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回顾:《男友28我18》
段离篇
01
开这家书吧已经两个月啦,我等的那个女孩,还没来。
三年前,我决绝地告诉她:“我从未对你有过感觉。”其实是谎话。
我早就察觉到了她的喜欢,那个傻姑娘,喜欢什么都写在脸上、刻在眼里。
她傻乎乎盯着我看的时候,我看似面上波澜不惊,实则心里像沸腾翻滚的火山熔岩。我给甜品摆放薄荷叶的时候,紧张得差点把薄荷叶揉碎,那是我第一次那样小心地挤番茄酱,因为我的手在不自觉颤抖。
这么多年,我习惯了像她一样的小姑娘爱恋的目光,现在娇生惯养的女孩子,对会做吃的帅哥貌似毫无抵抗力。我做我的工作,她们犯花痴与我无关。
可是,菲晚和她们不一样。
我记得她刚来书吧的时候,笑嘻嘻地和大家打招呼:“我叫方菲晚,芳菲不尽,年华不晚,大家可以叫我晚晚。”
她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整天都乐呵呵的,看见吧台边的冷气柜里的甜品,就走不动路。
书吧客人不多,她负责擦桌子和收拾餐具,客人没吩咐的时候,她就一个人点上4、5份甜点,坐着慢慢吃。
“晚晚,你点这么多,一天工资都不够吃吧?”书吧里的另一个服务员出声问她。
“来,一起吃啊,我就想每样都尝一点。”
我心想,一个心血来潮体验打工生活的娇娇女,估计做两天就回家了吧。
02
没想到,过了一个星期,她还越干越自在。
老板不在店里,也没人管她,她把店里的食物都吃了个遍。
她兴冲冲让我教她做食物的时候,我也不知道,怎么就答应了。
也许,潜意识想和她距离更近一点吧。
可我心里清楚,一个书吧打工的甜点师,和一个大学都没毕业的小姑娘,估计只能是过客的关系。
她笨手笨脚地切土豆,不小心切到手的时候,我着急地给她包扎。我第一次认真地看这双手,食指白嫩纤长,顶端的指甲泛着粉色的光,让我明白高中时课本里“手如削葱根”的含义。
那个时候,我想起了村里那些皮肤黝黑,手指短粗的女孩,没有一个像她一样美好。
那双美丽的手,昭示着她优越的家境。我,一个拿着微薄薪水,还要养着一家老小的农村穷小子,呵护不了这朵温室里的娇花。
在此之前,她加我微信,总给我发消息,用尽各种借口找我聊天,我回复及时,是因为对她是有点好感的。
生活无忧无虑,每天笑得甜甜的女孩,换做任何一个男孩都不会讨厌吧。
但现在我明白,我负担不了她的未来,就不能让她有期望。
03
这傻姑娘巴巴表白的时候,我用尽理由,想让她明白她对我不是喜欢,她坚定地说:“我18岁了,是成年人,分得清什么叫喜欢”的时候,无形地提醒我,她还是个刚成年的姑娘,而我已年近而立。
22岁的时候,我喜欢一个女孩,是打工认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