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嫣然
青春年少时,我曾深深地爱过一个人,爱到深入骨髓,爱到惊天动地,因为我以为,他就是我的真命天子,我的盖世英雄。可是,他最终,没有骑白马,陪我走天涯,过一生。
01
他们的关系,就像树上的藤蔓,互相缠绕,互不分离,一起沐浴阳光的温暖,一起感受春风的拂面。
故事的开头,总是那么缠绵悱恻,无限美好。俩人就像水里的鸳鸯,你追我逐,嬉笑怒骂。轻柔而温存。
但是,故事的最后,他牵了别人的手,吻了别人的红唇。她亦披上了陌路人的嫁纱。他不是她的真命天子,她的盖世英雄。
他们之间再无交集,连微笑着说再见,也是乏力。
02
如果没有那次联谊会,就不会遇上他,更不会有,往后的痛侧心扉。
我所在的学校以工科为主,僧多粥少的地儿,文科女生便显得格外耀眼。走在路上,俨然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
11月11日在校园里流行叫光棍节,我们选在光棍节这天,与计算机系的一寝室同学联谊。这次见面,打着联谊的幌子,实则物色有缘人。用寝室姐妹们的话说,能推销一个出去,就是最大的胜利。
我不置可否,对于这样的活动,我一向不感冒,也不抱大的希望。
我来自四川省的一个县城,爸妈是老实本分的工人,我的性格偏于内敛,能考上外省这所211,我已心存感激。
03
我们选在未名湖畔见面。那里有一排沿湖走廊,白色的柱廊,柱子和柱子中间镶嵌着长凳。顶上攀爬着绿色的藤蔓,交织纠缠在一起。中间是大理石地面的过道。
秋日的阳光,温暖而慵懒。透过绿叶的缝隙,照射在我们的身上,偶尔吹来一阵清风,撩拨着我们的头发,舒服极了。
男生坐一边,女生坐另一边,大有相亲的架势。我有些不适应这样的场合,便在那里拨弄着我的指甲,假装镇定。
为了缓冲大家的尴尬气氛,男生寝室长提议开始做自我介绍。都说工科男明着闷,暗里骚,此话不假。一旦打开话匣子,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间还不忘互相打趣。
“大家好,我叫史帅,你们可以叫我帅哥。一阵大嗓门传来,逗得我们捧腹大笑。帅哥继续说着,我来自天府之国成都,因为盆地的地形,气候怡人,所以被人称为养颜胜地……”
寝室的姐妹们欢呼着抢过话头,纷纷指着我,“她也来自四川。”大家把目光齐刷刷投向我,“你们还是老乡呢,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史帅冲我笑了笑,用四川话跟我打了声招呼,继续自我介绍。我偷偷开始打量面前这位幽默而自信的男生。估摸一米八的个头,白净又圆圆的脸,身材挺魁梧,有点像樱木花道 ,穿着一身运动装,站在中间侃侃而谈。
在异乡,同一个学校,能遇上老乡,亲切感油然而生。我向远处看去,此时,湖中央,两只鸳鸯在水里并排而行,那么欢快,那么安逸。
04
“雨晴,把书包给我,我来背。”史帅按时出现在教室门口。自从上次联谊会后,史帅天天等我下课,送我回寝室。 室友们打趣他,“雨晴可是我们班的班花,系里的独苗呢,咋能这么轻而易举被你拐走?!请我们吃饭哟!”
“吃饭是小事,你们有空的时候,我随叫随到。姐姐们,多多替我美言几句,小生不甚感激。”史帅狡黠地笑着,我害羞地白了他一眼。
那些日子,他经常陪在我身边。帮我打饭,打开水,跟我一起上自习。我对他的了解,逐渐深入。他不仅是学生会的干部,还是学校篮球队的主力。刚进大学的第一年,他拿到了一等奖学金。
他的热情和善意,慢慢瓦解了我的内心,心里的天平开始向他倾斜。
05
校园里的草坪上,很多情侣和同学在那晒太阳。天空湛蓝,朵朵白云点缀其中,煞是好看。有时,能看到一群大雁,变换着队形,呼哧呼哧飞翔而过。
史帅把他的书包整了整,平铺在地上。“雨晴,坐这儿。”自己顺势在旁边席地而坐。 这样暖暖的午后,WALKMAN里传出来了天籁之音,“爱上一个认真的消遣,用一朵花开的时间......”。王菲的《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