子,又拳脚相加,长期营养不良,落下了病根,陈久这些年来照顾她很吃力。
林霄的出现,就像是下水道中的老鼠看到了光,让他贪婪地想,这像虫卵附着的枝干,也像馊掉的面包一样的人生,也能够有被人摘取和咽下的价值。他干净、温和,穿着校服的时候是女生心中初恋的模样,不知道他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男孩时,哪里来的勇气敢把椅子往陈久父亲那个人渣的脑袋上砸。
(3)
春天的末尾,月考的考场上,陈久被猝不及防喊了出去,班主任的话,让他沉默地垂下了眼,安静的说了声知道了,好像并不是那么意外,像是做了长期的心里准备面对这如期而至的噩耗——母亲去世了。
母亲的出葬从简,焚成骨灰,埋进公墓。风雨欲来又久久不下的天很沉闷,压得人难以喘息,林霄穿着黑色的衣服,沉默地立着,看陈久摩挲着粗糙的墓碑,一言不发。
“这对她来说其实是个解脱。”林霄说。
“每次看到她我都很痛苦,可是她即使疯了,在我被打的时候却总是下意识地保护我。”
“人不能只看着过去,陈久。”
那双干净的眸子里闪烁着的信念太过纯粹和明亮,陈久回头和他对视,突然上前一步,轻轻地抱住了他。
皮肤的暖意透过单薄的衣服传递,在身体里游走,融入四肢百骸,在心脏的位置集聚。林霄愣了几秒,又缓缓地、缓缓地伸手轻拍着他的背。
“我失去了唯一的亲人,林霄。”陈久轻声说:“一直不敢告诉你,医生说我可能也有遗传这种疾病的风险,在未来的某一天,也许我也会变成你的陌生人。”
林霄许久没有说话,接着叹了口气:“如果有那么一天,你也不会变成一个糟糕的人,就像你妈妈仍然能得到你的爱一样。”
(4)
大四,林霄来找陈久。他们并肩坐在空旷的教室里,窗外的阳光静静流淌着。
“我加入了无国界医生组织,要去塔拉雨林支援,两年。”林霄突如其来的决定,让陈久愕然。
这片雨林被各大武装集团割据,常年混战不休,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管理,难民数量多到可怕,却无人敢提。
陈久想说不可以,但看到他仿佛如一泓清冽泉水的瞳孔,要说的是话卡在了嗓子眼里。他好像生来就不适合苟且活着,而是生于长空,迎风远行。陈久比任何人都了解他,看似淡然安静,却比谁都勇敢洒脱。
“你这是在用自己的命去冒险。”
“我不怕燃烧。”林霄含笑的眉梢跌落下来:“陈久,我们都有各自的活法。不要把过去当成人生的定式,不要把怀念当成人生的全部,也不要笼罩在遗传病随时会发作的阴霾里,你应该为自己精彩一点。”
“你的爱都是无差别的。”不是在质问,而是在陈述,他双手抓住林霄的肩膀,力度大得捏出了指痕,神情却出乎意料地平静:“你不是一直想看我在写什么吗?拿走吧,等你回来的那天再翻开它。”
在绝望中生存过的人,可能才会明白饕餮对食物的贪婪与渴望;夜莺不想为玫瑰歌唱,而是想摘下占有它。但他无法开口把他留下。
(5)
塔拉地区爆发了大规模的瘟疫,这里潮湿闷热,动植物繁多,医疗条件落后,传染病肆虐也不足为奇。
林霄感到发热。他有心理准备,但病来如山倒,仍会有些恐惧。
直到身上开始水肿,被隔离开,他突然想到自己该看看陈久的笔记本。
笔记本被雨水浸得湿漉漉的,他摸索着纸页的边沿将它打开。因担心受枪击,他一直把本子带在身上,上面的字迹被雨水浸泡得模糊不清。
字字句句,载满高中三年或清晰或模糊记忆。三年的1095天,从不间断。并不是小说素材,而是陈久对林霄的“观察日记”和每一天有意思的对话,包括林霄要偷看笔记本也被写进了里面。
最后一页写着:“将我的记忆交还给你,如果你可以活下来,就重新带回给我。”
窗外的雨噼里啪啦敲打在树叶上、屋檐上,同放肆的情绪一同浇下。院子里的花瓶被风打碎了,再也无法聚合起一个无暇的完整体。他感到意识无比模糊,没有实感,脑内一片空白。
沉睡时,有人向他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