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三部曲:同桌的故事

2019-09-23 14:45:31

青春

1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

在日记里你一定会提到一份特殊的关系,超越同学、纯于朋友、淡于女友,但却让你回味无尽。

我要写的是故事,非小说,用不着臆造,虽平淡,却够味。

2

很多事情按照正常逻辑无法解释出理由时,我们习惯称之为缘分。

在男孩心中留下第一个烙印的女孩是幸运的,因为他此后找女友的标准都会缘由此。

胡畔,第一个在我夜空中闪出璀璨星光的女生。

在她之前我被安排过很多同桌,有的一越过“三八线”就拿笔盒敲你,有的戴着眼镜整天规矩地听着讲。并非每个初次都是好的,在她之前你经过了那么多人,有的张望,有的赶路,她不是第一个,也并非最末,只是在恰好的时光走进了你的心,这即是缘。

那是小学六年级伊始,班主任照例将男生女生排成两排,按高矮顺序依次排座。

我偷瞄了身边这位,心里一阵窃喜。

胡畔,班上三大美女之一,没班长罗盈早熟高挑,不似生活委员廖诗晨娇滴可爱,担任了三年学习委员的她,短发俏丽,温柔端庄,该属气质美了吧。

与她当同桌一直是我甚至很多男生的梦想,五年级分座位时我和她在一排,却因老妈投老师一句孩子视力不好而被迫调开,现在终于又有机会了。我暗自窃喜幸好身高节奏与她同步。

一次作文课上,题目是写一封家书,我作文向来不错,不过没写过家书,不知道落款怎么写。于是问她,她想了想,然后提起笔写道,“外甥阿亚”。

“阿亚。”她得意地笑了笑,两个浅浅的酒窝如同挂树的凤梨,似乎对这个外号颇为满意,“以后就叫你阿亚吧!”

阿亚,我木讷地耸了耸肩,望了望窗外蓝得像海洋的天空。

3

小学那年头,我好和几个哥们奔去电脑室打星际。中午一个小时的休息是小练,周四下午三点放学后可以战个痛快。

那时候秘籍也是记在本子上,金钱无限,人口无限,无敌命令……其中有一个是showmeyourmoney.旁边的胡畔看到了这本子,颇有兴趣拿起来读了遍。

“你看得懂麽”我有些鄙视地瞟了她一眼,要知道,她虽然是学习委员,但绝对不懂游戏的。

“给我……你你……的钱。”胡畔一字一句的拼出来,似是不太确定,用那双大大的眼睛盯着我。

我心里瞬间佩服起她来,那年头没有互联网,很多东西都是口口相传,辛辛苦苦搜集来的当作宝贝的秘籍竟被她一语说出。我们高年级才开始学快乐英语,能认识几个banana、monkey这样的单词就不错了,能看懂句子和语法的那简直是神人。

4

想写些苍老的只言片语,却发现那年头小小的心灵装不下那些东西。

不爱听情歌,不好读情感小说,只想每日没心没肺地玩耍。

疯闹的年纪,不懂寂寞为何物,似乎如果不去想,便也感觉不到。

只是很享受那种坐在一起,在课桌不经意间彼此触碰到肌肤的小小触电感。

我们刚坐在一起时几乎不说话,那时候男生只跟男生玩,女生也只找女生玩。男生看不起女生下课跳橡皮筋、踢毽子,女生也不喜欢男生没事就在走廊上疯逗打架。

随着时间推移,我们也开始了偶尔的聊两句。最初是上课时一些不懂的问题,好吧,我承认她成绩比我好,甚至比班上大部分人都好,我作业上不懂的疑难杂症多亏她耐心的讲解。

一次语文课上,做卷子,我看到了一个词——什锦糖,不知道啥意思,于是问她,“这个shen锦糖是什么啊?”

“shen锦糖……噗!”她禁不住笑出声来,莺莺般的声音吸引了周围同学不少关注,她转而小声地凑到我耳边说,“是shi锦糖,就是这个咯。”

我感到荷包一暖,一个东西突然塞了过来,掏出一看,原来是一块五颜六色极具好看的糖果。

“为什么女生都爱吃糖呢?糖就糖麽,还叫个这么绕口的名字。”我一边嘟噜着,一边撕开包装膜塞入嘴里,“恩,味道不错。”

时光像一位慈祥的母亲,细心培养着漫步在岁月光阴的孩子,人与人因为时光的培育从陌生走向熟悉,这是一件很美妙的事。

我和胡畔聊的内容也渐渐多起来,她爱弹钢琴,也爱听周杰伦,最爱当时的那首《简单爱》。

那个年代,周杰伦还不是东尼大木,我的偶像也还不是S.H.E。

夏天来了。她会穿着那件浅橘色花纹的连衣小裙,露出她瘦削的肩膀,每次她穿这件坐我旁边时,我都会忍不住偷偷多看两眼,真真可爱得像丛林里舞蹈的精灵。

5

同桌是人世间最微妙最美妙的关系,你们是彼此肩并肩相距不到二十公分的人,那距离,只用一把直尺便可量出。

上课受老师批评了,被闺蜜误会了,都会第一时间跟同桌倾诉,他是距离你最近的人。

考试作弊遇到危险时,同桌也会很有默契的耸耸你的臂膀——即使她不作弊。

我的同桌是我心中暗暗喜欢的人,这让我每天早起去上学多了份格外的动力。

“阿亚,我问你个问题哦。”数学课上,胡畔一边做着《天天练口算》,一边漫不经心地问。

“啥?”我侧过头看了看她,古老的铁吊扇挂在墙壁咯吱咯吱响如同栖息的蝙蝠,而她的侧脸仿若塞纳河边的凌凌水波。惊鸿荡漾之余,我又转过头继续看龙珠漫画。

“你……有写日记的习惯麽?”胡畔渐渐停止了做数学题,刘海遮住了她的额头,显得很是娇小可爱。

我顿了顿,作为她的同桌将近半年,对她的情况还是有一定了解的。在她抽屉里的某个角落,有一本厚厚的日记本,她每天会在不固定的时间,比如某一节课快下课时、中午午睡时,拿出这厚厚的本子,花上十来分钟,小心翼翼地写些什么。

写了些什么呢?我很好奇,小时候的我对一切未知的东西都很好奇。但我没看过,因为思想品德上老师说过,偷看他人隐私是不道德的行为。

对于她这突如其来的问题,我想了想,写日记这习惯还真没有,一来我比较懒,除了作文课绞尽脑汁挤出些句子来平时是不会费脑细胞的,二来也没啥多愁善感的东西来写。

但是我觉得如果我说不写似乎显得逊色了,那时候没有文艺青年与213青年,我小小的心中认为写日记是种很高人一等的行为,就像我们觉得会弹钢琴的女生很高雅一样。

于是我顺口答道:“写啊,我从小就有写日记的习惯呢!”

“真的呀,怪不得你作文写得不错呢,你们男生日记会写什么内容呀,给我看。”胡畔显得颇兴奋,兴奋得都放下了一直紧握的圆珠笔。

“这个……这个……”我一时口拙,第一见到胡畔对一件事表示出这么大的关注,我心里隐约感觉欺骗她是不好的,但话已出口也只能继续圆一个谎,“我的日记本在家里,我一般都晚上回到家才写的。”

突然我灵机一动,补充道,“那你们女生的日记写什么内容?我也想看啊。”

我心里盘算着,如果她说不给我看,那我也能趁机说不给她看,这事就算这么过去了。

嗯,女生对隐私这玩意儿很在意的,我不禁对自己这招金蝉脱壳颇为满意。

胡畔低下头陷入了沉默中,她秀清的眉目紧锁着,鹅蛋似的小脸显得凝聚,看得出她很认真地在犹豫着。大约过了两分钟,她从抽屉里最深处掏出了那本厚厚的日记,隐蔽地搁在了皙白的大腿上。

我当时就惊讶了,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胡畔在上课时做其他的事,或许那时我还不明白一本日记对一个花蕾含苞少女的重要性。

我仔细地看了看那日记外壳,是用牛皮纸护皮,外面再用粉红色盒子装着的挺高级的日记本,同时我也看到了她橙色的短裙和白细的小腿,不觉脸一红侧过头去。

“那个……你先要答应我,不可以将看到的内容说出去。”胡畔脸颊微红,小声嘟噜道。

我们此时脸都泛红,不过似乎原因不同。

“啊?”半分钟后,我晃过神来。

“公平起见,你明天将日记本带来,我们再交换日记。”胡畔自信满满地看着我,看样子已下定了决心。

我一瞬间的感觉,是喜,能和这位班上的大美女交换日记,满足男生强烈的好奇感,怎能不喜?

然后是悲。我的日记从何而来……

“额……可是我前天将日记本的钥匙弄丢了,打算周末好好找找看,这样吧,星期一,星期一我们再交换日记。”我又为自己急中生智圆了一个完美的谎言满意无比,要知道我是不会轻易放弃这么难得的机会的,所以将时间推延了几天。

今天星期三,我打算用四天时间“创造”一本日记出来。

6

有时候回忆就像一把刀,一刀捅进去,痛得流出血来。

很多时候我不愿回忆,因为逝去的刺痛太过荆棘。

很多时候我又忍不住回忆,因为它曾如此白净。

放学后,我偷偷地溜进文具店,在最深处第二层架子上看到了一个个摆放整齐的日记本。

我选了个精致的金黄色外壳日记本,标价八元,那可是我一个星期的过早费啊。

还好今晚作业不多,八点做完老师布置的作业后。我翻开这精致日记本的第一页,在台灯黄淡淡的照耀下,思索着该写什么好。

这是我第一次自主写日记,还真有些不知所措。以前应付老师布置的周记,往往都是“今天天气真好,我参加了XX课外活动,学到了不少知识,今天真是丰富多彩的一天;在上学途中看到老奶奶遇到困难,于是赶紧上前帮忙,老奶奶夸我真是个好孩子,我举了举胸前的红领巾,这是我应该做的!”等等此类。

但这次,我不想写那些胡编乱造的东西。这是属于我自己的日记本,没必要写那些溢美之词应付谁。

那就写自己心灵最真实的想法吧。

于是我,在这人生第一个日记本中写道:

2001年5月2日星期三晴

胡畔,你是我的第一个同桌,能和你坐伴真的好开心。

7

今天星期四,清早白嫩的阳光洒进窗帘,我早早的起床,在日记写下“今天又是愉快的一天!”后出门。

一路上,和煦的微风如飘扬在空中的笛声,使人心情如此欢快。

我貌似第一次来学校这么早,班上只有四五个人,胡畔也在座位上,头低着用笔莎莎写着什么,没想到她一向来得这么早。

我大步迈向她,将书包甩到座位上,屁股一噔,坐了下来。

这声响使全神贯注的她惊了下,她抬头看了看旁边的人后更惊了下,然后脸一红,将正在写的东西收进抽屉里。

“哟,偷偷摸摸的,干啥见不得人的事呢?”我今儿有些小兴奋,要知道平时是不调侃女生的。

“你……你才偷偷呢!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啦,您来这么早?”胡畔也不甘示弱。

上午的劳技课,魏老师拖着一个大箱子走进来,在全班众目睽睽的期盼下,魏老师浅浅地一笑,慢慢撕开胶布。

箱子里是一摞摞色彩缤纷的毛线,“这节课我们学习织围巾。”魏老师在公布了今天课程内容后,叫前排两位同学分发毛线和针。

给我们发毛线的是宋紫轩,胡畔的好闺蜜,也算位美女,只是身材高挑了些。只见胡畔朝她抛了个媚,甜甜喊道:“轩轩,我要橙色的。”

宋紫轩也回了个媚眼,那样子还想把我的同桌搂在怀里亲一个。她眼光瞟向我时,立马语气冷淡起来:“那你呢?”

“我是男生,当然要蓝色。”我也冷冷地答道。说实话,我不知哪里招惹了这位宋大美人,自从我坐到胡畔旁边后她对我就没个好态度。

好在,胡畔对我的态度倒还不错,她说话的感觉总是很柔很甜,会给人一种亲切感。

魏老师在讲台上详细讲解着织围巾的步骤,什么针穿什么针,而我听得完全陷入混乱,平时同桌跟我玩橡皮筋我都会被那十个指甲绕来绕来去绕到晕眩。

“不可能的任务!”我不禁感慨一句,做好这次劳技课不及格的准备了。

“你也看过那吗?”身旁的胡畔有些欣喜,望着我。

“呃……”我一不小心侧过头也望到了她,她的双眸很黑很明亮,像花仙子般夺目,吸引着人一直想盯着看。

跟她同桌了大半年,我还是第一次这样直视着她。齐齐的刘海映衬出她瓜子型的脸蛋,嘴角边两个浅浅的梨窝,好美,我一时竟看得呆滞了。

“那你觉得汤姆·克鲁斯怎么样,帅吗?”胡畔没发现我的意乱情迷,微笑着继续问。

“呃……帅。”

“真的呀,他可是我偶像呢!”胡畔突然激动起来,左手搭在了我的右臂上。

文刀亚
文刀亚  VIP会员 原创小说作家,更多内容欢迎关注微博 @文刀亚Jly

青春三部曲:同桌的故事

意识流之门(上)

相关阅读

手机读故事网©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