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是位歌手,也是北漂,也曾是编辑,他是十八线歌手,我是十八线编辑,一样的高度。
他的名字里有个“安”字,我就在这篇文里叫他“苏安”好了。
前阵子他离开了北京,说,我放弃了,然后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旧文。改了几十个字吧。7.0分。
“好啊”——这是乔雪听到我那句话后的回复,她的习惯,简单粗暴。
(1)
我来北京这座城市已经三年了,三年时间不长不短,却足够消磨掉任何一段情感与任何一种意志,所幸我并没有被消磨掉以上两者,只是竭尽全力后,终于从一个低谷爬到了另一个低谷里。
沙河这边有个小区叫兰堡,还算便宜,一间好点的一室一厅的房子一个月的房租用不到一千元钱。
我在杂志社跟主编大吵了一架后离开了杂志社。
我开始重新思考人生,既思考我惨淡的过去,又思考也许依旧会惨淡的未来。
我不想再给别人打工了,但是又没有什么存款。我问自己能做什么,答案是音乐跟写作。
第一个月我只拿到了不到一千元的稿费,只够抵上个月房租的,但我想继续熬下去,不轻易放弃的才是梦想,轻易放弃的只是空想。
我去二手市场淘来了一把破吉他,每天上午睡觉,下午写歌,头半夜卖唱,后半夜写文。
每天晚上我会跑过两条街去一个叫盈满的小区外的街边卖唱——不敢在自己的小区附近,怕遇到自己的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多少会有几分尴尬。
认识乔雪就在那个飘雪的冬天,我们相隔了七层楼的距离。
“喂,小歌手。”她在轻唤我。
我昂头一看,身后七楼的位置露出了一个女人的脑袋,精致的五官,披肩的长发,皓齿朱唇说美若天仙也毫不为过。
“帮我捡下东西呗?”她指了指她的正下方,我隐约看到一抹黑色,跑过去一看,是条黑色蕾丝边内裤,才知道她可能是晾衣服掉下来了。
我再抬头的时候她的脸上已经飞上了两朵红云,尴尬地朝我笑了:“702,等你。”
我都忘了把身上的雪掸掉,以最快的速度跑了上去。
她很漂亮,刀削一般的双眼皮,丹凤眼跟我有几分像,身材很好——就是胸小了点。
她把毛巾递给我,扔下“谢谢,慢走”四个字就关上门了。
(2)
回到家已是凌晨,我脑袋里却还在不断回放着她屈指可数的几句话。
第二天我再去她家楼下的时候,抬头看了看,她竟然还守在窗边望着我,还朝我挥了挥手。
我把装钱的罐子跟吉他刚放在地上,看到她朝我莞尔一笑,顿时心花怒放,又往楼上跑去。
门是开着的,她大概知道我要上来,我把毛巾递给她:“谢谢你。还给你,洗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