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七岁那年刚开始学写字,当时课室的同学都问老师自己的名字怎么写,老师很有耐心地教导,轮到我的时候,我问老师,“qi,gai怎么写?”
老师先是愣了愣,最后还是一笔一划地教导——“气概”。
到了小学三年级我才知道那回老师教错了,我想要的不是“气概”,而是“乞丐”。
我家附近长期住着一名乞丐,他终日佝偻着身体,头发凌乱,身体露出的部分疑似被火吞噬过,留下黯黑的瘢痕,疮痍满目。
每走一步都扑哧扑哧的,仿佛恨不得要拥吻脚下瘦小的影子。
我之所以留意他,因为他跟其他乞丐不一样,他不向人乞讨,目光润然,没太多气味,即便头发凌乱却不显肮脏,只是过长懒得打理,打了结。每次经过,他会看我一眼,时间一长,彼此还会心照不宣地对望。
所以某次课堂作文,老师要求写一篇关于朋友的文章,班上大多数的人都是写身边的朋友,小部分人则是写父母,我是唯一一个写乞丐的人。
“他是一名沉默的朋友,也是一名没有交流的朋友。”
“他是一个孤独的朋友,也是一席落魄的影子。”
洋洋洒洒地写了几百字。同学不解,老师也疑惑,就此找上我的父母谈及此事,父母大怒,当场把我的原稿纸撕得粉碎,撕成能扬撒在空气中的痱子粉。
那时,我才醒然原来人们对待乞丐只有两种情绪——长得不赖的,还会心存怜悯施舍。长得欠佳的,像我家附近的那位,便是嗤之以鼻。他的头发越来越长,逐渐遮挡了脸部,慢慢看不清喜怒哀乐,人们也慢慢开始害怕,觉得他终会狂暴发疯。
所以——
“一定要疏远他。”
老师的警告,同样也是父母的警告。我点了点头,于是我不再跟他对眼。
2
直到十五岁,我谈了人生中第一场恋爱。男朋友大我一届,他表白那天阳光明媚,光线描绘起世界的截面,没有玫瑰花、没有礼物、也没人起哄,他就在学校的楼梯处,倏忽牵上我的手——
“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
我羞涩,同时也被他突如其来的搂腰行为吓到了,默然点头,随后他吻上我的嘴唇,很粗暴。
过后还得意地说,“女孩的初吻果然是花瓣般。”
反之,我没太多感觉,不就两块肉凑合地挤在一块。
但这段感情还是持续了一段时间。
他帮我买早餐。
我帮他买早餐。
大家还没成年,他就使坏地叫我老婆,也使坏地要我叫他老公。
每个年轻人都想成熟点,所以他学明星打耳钉,那年热播的电视剧还是《恶魔在身边》,他学贺军翔饰演的江猛,留长发,寒假特意挑染了刘海,猩红色,学会喝酒,接触抽烟,好像只要成熟一点,就能摆脱一些束缚,更加接近自由,因为这世界任谁都喜欢自由。
因此他很喜欢Beyond的歌,《海阔天空》——
“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