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他在我读书的地方觅食,看起来没以往落魄,不再赤脚,找到了一双鞋子,也找到一些新的衣服,整体看上去不那么落魄,仍不修剪头发,长长的头发遮掩起沉沉的伤疤。
每次看见我,他都朝我看上一眼,效仿往昔,不曾消逝。
然而有一回我借同学的自行车出去,红绿灯路口有一个小坑,没有留意,车一歪,不幸碰到停在隔壁等灯的车,刮下一道长长的疤痕。
司机开价要五百。
跟我一起的同学只带了100元,我身上也仅有80元 ,司机不让我们走,还闹着要报警。我慌了,因为我不能进警察局也不能让老师处理这事,这两件事都会把母亲牵涉进来,我不想母亲为我担忧,她如今的状态经不起一丝波澜。
可是,司机死活不让我们走,有意为难我们,纠缠了半小时。
那个他走了过来,较之前,他没凶猛成野兽,他抱着一个凹凸不平的铁罐,脚步平和。靠近司机后,脏兮兮的手用力把罐子撬开,里面都是零碎的钱,满满尽是。向司机打了一个眼神,示意这些钱足够赔偿。
司机头一次遇见这场景,显得不知所措,他捻起罐口,口吃地说,“算你们……走运,有乞丐为你们出头。”
我应该感谢他,应该说那些等我赚够钱就给回你,但我的心态较之前发生了改变,我不那么懵懂,我不再是单纯无暇的白纸。
相反,我有了畏惧,我不想他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变得抗拒,因为……
5
“那个乞丐肯定喜欢你,要不然怎么会帮你出头。”
同学道出因由。
细想,她的话并非全无道理,要不是因为爱,他怎可能为我出头,要不是因为爱,他怎可能从我住处一直跟到我读书的地方。这事细想下来,对一个十七岁的女孩而言过于恐怖。
还有一点,我处于叛逆期,一个人叛逆,除了想自由更主要还是爱面子,班上的人疯狂地传这乞丐喜欢我的事,他们还杜撰了不同版本的故事,都是基于童话故事改编——青蛙王子、灰姑娘——每逢放学,乞丐一旦朝我看,周边的人就起哄。
“在一起,在一起。”
“结婚!结婚!”
我受不了这种嘲笑,我也受不了被一名乞丐喜欢,我开始觉得他很恶心,很变态,因为——
他凭什么喜欢我!
我慢慢害怕得不敢出去学校,每逢放学都瞻前顾后,而他索性死守在学校附近,一旦看见我,臃肿的身体便灵机一动,宛如饥饿已久的豺狼看见了猎物。
我不得不报警……
因此有一段时间他不敢在学校附近徘徊,选择在这城市里有意无意地跟踪我,周六日跟我一块回家的同学,就此害怕得不敢再跟我一块放学。
我一个人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走动,偶尔能从人群的罅隙见遇见他,我终于明白小时候父母为啥一定要我远离乞丐,他真的太恐怖,恐怖得我不得不跟曾经那名渣男复合——
他也在这城市读书,读的是三流学校,这些年酒精充斥着他的脑袋,精神有点恍惚,弄了一个麻花辫,抽起香烟,当年嘻哈文化刚从国内流行。一见面他就搭上我的肩膀,我不喜欢他搭我的肩膀,因为他总会有意无意地触碰我的胸部,无耻地说,“发育了喔。”
我很无奈,但我又很需要他的存在,因为我不是刺猬,每逢我畏惧地卷缩起来,我都不得不需要一根刺对抗另一根刺。
时间一长,近墨者黑,近朱者赤。
我跟这男人逛起了酒吧,也一同接触香烟。
我的世界不再明净了然,我的世界有点扭曲,仿佛一切于我眼里都是从哈哈镜里映射出来,东歪西倒。
后来一次我从酒吧里走出来,手里还晃起酒瓶,那乞丐居然在酒吧门口等了我一宿。
我情绪一来,不明就里地把一个酒瓶扔向他的头部。周边的朋友没对此惊讶、反感,他们都狂称赞我做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