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堂的大门自外打开,除了满目日光,迎面走来的是身着婚纱的秦筱,她知道,走完这条路,她就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了,一个由自己和林墨组成的家。
林墨自小便是别人家的孩子般存在,长相端正不说,成绩还是年级顶尖,可以说他什么都好,只是嘴有点欠,而且爱出风头。每到期末,总能见到他手拿奖状,穿街走巷,恨不得全小区人都知道,而秦筱则是反面教材。为此,秦筱曾多次将林墨拦在巷尾,一顿数落教训。
说起林墨,他们也算是不打不相识了。幼儿园时的秦筱留着一头干练的短发,性格也像个男孩子,永远冲在打架的最前线。
那天,秦筱因为林墨拿了她的铅笔大打出手,抱起林墨的手就咬,竟活生生的咬出了血。林墨当场就哭了,秦筱也没想过会这样,也是有点害怕的,她颤颤巍巍地说了一句,“哭什么,如果以后因为你有疤没人要你,我对你负责就是了。”
从那以后,林墨便成了秦筱的小跟班,不管去哪都一起。
上高中的时候,秦筱开始注重打扮自己,也留了长发,女孩亭亭玉立的气质也开始显现出来。懵懂之中,她懂得了喜欢,可每当有男生靠近她时,林墨总在第一时间出现,也造就了她母胎单身多年。
“小跟班,你那么喜欢跟着我,不会上大学也跟着我吧?”
当秦筱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林墨愣了一下,如果可以的话,他想跟一辈子。
秦筱并没有给林墨说话的机会,便接着说道:“那就一起吧,反正我不嫌弃你。”
可高三那年的暑假,他们失去了联系,直到大学开学,秦筱也没有收到林墨的半分消息。她觉得自己有点可笑,毕竟只是从小到大的朋友食言了而已,为什么要觉得难过呢?
大学毕业后,秦筱找了份离家近的工作。大学学的是动画设计,现在在公司做策划,每天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除了偶尔会想起林墨之外,生活没有太大的出入,也不会觉得索然无味。
“筱筱,你那个关于商业街的策划案做完了吗?明天可是最后一天了。”听到这句话,秦筱整个人趴在了桌子上。
“苏沫,你可别说了,这个策划案我已经做了五天了,一点想法都没有。”
苏沫是秦筱的大学室友,毕业后来到了同一个公司,她知道秦筱的所有事情,包括关于林墨的。
“你好好做吧,明天公司有新总监来,听说是总公司派来的,明天再交不出来,那你就完蛋了。”
秦筱以为自己和林墨再也不会相见了,当他以总监的身份出现时,她整个人都处于懵的状态。
“秦筱,你来一下我办公司。”
林总监说出这句话时,所有人都感到惊愕,她们不懂,这个刚来公司不久的小丫头,怎么会和总监扯上关系。
办公司内,林墨好像回到了以前,询问着秦筱近几年的情况。
“多谢林总监关心,我这几年挺好的。”
“没人的时候叫我小跟班就好了,我记得你以前很喜欢这样叫我的。这几年,我很想你。”
“多谢林总监挂怀,你是我的上级,敬称是必须的。还有,你如果真的在乎我,又怎么会突然消失,这么多年,一个电话也没有?如果没事,我就先出去了。”说完秦筱便转身离开了。
这么长时间过去了,秦筱以为自己已经释怀了,可当他再次出现时,她才发现,自己一直没有放下。
她恨他没有遵守诺言,恨他突然消失,恨他骗了自己。秦筱觉得,自己就像个笑话,她一直期待着的,在林墨眼中也不过如此。现在,他回来了,他以为一句想你,便可以回到以前吗?那自己在林墨眼中又算什么?那她错过的这些年又算什么?
第二天是部门为林总监任职举办的聚餐,秦筱本想请假,但苏沫和她说林总监第一天任职,请假会不会影响不好,毕竟人言可畏,大不了就装作不认识,离他远一点就好了。
苏沫说的确实有道理,所以秦筱只好到场。
聚餐地点在林总监家里。果然他还是这样,懂得如何迅速与人打好关系,没有任何领导架子,使自己以最快的速度与大家熟知。
不是高档餐厅,也没有任何规矩,大家畅所欲言,而秦筱则坐在离林墨最远的位置,虽然如此,她依旧感受到林墨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
林墨明显是喝醉了,他酒量还是那样,一杯倒,也不知道少喝点。
“秦筱!”林墨的话,打断了热闹的氛围。他跌跌撞撞地走到秦筱身旁,突然抱住了她,将头埋进秦筱的颈间。
秦筱有点不知所措,她清晰地感受到自己的肩膀已被晕湿,随后传来男人低低的抽泣声。
“对不起,秦筱,对不起……我真的没有要离开你。高三那年,我父亲被查出肺癌早期,因国内技术不发达,只能出国。在国外,我半工半读,每次想放弃时,都是你在支撑着我。我想父亲早日康复,我便可以早点回来找你。我也想过给你打电话,可我怕你知道我的懦弱,我怕你还在生气我的不告而别,我怕我没机会再去和你解释……”
秦筱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去的,宿醉的头痛刺激着她,随后便想起了昨晚的一幕幕。
醉酒后的坦白,她也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
来到公司后,传入耳的尽是些不堪的话。
“听说就是她,和刚来的林总监认识,估计也是靠着这层关系上来的吧!手段可真不少。”
午休时,她来到茶水间,一群人围在一起,说她靠人上位,手段高明。流言越传越多,最终她还是爆发了。
“是啊!我是有手段,不然林总监怎么会是我男朋友,而不是你们的呢?你们有本事,你们上啊,别整天背后骂人,有意思吗?”
她不知道,本是一时生气说的话,正好被站在茶水间外的林墨听见了。
他走进茶水间,单手搂住秦筱的肩。
“不知道你们找我女朋友有什么事?”
一些小职员见林总监来了,只好低头离开。
秦筱挣开他的手。“虽然我原谅你了,但不代表我愿意和你回到从前。你也明白回不去的,这些年你错过的,就错过吧!”
林墨知道,她还在生气。从小到大,最了解她的一直是自己,她只是还没有和过去的自己释怀,既然这样,他便陪着她,直到她愿意接受。
她还在想他吧?是的,很想他。如果可以,她想一直在他身边。
随后的几天,他们总是一起出入公司,与其说是一起,不如说是林墨的死缠烂打。
“筱筱,过几天就放年假了,你要回老家吗?”
“嗯。”秦筱明显不想搭理他。
“那一起吧,我订票。”林墨讲完也没给她拒绝的机会,便先行离开了。
公司离家不远,坐大巴车也只要两个小时。
“真不明白,你明明有车,为什么不开车回去。”
“这不是想和你一起回去吗?你又不肯坐我车。”
确实是这样,毕竟秦筱不想落人口舌。
回到老家后,林墨则像定居在秦筱家一样,就差住下了。
“筱筱,我在公园等你。”收到这条信息的时候,秦筱立马穿好衣服出门。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林墨在她心中好像占有了一席之地,或者说,是那份被封藏的感情再次解封。
秦筱来到公园,黑暗的四周蓦的亮起,林墨身着西服,手捧鲜花,缓缓走到她的跟前,单膝跪地。
“筱筱,嫁给我吧。我错过的那几年,我愿意拿一辈子还你。”没有恋爱,直接求婚,不是草率,只是不想再等了。如果说,恋爱是考验两个人适不适合结婚,那他们不需要这个过程。
后面说了什么,秦筱也记不太清了,当时的她被巨大的喜悦占据,当她戴上戒指的那一刻,她明白,往后余生,身旁自有佳人相伴。而林墨也确实用自己的一辈子弥补了自己消失的那几年。
回到公司后,他们一有时间就去选婚纱,林墨总是嫌弃婚服太单调,如果结婚是一个女人最重要的时刻,那么他会让她永生难忘。事实证明,他真的做到了。
按照习俗,男女方婚礼前是不能见面的,一切只能怪他们犯了禁忌吧,也是这次任性,让她后悔终身。
林墨赶到时,秦筱正被两个地痞拦在墙角。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被插了一刀,鲜血顺着衣服不停地滴落,但他只想带着秦筱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当他瘫倒在地时,耳中除了嗡鸣声,还有秦筱的哭喊声,他想安慰她,让她别哭,可他只觉得自己的眼皮越来越沉,身体越来越轻……
他们终于结婚了,她穿着他精挑细选的婚纱,一步步走向了自己的幸福。
没有宾客,没有祝福,她带着他的爱,完成了一个人的婚礼。此生相伴,永不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