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

2018-10-26 23:06:07

英雄

“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我知道有一天他会在一个万众瞩目的情况下回来,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彩祥云来娶我。”一大早程七七声又情并茂地朗诵,这是她第十天说这句话了。

她的意中人十天前去执行一项特殊任务,按规定走前之可以见家属,程七七这个非正牌女友要死要活地、死缠烂打地去见了他。

从程七七口中我知道他是军人,经常执行特殊任务,这一点连程七七都说不清楚,因为都是保密的。程七七手机里有他的照片,虽然不是像电视剧里那样画着迷彩,全副武装,但确实很帅,严肃中带着痞气的阳光和温柔。

程七七和他算是青梅竹马,两家就隔着一条胡同。程七七比他小一岁,据说以前叫他哥哥,自从意识到喜欢他之后,就改口直呼名字了。程七七满十八岁之后,据不完全统计一共表白了三十二次,但每一次都被他以各种理由拒绝。拒绝之后还不忘摸摸程七七的头,一脸坏笑地说一句“你这个傻子”。

后来他军校毕业,入伍被分配到了A市,程七七也追过来了,并且找了一份工作,毅然在A市安家落户。用她的话说就是“一辈子都要缠着他,直到他拒绝不动为止。”

其实程七七这一腔孤勇也不全是一厢情愿,不撞南墙不回头。他无意间露出的蛛丝马迹让程七七觉得他也有一点点喜欢自己,比如有时周末很凶地叮嘱她下周要好好工作,偶尔放假会极不情愿地来看她。

但有比起爱她,他似乎有更热爱的事,而程七七只需要等,一直等下去她就赢了。

我问过程七七为什么这么喜欢他,她说:“我十六岁那年用了0.01秒喜欢上他之后,他所有的样子我都喜欢。”她笑的像个傻子。

“他叫我傻子的时候很温柔,他穿上军装很帅,他能给我安全感,他就是我的盖世英雄啊!”她满脸都是掩不住的骄傲。

“可是他的工作很危险,你不怕……”我小心翼翼地问道。

“我怕,但我要像爱他一样爱他所热爱的,这样才配得上他啊。”她真是一个傻姑娘。

由于工作的特殊性,程七七见他的机会并不多,甚至不知道他人在哪里,在做什么。但只要能见面,他总是穿着最干净的衣服,说着最平常的话,跟普通的大男生没什么两样,只是程七七有几次明显看到他手臂上还没痊愈的伤痕。

程七七每次看到与他工作性质有关的新闻或者电视剧时,都爱笑着说:“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即使画面里出现的不是他,而是一个陌生的“英雄”。表面依然风平浪静的程七七,一定在当心那个可能正在执行任务的他此时是否安全。

这一次和以往不同,他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已经第十天了,他还没回来,也没有消息。

走的前一天,他打电话给程七七说要去工作,这次可能会久一点。程七七明白不能打听太多,只问能不能去见他,他说安规定只有家属可以。

“我爸妈都在老家,我这里没家属。”他义正言辞。

“我不算吗?”

“你不算,记住你不是我女朋友,也不是我未婚妻,更不要逼我娶你。”

“那也不行,你迟早都要娶我的。”程七七声音哽咽了。

敌不过程七七的没羞没臊,死缠烂打,他还是同意了见程七七这个“冒牌家属”。程七七带他去吃了他最喜欢的牛肉火锅,去了热闹的欢乐谷,去了安静的咖啡厅。就像小时侯他带着程七七去买她最喜欢的糖葫芦,去儿童公园,去学生书店。

这么些年,他从调皮的小男孩变成顶天立地的男子汉,程七七从叫着哥哥的小女孩变成如今整天吵着嫁给他的“女情痴”,一切都好像没有变过,陪伴和温暖彼此的还是他(她)。

他像一只风筝,勇敢地飞;而程七握着风筝线,紧紧不松手。起风了,他不想停,程七七就追着跑。如此许多年,他看到的风景就是程七七看到的风景,他热爱他的梦想也爱程七七,程七七的梦想是他也只爱他。

晚上,程七七还想和他去看电影,他却被一个电话叫了回去。

程七七快要哭了,却笑着大声说:“你要注意安全,你这次回来就娶我好吗?”

“保证完成任务。”他跑步走了,声音和背影一起快速地消失在城市夜晚的灯光里,程七七却听得格外清楚。

他走的第二天,程七七去了A市香火最旺盛的寺庙,给他求了一张平安符,回来的路上还一直怪自己没有提前给他带上。

他走的第三天,程七七去那天没能一起去的电影院,一个人看了电影。

他走的第四天,程七七下班买了两个糖葫芦,自己吃掉一根,另一根放在窗台化掉了。

他走的第五天,程七七回了一趟老家,给他爸妈送礼物,说是他托自己带回家的。

他走的第六天,程七七想打电话问问消息,却不知道给谁打,拿着手机呆坐了一整晚。

他走的第七天,程七七开始在电视和手机上找新闻,担心发生了什么和他工作有关的自己不知道。

他走的第八天,程七七一整天没吃饭,给公司请了病假。

他走的第九天,程七七做了一个梦,梦见小时候他拿着狗尾巴草编的戒指,像模像样地在她面前单膝跪地,问愿不愿意嫁给他,小程七七被他逗得哈哈大笑。

他走的第十天,程七七快要崩溃了。

“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我知道有一天他会在一个万众瞩目的情况下回来,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彩祥云来娶我。”这是程七七每天早上对自己说的话,她的“盖世英雄”一定可以很快回来娶她。

程七七的电话响了,“是程七七小姐吗?你快来A市医院一趟。”

A市医院里,他的战友说程七七是他手机里唯一的紧急联系人,就先让她过来了,他父母也正在赶来的路上。

程七七从出门到现在,脑子一直是瞢的,但心像被铁钳撕扯一般疼的说不出话,脸上的眼泪结了一层白色的痂。

他还在急救室里,外面的人现在正和里面的人一样痛苦。那个小时候惹她哭逗她笑的人,那个拒绝她三十二次表白的人,那个温柔地叫她傻子的人,那个时而严肃凶她的人,那个故意装冷漠的人,那个匆匆跑开时答应娶她的人,都一一从程七七脑海里掠过,程七七却一个都抓不住。那些关于他的画面忽而很清晰,忽而一片模糊,那么坚定的她,第一次却没了把握。

“你要一直一直做我的盖世英雄啊!”一遍一遍重复的只有程七七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

很久之后,医生出来的那一刻程七七似乎看到了他的影子,“病人脱离生命危险了。”程七七喜极而泣,狠狠掐了自己一把,是真的。

程七七看到病床上安安静静的那个人,他曾是自己的盖世英雄啊,现在她只想倾尽自己的一切来护他周全,健康,顺遂。如果可以,程七七只希望他做着普普通通的工作,没有任何危险。但一想到这是他无比热爱的,程七七立马打消了这个念头。

程七七寸步不离地守在他旁边,好几次她几乎能听到他的心跳,那是程七七从未感受过的真实。两天后,他醒了。但他们相视而笑的一瞬间,程七七的世界明亮了,她的盖世英雄又回来了。

“你这个傻子,你哭什么?”他揉着程七七乱糟糟的头发,眼睛里装的满满都是心疼。

“我怕,我怕你醒不过来了,那我就要守寡一辈子了。”

他很嫌弃地问程七七:“你几天没洗头了?”

“就五天而已。”程七七破涕为笑。

对程七七来说,喜欢这么一个骄傲又嘴硬的人是她最大的成就。她总要为他担惊受怕,这一次她差点失去全部,转而却得到了所有。

一个星期后,那天程七七正在为他收拾衣服,一颗闪着光的不明物体从衬衣口袋里掉在了地板上,程七七捡起来一看大喊大叫。

“你这个负心汉,你背着我和谁结婚了,你这个混蛋!”她急地直跺脚,门外的几个护士全都围过来看热闹。

他慌忙下床,一瘸一拐地跑过去捂住程七七的嘴,“这是你的,你的,你的。”

程七七一脸惊愕地看着他,他从程七七手里拿过戒指,慢慢跪下去,不知道是伤口很疼还是紧张,手臂一直在颤抖。他单膝跪地,有模有样地举着那枚戒指问程七七可不可以做他的女朋友。

“程七七,我还不能娶你,不知道现在给你戒指合不合适?”

他走的前一天买了这枚戒指,和程七七见面时他却不敢拿出来。要是自己真的遇到危险,万一回不来,程七七该怎么办?她这么笨,会不会以为收了戒指就得守自己一辈子,与其这样,还不如先不给她希望。他走的时候装作匆忙,就是怕泪水湿了眼眶,即使到最后还是没能拒绝她。

程七七说:“你要注意安全,你这次回来就娶我好吗?”

他回答:“保证完成任务。”

七岁他第一次为受欺负的程七七打架,弄得鼻青脸肿。

十二岁他陪程七七等流星,他看着睡着的程七七看了好久好久。

十九岁程七七给他告白,他藏的秘密被别人偷走,又喜又忧。

那一年他考上了军校,因为程七七说过当兵很帅。

后来入伍,因为他喜欢部队也喜欢程七七。

他一直又骄傲又嘴硬,幸好,她是程七七。

Ll澧
Ll澧  作家 一个爱幻想的文科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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