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岁岁声声慢

2019-01-21 16:04:58

爱情

1

今年开春后,雨水比往年充沛,萧予北是极讨厌这种湿漉漉的天气的,他自小就患了风湿落下腿疾,每年这个时候,都疼得厉害。

在这寻常平淡的一天,萧予北接到了一封信。

给他寄信的是港中大的教授。

港中大图书馆处理尘封已久的旧书库时发现了历任图书馆管理员的笔记,而在这里面,就有梧之当年是管理员时留下的笔记本。

笔记本的内容将时代的变迁所记录下来,教授看到了其中的文学价值,希望能出版让世人所看到,于是寄信联系了相关人员希望得到同意。

外面依旧是阴雨缠绵,萧予北将信放下,便决定起身出门。

2

上世纪改革刚开放不久,香港百废俱兴,一片萧然,许多企业家瞄准商机从内地赴港,而梧之是上海人,她父母下海经商失败后,便又随主流来了香港定居。

九龙是市井气浓郁的老街,萧予北住在荔枝角塘的一栋唐楼,梧之一家是在一个风平浪静的日子搬到他家隔壁。

萧予北坐在明亮的绿漆木框窗前看书,而外面街上和楼道间,众人呼唤的一声声“梧之”彼此起伏,就那样传入他耳朵里。

原来是梧之趁大人不注意时候偷跑出去了。鬼使神差般,他撩起蓝白相间的窗帘看了一眼,隔着重重光影,看到了她。

那天他只看了半个小时的书,却只记住了梧之这个名字。

梧之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每天穿着脏兮兮的格子衬衫配背带裤满世界跑,那时她留着极短的平头,凭着个性鲜明的外貌以及性格,她搬来唐楼不到一周,荔枝角糖的街坊都已久仰她大名。

这样与他大相径庭的女孩子,他从没想过有一天会和她产生交集。

在一个骄阳似火的中午,桌面上的电风扇不知疲倦地驱散热气,萧予北百般无聊地打开电视机不停地转台。

有人砰砰地敲他门,用着蹩脚的粤语急促地喊:“开开门!”

他一听这软软的上海口音,就知道是梧之。

梧之戴了一顶棒球帽,光洁的额头上冒出细细的汗,身上穿着洗得褪色的牛仔裤,她一双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

“你好哇,萧予北同学,我是你的隔壁邻居,我叫梧之,我能进去躲躲吗?”

3

萧予北是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附近的家长若是用一个孩子作为成长标杆举例,那么必定会选择萧予北。犹豫不过一瞬间,他便听到了楼道里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他偏过身,让她躲进自己的房间。

梧妈妈找遍了整栋唐楼也未能找到梧之,最后只好提着竹竿走了。梧之趴在阳台上目送她的背影,与他相视而笑。

因为怕梧妈妈折返,梧之在萧予北的家里躲了一个下午。梧之百般无聊地坐在地板上看电视,他在一旁安静地陪她。后来萧予北发现自己的一生,从未对她说过一个不字。

夏日悠长,再回想时,只记得坐在身旁的好姑娘。

不久后梧之的父母安顿下来开始创业,初期打拼时十分艰辛,于是护送梧之上下学的任务就落到了同校的萧予北身上。

每天清晨,萧予北都早早起来带梧之先去吃早餐,然后再去学校。九龙是老街道,这里的人都勤奋朴素,天还没亮早集就已开张。

梧之跟在萧予北后面的头一年,可谓是吃遍了九龙。最奇幻的一次经历,是小贩刚将一碗热气腾腾的描花公鸡碗递给她,她还来不及付钱,面前的小贩脸色一变转身退着小车就跑,而这时小贩管理队手里拿着执警棍紧追上来,与街头小贩之间上演猫抓老鼠的游戏。

梧之吃完了那碗车仔面,感觉自己看了一出港片打戏。

在那个索然无趣宛如黑白默片的年代里,和萧予北初刚认识那几年,可以说是梧之最快乐的童年时光

有了萧予北的辅导,她的成绩不再是倒数,而她所闯的祸,萧予北也会替她圆谎。终日无忧无虑的她,却从没想过这种事无巨细的守护是多么难得。

4

上了中学后,女生们流行穿半身琴裙,但梧之嫌麻烦,因为她最喜欢的是放学回家时,从下坡路飞快地踩单车滑下去,迎着呼啦啦的风,双手离开车柄,大声笑着,“予北”、“予北”地喊在前面等自己的少年。

这日晨曦透过薄雾,梧之上身穿着白色卷边蕾丝衬衫,而下身搭了一件黛色裙。萧予北慢慢地推着单车,梧之就在他旁边,他低头就可以闻到她抹的发油,是淡淡的茉莉花香。

萧予北皱着眉问她:“梧之,你偷穿你妈的衣服了?”

梧之脸上是被说中的羞耻神情,她声音低低的:“你别说出去。”

这种反常让萧予北非常不习惯,他语气生硬地说:“以后别这样穿了,不好看。”

“啊?”梧之一张脸涨得通红,有些支吾起来,她喃喃道:“那……贝尔斯是不是也不喜欢呢?”

萧予北瞬间惊怔了一下,稀薄的阳光落在少女红通通的脸上,他忽然发现在自己迟钝的后知后觉里,她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蓄起了长发,原本短短的头发现已及肩,随着五官慢慢长开,即便是低头的那抹娇羞,也很是吸引人。

贝尔斯是中英混血,和萧予北是一个重点班的,而低空飞过考上培正的梧之则是在平行班,她放学早,会跑到萧予北的教室外面等他,她的目光有时候长久地落在他们教室里的某处,他转头时,她就会受惊般看向一旁走廊边的海棠花。

萧予北一直以为她是等急了在看自己的。

不知为何,他觉得胸口闷了一口气,有些烦躁地开口:“你该不会喜欢上他了吧?”

梧之吓了一跳,虽然萧予北平时对她冷言冷语,时常嘲笑她,但是像这样恶狠狠的语气,却是头一回。

她委屈极了,声音极轻,为自己辩解。

“可是……喜欢一个人没有错呀。”

后来过去了很久很久,萧予北已经忘记当时听到这句话时候的心情了,人生有那么多分岔路口,而在这平淡无奇的一天,于他的人生而言却好似风起云涌,变了一个方向。

喜欢一个错的人,到底是对还是错?

但感情不是考试,本身就不是用对错来评判,你写对了所有答案,可能也比不上对方愿意交一份白卷。

5

梧之喜欢贝尔斯这件事被萧予北知晓后,很快成为他们二人共同拥有的秘密

那时香港还很穷,很多学生看上去都是面黄肌瘦,一副吃不饱的模样。在这样的环境下,贝尔斯深邃好看的外表,在学校里尤为出众。

贝尔斯拉得一手动听的小提琴,学校举办元旦晚会时,穿着西装的他出台演出,像是一个从童话里走出来的王子。

贝尔斯俘获了无数青春懵懂的少女的心,其中也包括梧之。当萧予北问她为什么喜欢上贝尔斯时,梧之歪着头想了半天,最后说。

“大概是因为我喜欢有艺术气息的男生吧。”

萧予北冷冷一哼:“有艺术气息的男生可不喜欢你。”

梧之在培正中学念到中五时,漫长而乏味的中学时代仅剩一年,五年的时间里她一直没机会跟高高在上的贝尔斯接触,那些少女的心事却又不能跟萧予北说,于是她只好写进日记本里。

在临近毕业时,因为学习上面开始刻苦,她关注了一些选校的事情,港中大的保送名额只有一个,而萧予北和贝尔斯是竞争最激烈的学生。

有一次梧之推着单车出校门时无意抬头,看到光荣榜上萧予北的名字,眉目清秀的少年面对镜头表情淡漠,底下各科成绩接近满分。

与萧予北朝夕相处了那么多年,她第一次发现,自己也需要仰头看他。

但港中大录取条件苛刻,梧之从没想过能和萧予北同一间大学的任何可能性。所以在萧予北问她志愿时,她毫不犹豫回答了树仁学院。

人一旦有了时间的意识,时光便如白马过隙般飞快,让人反应不过来。在炎热的六月里,九龙穿着异族风情的小贩开始推销冰冻椰汁,唐楼对面是雷生春,墙壁上的爬山虎密密麻麻。

考完最后一场试后,梧之一身轻松地踩着单车穿过九龙大街小巷,身后的萧予北一把将她抓住:“我会和你一个学校。”

梧之一脸愣然,面前的少年依旧是那副无所谓的表情,他朝她挥了挥手:“傻了?”

她只好问他:“为什么?”

萧予北云淡风轻地说:“考试失利了,还能为什么?”

梧之不知道那个时候萧予北已经获得了保送资格,却不动声色地放弃了,这件事甚至连他的父母都不知情。

于是这个机会落到了与他竞争得不相上下的贝尔斯身上。

看到梧之一脸半信半疑,萧予北将书包换到右肩,语气一点遗憾都没有:“既然最好的大学不要我,那去哪里都一样,所以我觉得还是跟你一个学校吧。”

梧之抬头看去,阳光沐在他的身上,像是镀了一层淡淡的光晕,这个温暖的背影像是要永远烙在她的脑海里。

她知道即便不能去港中大,他也能去更好的学校。某个答案一闪而过,但他平时恶声恶气的模样浮现,于是很快就被自己否决了。她知道只要她说出来,一定会遭到对方的嘲笑。

她将这些情绪压下去,连带着那午后吹起的风,以及心底泛起涟漪的湖泊。

6

第二天晚上是毕业晚会,梧之穿上白色长裙,梧妈妈替她上了淡淡的妆,她毕业后便是十八岁,正式成年了。

当梧之走出家门时,萧予北目光微动,他眼底的情绪被遮掩,不自然地偏过头:“不就参加一个晚会,动作还磨磨蹭蹭的。”

为了赶时间,二人的父母雇了车夫送他们去学校,他们一路无话。傍晚的昏暗与周遭人来人往的烟火气混在一起,车夫抄了一条安静的近道去培中,梧之探出头,看到老旧的居民楼上每个窗台都亮着淡黄的灯光,而当她回过头时,发现萧予北目光灼灼看向自己。

二人的手臂不经意间触碰,体温徒然升起,梧之觉得脸上有些发红,她正要开口,他轻轻咳了一声,又看向了别处。

那天晚上夜色朦胧,脱离苦海的学生们欢呼声震天动地,梧之小口地抿着水果酒,等待贝尔斯的演出。出乎她意料的是,除了贝尔斯,上台的还有萧予北。

萧予北是压轴出场,与音乐老师共同改编了长亭外这首曲,那个时候每个人都追求新潮流,而他却选学了尺八,与上了年纪的老师吹的笛声相互呼应,音色古朴而沉重。

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

梧之看着他在台上飒爽英姿的身影发呆,一曲终,人群散去时,萧予北过来寻她,她惊讶地问他:“你什么时候学了尺八?还学得这么好!”

萧予北语气不善:“我学什么关你什么事。”

梧之早已习惯了他这种语气,继续问下去:“你怎么会想到学这个呀?”

他正要开口,这个时候贝尔斯出现了。

贝尔斯向他伸出手,自信地看他:“之前你我是对手,现在毕业了,不知道能否成为朋友?”

萧予北与他握手,声音带了某些难掩的冷淡:“为什么不呢?”

贝尔斯转过头看向他身旁因为冷风而缩成一团的梧之:“这是你的女朋友吗?以前每天都来教室等你。”

未等萧予北说话,梧之便马上否认:“不是!我只是他的邻居,一起顺路回家的。”

她没注意到他眼里的光在慢慢暗下去,而是接着兴奋地开口:“你居然认得我!”

贝尔斯俏皮地笑开来:“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怎么会不记得?”

梧之很是开心。

这一年萧予北与梧之同岁,他看了看贝尔斯,又看了看她,胸口又闷又难受。

很久以后,他才知道,这种感觉叫嫉妒。

7

通过萧予北,梧之和贝尔斯熟络起来。萧予北经常嘲笑梧之做事慢吞吞,脑子又笨,而贝尔斯却是一个绅士,他会皱起眉毛,告诉萧予北不能对女生这么没礼貌。

一旁的萧予北冷冷地笑,毫不留情地揭穿她在贝尔斯面前的各种伪装,他说,梧之,你吃那么少,回去后岂不是要再吃几碗来填肚子?他又说,梧之,你以前可没那么娇弱。

梧之简直烦透这个经常拆自己台的人。

开学的时候,萧予北和梧之去报名,他看到梧之一路低头发短信,她手上拿着一台厚重的NOKIA,是她父母奖励给她的。

萧予北斜了一眼:“有了手机怎么不告诉我,发给谁呢?”

梧之的手指在宽大的键盘上飞快舞动,她得意地说:“贝尔斯。我们已经交换了联系方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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