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房间,我整理了一下行动要用到的东西,都塞进了装备包。平时我会带两把枪,一把长杆狙击,一把短柄手枪,这两样是我立身为命的东西,我不能不带。狙击枪是拿来杀人的,手枪是用来保命的。
我照着房间里的镜子理了理胡须,发现自己不到半个月的训练脸上已经有了杀手的气质,就是那种摄人心魄的冷酷和不羁。我想甚至是我的妈妈,都会在见到我的时候变得惊讶万分,惊叹我这些日子以来的成长。不过她只会看出我更像个男人了,更像那个她的未来的儿子了,而不是其它。
我漂洋过海来到中国,执行任务。临行前亚当斯还跟我腻歪,说他会时刻坚守在接线端接听我的电话和求援。只要我需要帮助,他就会一挺而出,不辞余力。说的跟亲人生离死别一样。
到了上海,我先找了个小宾馆住下。丹尼斯给我准备了一些国际通行的手续,假护照,假身份证,还有假的国际身份。不过这些假的东西,看起来比真的还要真,至少没人能查验出来,知道我其实是个杀手。
上海错落有致的城市布局,拥挤不堪的街况,让我瞬间回到了过去:以前走在这城市的大街上闲逛,跟别人一样坐着地铁上下班,跟女朋友一起出去看电影——美好又令人向往的一切。但是现在都过去了,也回不去了。有人说,如果你不去碰触那点残缺,那完美看上去还是完美。这话说得很对,至少我觉得苦的时候,现在看看却是甜的。
当然,为了怀念,我还是特地去乘了一趟地铁,也算重新体味一下。
我把背包放在小旅馆里,径直赶往地铁站。一路上碰到美女无数。在总部呆久了,都没见过什么女人,看到女人我都觉得自己有种欣喜的情绪洋溢在胸口,蓬勃而出。我甚至怀疑在街上,你只要提出想跟哪个女的结婚,她们都会立马答应下来。只要你长得不是很丑。因为我看到那些女人的脸上都展露出一副渴望的神情,眼睛都在有一下没一下的勾引你。一见钟情就是说初见以后,你们两个当即都定下来了。
可大街上谁都没这么做。人们内向,腼腆得非比一般。
我坐上地铁,驶往前方,我也不知道去哪好,只是再上来感受一下。车厢里的乘客大都无精打采的,西装客们低头看手机,或垂头睡觉,只有两个小青年在一边不顾旁人地有说有笑。车厢里有个小女孩开着手机,手机里放着一些流行的西方音乐,Adele的《Rolling in the deep》,听了这歌,只觉得自己离奔波和流浪更近了。
坐了两站,我不留遗憾的跳下地铁,打车折回宾馆,准备晚上的夜袭。
回到宾馆房间,我再一次调试了一边狙击枪,弹夹里换上子弹,又全拆了。我得装进背包带出去。
我选了个位置,上到凤凰娱乐会所对面大厦的六层顶楼,打开包,架好狙击枪,又拿望远镜看了看对面楼下的动静。天还没完全暗下来,楼下人不多,车也停得稀稀疏疏的。
我就在楼顶一边吃面包一边等目标出现,时不时地拿望远镜观察。终于,目标开始进入我的视线,因为随行人员多,还有几名保镖随身,大家走拥右挤走在一起,充斥着我的镜头。我想要是这时候开枪,射中的一定不会是目标,而是他的随从人员,因为距离有点远,子弹到达的时候会有所偏离。所以,我只能再等机会下手。
天色暗得很快,一下子夜幕笼罩了大地。透过望远镜,我看见目标坐在三楼房间的餐桌上,在跟他的那些富商朋友们一起共进晚餐,谈笑风生。
我带上手套,架起狙击枪,心想这次机会来了。但是目标坐在左侧位置,他的身影在狙击枪的单望镜里若隐若现,着实不好瞄准。我想了想后,在实在管不了那么多的情况下,开了第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