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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过带妹吗?
不是游戏里的带妹。
这个词是贵州湖南交界的某个地区,用来说男的带女人去做小姐的意思。
我不知道,有没有别的地方再这样叫。
带妹这个词,就像小姐一样,离生活并不遥远。
一
梅妮想起林城。
是在每一个独自清醒的深夜,垂望灯火明灭的城市。
窗外的世界像一个垂老的妇人,拖着蹒跚脚步,沉重的坐在水沟旁,垂下她的苍白的头发,捧起泥水,洗落一身的灰色尘埃。
而梅妮只是冷眼旁观,拿起桌上化妆刷,往脸上刷上一层又一层的粉。刷粉,涂白,抹红唇,出门做生意。
梅妮路过水沟旁那个老人,老人朝着梅妮挥手,梅妮从鼻子里出气,抬着高跟鞋,头也不抬的走去街道上。
夜并不黑,至少在这条粉红灯光忽闪的小巷,夜是醒着的另一个世界。
梅妮又想起林城。在他曾带她来过的街。
梅妮站在街尾,高跟鞋尖陷进污秽的泥里,有男人偏过眼看过来,梅妮抬头挑眼一笑,吐出一口烟,迷离在梅妮眼前。
那个男人朝梅妮走来,喊:“梅妮,我前段时间不是听说,你不干这行了吗?”
梅妮是她的艺名,取美丽的谐音。
梅妮没心没肺的笑,又吐出一大口烟,猩红的唇印在烟屁股上,梅妮媚笑着回:“缺钱。”
男人顺手抽过梅妮指缝间细长的烟,顺着唇印的地方砸一口,伸出手摸梅妮的屁股,用力的狠捏一把,“怪不得人家说你们,婊子难从良,戏子难从郎。”
“再说,你之前跟着那个拆二代没少给你钱啊。”
梅妮一巴掌打开男人的手,娇声喊:“昆哥,合着你是闲着没事,拿我洗刷找乐?”梅妮又指着路过的一个男人说:“你看,你往这一站,客都被你耽搁了。”
昆哥不屑的笑,伸手揽住梅妮的腰,“那今儿跟昆哥走,不就是客嘛!昆哥给你介绍大货!”
梅妮不为所动,伸手轻拍开昆哥的手,望一眼来往的人说:“昆哥拿我开什么玩笑。你手下的妹崽,可得来撕了我。”
“再说,我梅妮,也不做带颜色的活。”
其实梅妮今天,确实不是来接客的。她是专门来等人的。
昆哥耸肩,看着梅妮,突然说:“林城出事了?”
梅妮也不意外昆哥知道消息。这个圈子,风吹草动,蛇,都是再清楚不过的。
昆哥接着道:“梅妮啊,你等的人,不会来。”
梅妮心下有些明了,她转头看着昆哥笑,“她不会来了,可昆哥不是来了吗。”
二
微风吹过,夏蝉不鸣。
梅妮答应昆哥,去他手里做大姐。帮他调教姑娘。
昆哥拍着胸口说:“一定帮她把告林城的那个贱货,李梅找出来。让她翻供,说自己跟林城做了以后,为了讹诈林城,才报警说林城强奸自己。”
梅妮和昆哥的生意,就算是做下了。
昆哥说:“梅妮,你别玩什么心思。昆哥我老了,容易啊打错招呼。那你的林城,可就玩完了喽!”
管教打来电话说:“林城在里面需要上账,还要会见律师。”
梅妮问:“他在里面还好吗?有没有受罪?”
管教一板正经的回她:“我们看守所是模范看守所,你放心,他都好。只是想出去。”
梅妮苦笑,和管教道谢过后,早早的去看守所给林城上了账,又递了些衣物进去。
律师进去会见了,她绕着看守所外墙一圈一圈的走。绕着回忆和曾经,绕着过去,绕着对林城的爱恨,走迷路,走进死角。
梅妮问自己,到底为什么,为什么不恨林城。她是应该恨林城的,她最应该恨的就是林城。
是他,把她推进烂泥沼泽,变成一个小姐。好听点叫小姐,不好听点叫婊子。
天空蔚蓝一片,白云浮动,梅妮缩进角落,斜眼看绿化带开好的三角梅,明晃晃太阳的刺痛她的眼。她记得,她读的那所破败的中学,操场正中,就有几株这样的三角梅。
二
那时候,梅妮还不叫梅妮,她还是一个土气的农村姑娘,有一个土气的名字,春华。
她初三的时候,正如春天的一朵花,吐露着芳华。而林城就是那个时候出现的,他站在学校门口,骑着一辆轰鸣的摩托车,刘海飞扬,阳光帅气得让人移不开眼睛,吹着口哨,捧着花追求春华。
春华最开始有点怕他,因为他不是学生,是混混。很多人还说,他不止是混混,还是一个“带妹的”。
虽然春华并不很清楚,什么是“带妹的”,但她隐约觉得这并不是一个好词,这个词配林城的痞子样,更让她好奇林城。
春华总是一边装作躲林城,一边故意,有意的靠近,打量林城。林城送她各色的礼物,和小玩意,她总是一边拒绝,一边偷偷欢喜。
后来,春华和林城渐渐熟悉了。林城带着她,坐在那辆拉风轰鸣的摩托车上,穿过盛夏,穿过小城的大街小巷。
林城拉着春华,去吃藏在深巷之中的美食。老大爷家秘制的牛肉面,王婆婆家的煎饺,张大婶家的酸辣可口的酸萝卜老鸭米粉。林城说:“春华,你太瘦了。捏着没肉,我得把你养胖点!”
春华红了脸,又羞又囧,一筷子一筷子挑着菜,端着淑女的样子,细口细口的咽。春华说:“我,长得不瘦。宿舍里,大家都在减肥呢。”
林城板了脸,“不许学什么减肥!”
“以后我养着你,天天给你吃肉!”
“吃胖点好,我喜欢胖的。”
多年后,春华每次吃得好点,都会想起林城说过的这句:吃胖点好,我喜欢胖的。
然后,再好吃的东西,都会变咸。
林城带着她去炸溪沟里的鱼虾,从石头底下翻起硕大的螃蟹,悄悄放到她面前,吓得她抓住林城的手里,啊的一声,紧紧的扑进林城的怀里。
盛夏的燥热,像一把火,落在两人紧贴的皮肤上,炽热,滚烫。林城低头,一眼定住她盛满娇羞的眸子。林城捧起春华的脸,呢喃着说:“春华,我喜欢你。”
春华支支吾吾的,脸红成苹果。不敢抬头,又忍不住望向林城,一瞬间,她的泪就莫名的从眼里落了出来。
林城的吻,轻柔似羽毛一般,吻去她眼睛的泪。封住她温润柔软的唇,林城说:“春华,我真的,真的喜欢你!”
春华踮起脚尖,双手穿过林城的脖子,仰头轻轻印一抹吻在他的唇上,“林城,我……也喜欢你。”
盛夏的蝉鸣,遮掩青春的印记,溪水流过,发出清冷的笑声,并不提及爱后面的另一双手。
少女的情怀,懂不得什么是好坏。
林城和春华确立关系后,中考也就来了。谈恋爱的时候,所有的试卷和题目都变成林城笑着的脸,春华看着试卷笑,傻笑。老师咳嗽一声,提醒她做题。
春华这才傻眼,她的脑子里除了林城笑着的脸,别的,是什么也没有了的。
她着急的敲着脑袋,想不出一点关于林城笑脸后那些答案。
她的试卷,最后只有少得可怜的几个答案。歪歪扭扭的列在试卷上,且还不知对错。
她在写不出答案的时候,便在草稿纸上一遍一遍的写林城的名字。以此慰藉慌乱的心。
中考成绩出来的时候,她落榜了。大红的纸上,没有她的名字。
她长长的吐一口气,到底是没憋住那股难受,靠在林城的肩头哭泣。
林城拍着她的肩膀,拥紧她说:“傻瓜,别哭了!以后,我养你。”
春华还是哭得一塌涂地,她不知道为何这么伤心。却又安慰自己,以后还有林城。
春华的父母建议春华去上技校,春华果决的拒绝了。
她坚定的说,要出去打工挣钱,技校上了也是白上,不如早点打工,学个手艺。
春华家里兄妹姐弟五个,家境算不得好,勉强供应娃们上学。一向说得就是,有那个命就读,没那个命,随他们自己。
春华如愿随着林城一起南下,去了广东。
三
林城带着她,一起走进城市,看霓虹灯闪烁。指着高楼大厦说:“春华,以后,我一定要你住上这样的房子!”
春华笑,点点头。紧紧的牵着林城的手,生怕一不小心,她就和他走丢了。她手心的汗,密密的承载着一个农村姑娘对于城市的慌乱不定。林城,是她在这座城市活下去的根,生存的根。
林城也一如既往的对她很好。她们开始并不上班,住在一处还不错的小二室里。和别人合租着。室友是林城的大哥,昆哥。
刚开始,春华只知道,昆哥和一个很漂亮艳丽的年轻女人一起进进出出,她们时常夜晚出去,白天才回来这里睡觉。
女人常常穿着暴露,露胸露屁股,丝毫不在意的穿着内衣,小裤穿梭在房里。林城说,那是昆哥的马子,就是女朋友的意思。
春华不满的说:“她经常这样穿着打扮,昆哥怎么不生气啊?”
“何况,你也是个男人呢。”
林城笑笑,摸着春华的头说:“傻丫头,城里女人时髦这样打扮。”
“再说了,道上有道上的规矩。碰兄弟女人,三刀六洞,非死即伤!你放心好了!”
春华惊呼一口气,她听林城说过,三刀六洞的意思是,插三刀在身上,形成贯穿伤口,三刀下去,六个洞出血。光听着,就让她头皮发麻。
林城带着她在这座城市里游玩,逛街,购物。把她从一个乡下丫头,打扮成一个时髦的女人的样子。刚开始,她并不习惯,镜子里那个漂亮的陌生,美丽动人的自己。
可她无疑是开心的,快乐的。她慢慢挺起发育不错的胸脯,撩起一头秀丽的发,昆哥的马子教会她化妆,把她变得更加美丽动人。林城带着她,泡吧,打牌,喝酒,吃饭。
所有人都夸她,漂亮,真漂亮。
林城笑着一把拉过她,得意的吧唧亲一口,“那当然!我的人,当然不能和你们手下的那些妹崽比!”
春华没听懂,以为是道上的什么词,她贴着林城的耳朵问:“什么意思啊?”
林城夹一筷子爆炒牛鞭给她,笑出一抹阴笑,“说你贼好看!”
春华笑着吃下他夹过的菜,挑起眼神,扫了一眼玻璃茶几上自己的倒影。
的确,她很漂亮。
慢慢的,她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每天化化妆,穿上漂亮衣服,跟着林城吃香的,喝辣的。她想,人生也不过如此嘛。
怪不得,别人都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她算是找了个有本事的。
可林城的本事,究竟在哪里,她还说不清楚。
林城打牌,输赢上万。这一点,足以证明林城的实力。
换了农村人,一场牌,就是大半年的收成。农村人的钱,像过年节的腊肉,看着看着,就空了。
春华万万没有想到,林城的钱,会像年节的炮竹,炸一炸,听个麻将响声,就空了。
不仅是空了,还欠了赌债了。
四
一时间,她和林城只能藏在出租屋里。躲藏着过日子。每天不敢露面不敢出去。
渐渐地,连吃饭付房租都成了问题。好在昆哥人好,并不逼着她们每月给,先帮他们垫付上了。
昆哥的马子,在一个深夜回来以后,并没有急着回房睡觉。她悄悄拉过春华问她,“想不想做生意赚钱帮你男人?”
春华头点得似小鸡啄米,拉住昆哥马子的手说:“丽姐有法子?求你一定帮帮我们吧!我什么活都能干!”
丽姐意味笑,“你长得好看,哪用得着干什么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