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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曾遇到南夕,不知爱深可入雨里。
并非文艺,生来喜欢看雨,我深信,那日的相逢是命中注定。
大一,图书馆楼下,遇到了同样仰头看雨的南夕。
他站在那里看雨,我站在那里看人,许久均未语。
那时候我就想,南夕一定是那只在深海独自游弋的鲸鱼Alice。
舍友在一旁悄悄话,陈南夕,中文系才子一枚,据说之前出过事,受过伤。-
舍友无限唏嘘:"别看了,没意义。这样的人,心有伤,人优秀,入眼不易,入心更难。"
闲来无事好胜心起,与舍友打赌,我誓要走进南夕心里。
我就想,有伤便疗伤呗。
起初故意出现在他面前,还催眠自己装着莫在意,这样一个美女在身边晃,总会引起他注意。
我制造了站在书架两边拿一本书的桥段,还是搭上了话,从图书馆的堂吉诃德聊到音乐厅的莫扎特,我忽然发现,共同话题蛮多。从相识到日渐熟络,再到习惯彼此出现在对方视野里,半年已过,我开心,他似乎终于打开心扉。
可我还是低估了他的伤,有些伤疤表层看似已经痊愈,皮下实则淤积血脓,只要稍一触碰,便会引发尘封已久的痛。旧伤痕。
七月七那天,我本来约了他去看一场莎士比亚的喜剧,没想到天降大雨他又突然关机。
我四处打探他的消息,听他同宿舍的人说,本来在饭堂吃饭时大家有说有笑好好的,可是看到电视里播出一幕高考高中生自杀的消息时,他忽然放下筷子拔腿就跑。
我疯狂得找他,1个半小时后,我在图书馆外的雨中看到了他,他站在雨里痛哭流涕。
原本要看喜剧,可我却参演了一场悲剧。
我又疼又急,大喊:“南夕,我不管你受过什么伤,也不管你经历过什么痛,可是你不该这样,你要是个男人,你就不该这样。”
我就跑过去抱住了他,我说,陈南夕,你有种就自杀,我跟你一起死。你不怕做刽子手,你就跳楼!
后来才知道,南夕的前女友,死于雨季。
高考失利,跳楼身亡。
太过悲伤,南夕曾在雨天割过腕。他就那样站在阳台上,把手高高扬起,看着血慢慢沁入雨里。
出院以后,他便养成了一个人看雨的陋习。
爱情就是这样,年纪轻轻就可生死相依。可这并不代表从此断绝爱的勇气。
爱不必隐瞒,却须讲真言。
南夕从来没忘记那个女孩,我很开心,他在心里给那个女孩留了一片地。
情深义重的人值得真爱。在我眼里,他勇敢,真爱,也敢于继续爱。
若爱,必深爱。南夕爱我即如此。
可是我对南夕说,南夕,你还没追过我呢,想要名正言顺得在一起,等你追上我再说。
好吧,真正会在一起,真的是因为后来他追我。
后来的后来,南夕常拉我手,揽我入怀在我耳边问:“那么多人追你,为什么选我?”
追我的人很多,不乏五陵年少,也有王谢堂孙,手段亦用尽。可我尽付之一笑。
作为金融专业女,面对某些男生的豪车、包包加华服式攻击,我却幸福得沦陷在南夕的中世纪爱情攻势里。
有人说,老土!这哪里还是琴瑟友之、钟鼓乐之的泡妞时代?
想留伊人在身旁,需得房子、车子、票子在一方!
本姑娘异于常人。
这样的时代纸醉金迷,而我选择一份非物质的爱情。
要知道,当初陈南夕追我,硬生生将情诗写满我们金融学院的教学楼一面墙。
情真意切,正宗小楷。
也曾为了我,零下十几度的冰天雪地,他在我们宿舍楼下谈着吉他唱了两个多钟头的情歌。然后,冻得高烧两个礼拜,躺在床上昏昏迷迷喊我的名字。
不放弃。
我说:“南夕,你真傻。”
南夕说:“还好,傻人有傻福,遇到你。”
我说:“那就在一起吧。”
的确,我的爱,逆时代。
其实,爱情不过区区两个结果:爱与不爱,无关名利,只此而已。
爱情可以很简单,虽然不公平。
有些人,只要远远看一眼,就注定要在一起。
也有些人,纵使多年对你万般好,却无法走进心里。
美女不打诳语,追我的人蛮多,有情郎里,秦子语最出格。
高中三年,热天雪糕加外卖,冷天打水送温暖,从一而再再而三的表白被拒,到再表白再被拒,虽然子语如南夕般朴实无华,且追我如往昔,可五年之后,我依旧决绝得对子语说:“对不起,子语,我无法爱你。”
有些人,终究无法让你爱上。
和以往不同,这一次,我轻描淡写得加了一句:“他叫南夕,我很喜欢很喜欢。”
很喜欢这三个字,我故意说得很慢。
我自责,我很残忍。
可是,世界本就残忍。
生活已有诸多不如意,爱情是我可以任性选择的唯一。
看到子语难过得低下了头,我心说,别哭,千万别哭,我怕我会同情心泛滥去抱你,可是我不想这样去爱你。
我只是不喜欢被爱情打哭的男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