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女友一个惊喜,矮军在天台安上了绿绿白白的彩灯,这一片彩灯像这个城中村里唯一的童话,但在外地的女友最终也没来。
一
2014年夏天,刚毕业的我孤身一人到深圳找工作。那时,龙岗是深圳房价最便宜的地区,是很多初级深漂租房的不二之选。
虽然做足了心理建设,但一连几天我都一无所获,要么是交通不便要么是房子太差不适合,归根结底还是穷,我只能选最便宜的。
一天,我走进一条阴凉的小巷,看到一张红纸上写着: 三房一厅 600元。我喜出望外,赶紧给房东拨了电话过去。
听我表明来意,房东的第一句话就是:“十楼无电梯,可以带你去看房。”原来,因为没电梯而且是十楼楼顶,所以才这么便宜。贪图价钱低,我决定去看看房子。
房子在巷子深处,是那种当地村委集资建的,巷弄里拉满了各种电线网线,转角处密集的线路汇聚成一张黑色的巨网,要是有人从楼上掉下来,都能被搂住。
到楼下的时候,我仰起头往上看,狭窄的巷口不够位置往后退,所以看不见房顶,只看见二楼侧面的红色瓷片上,有水珠一滴滴往下落。
好不容易爬上了十楼,房东喘着气说:“我也很久没爬了,就是高,不然不可能这么便宜给你的,本来我都打算自己办公用。”
房子进门是客厅,但厅不是整一块,而是互为直角的两块合到一起,整体分布有些奇怪。
其中两个房间的门和厨房厕所的门共享一片小空地,而另外一个房间,墙上布满了巨大的墨绿色的苔痕。
大概雨季的时候楼顶会往下渗水,但总体还算宽敞,巨大的窗户和处于顶层的位置让整个房子看起来都极为亮堂。
房东告诉我,上边还有个天台,平时可以用来晒衣服。我上去看了看,天台正中间有个铁皮棚,棚下摆着几张桌椅和一张旧沙发。
棚的左边是邻居种的菜,右边是晒衣服的地方。想到几天来,遇到的阴暗潮湿的房子,以及房里挥之不去的淡淡霉味。
这个十楼的天台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租下来。
搬进房子后,我细细地搞了一遍卫生,将墙上前房客留下来的飞蝴蝶和胖娃娃贴纸换成了自己喜欢的海报。
躺在光洁的地板上,看着整洁的房间,看着我即将开始奋斗的地方,内心莫名地升起一股快乐。
可接下来,找工作却进展得并不顺利,我每天早出晚归,空荡荡的三房一厅里只有自己一个人。我时常感到孤单无助。
我打电话给我早前的一帮兄弟和同学,我知道他们也有人在广东飘着,也有没找到工作的,我请他们跟我一起住,分担房租,大家相互有个照应。
我的这个决定,让这间出租屋从此变得热闹,各种待业的无业的朋友在这里来来去去,为了自己的故事打拼,积累志气打磨颓废。
我们经常聚在天台上喝酒扯淡,站在这个城市的高处,俯瞰一切又两手空空。我知道自己和朋友们,都很难挤进这座像易拉罐一样年轻的城市。
工作、压力和茫茫未来,只有在城市边缘的这个天台上,大家才能短暂放下一切,从憋闷的日常里浮出水面,畅快地呼吸。
我给自己和这帮朋友取了一个名字——天台租客。
二
矮军是这间房子迎来的第一位租客。
矮军是我的小学同学,初二辍学后就外出打工,期间除了过年,我们之间基本没有联系。
当时,他刚好从珠海回了深圳,没地方落脚,听到别的朋友说我在找人合租,便打电话联系了我。
实际上,矮军不在我的兄弟范畴之内,早年读书时,他跟我们就不是一路人。
矮军过于老实,从不惹事,遇到打群架之类的事,就往后边躲。他总给我一种乡土气息,而我是想逃离乡村的。
出于分摊房租的考虑,我还是把他接来了。我在电话里给矮军比划半天,发了数次导航,他还是没有找到路。
无奈之下我只得从十楼下来,穿过摆满地摊的人行道,在街口的红绿灯下面接到他。
他背着个黑色双肩包,带子上有个洞,露出白色棉丝。我喊他的时候,他正迷茫地看着路牌,他转过头对我呵呵地笑,露出一抹火红的牙肉。
当天晚上,他坚持要请我洗脚,我说我不好这口。他拍着胸膛说,没事不用担心消费,我包了。我说,真觉得没意思。他说,兄弟佬,别跟我客气。
后面实在拗不过他,便跟他出门了。见他一路兴奋的样子,应该是觉得洗脚就是最有趣的消遣。
“先生晚上好,请问洗脚还是按摩?”迎宾小妹朝我们躬身,矮军挺着胸,微微点了下头,也不回话,含笑而过。
房间里紫红色的灯光暧昧,弥漫着一股酸酸的脚味。
矮军点了个什么玫瑰花浴,我说跟他一样,期间我被按得疼,又不敢哼,只目光离散地看着电视里的《我是歌手》。
姑娘的胸顶着我的脚时,我有些呼吸困难。矮军看着我说:“最近深圳管得严,都是正规的,要是早几年带你去凤岗……”
洗完脚又请我去宵夜,一晚上总共花了一千多。要不是他半个月后就开始跟我借钱,我还挺承他情。
后来我才知道,他那天过来时只带了两千元,那是他的全副身家。
三
矮军初中毕业开始工作,打工也有八九年了,可每年年关,他都得跟人借钱。
我一度认定他是个好吃懒做的人。等他搬过来后,我才发现他很勤快,我平时一至两个星期打扫一次,现在开始天天有人扫了。
当时我还在开淘宝店,矮军来之前,我基本上是一个星期买一次菜。
十楼实在爬起来不方便,加上外面的世界都一样,路上熙熙攘攘的都是陌生人,而我也不太愿意跟人接触,所以我一般上楼后就一个星期不出门。
有次对面房的阿姨见到我,问我是不是前阵子回老家了,那么久没见。
矮军来后,每天都出门找工作,深圳的阳光很快把他的皮肤涂得黑亮。看着他穿着裤衩扫地的黑胖背影,我偶尔会走神,觉得这厮很像一名健康的东南亚劳工。
矮军在我们朋友中不受待见,却跟老人们关系很好,他很快跟邻居的阿姨打得火热,每天早上,阿姨出门买菜都会敲门叫他一起。
他也喜欢逗邻居家的小孩,搞得有段时间我在做店铺详情页的时候,总有个小孩在旁边戳我的肚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