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世上不曾有,也绝不可能有千秋万代之伟业,盛久必衰,盛极必亡,乃是天道循环往复不变之真理。
想当年,陈国雄踞长江以南,北方魏、吴、唐三国鼎足而立,北方三国常年战乱,一家独大的陈国在南方隔岸观火,乐得自在,其国都金陵更是一副夜夜笙歌舞不休的奢靡景象,号称天香之都。
可是,居安不思危,天台亦崩倾,对于一个王朝来说,安逸便等同毁灭,当然,与之对应的还有一句话:
乱世孕育枭雄。
大唐在结束北方长达两百多年的混乱秩序后,只用三年时间便统一北方,而后,气势如虹的大唐将士,一鼓作气,不到三个月就攻陷陈国皇宫,从而一统天下。
天下一统,至今已有十年矣。
1
秦淮两岸,灯火依旧灿烂,一个俊郎飘逸的青年男子缓缓行走在夜色下的江岸边,他腰间悬着一柄古式长剑,嘴角总噙着一抹浅笑,好像天下间没有什么能让他发愁的事情。
事实上似乎也确实如此。
二十三岁进士及第,当年便被皇帝亲授宏文馆校书郎,此后青云直上,不断地调换衙门以获取晋升之阶,现如今是淮南节度使幕,想必再过个一两年,就又要重回京都,而那时候,迎接他的必定是六部要职了。
这样光鲜的履历,任谁都会心满意足吧。
人们常说,杜樊川生平有三大爱好——剑、酒、美人。并且,最后这个最重要。
若杜大才子哪日身边没了酒,或许意味着,他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
一世一万朝,朝朝醉中去,杜樊川从未真正醉过,或者说,他一直都是醉着的,醉于酒,醉于美人。
杜樊川远远望见了那艘缩在阴影里的小船,他笑了笑,缓缓走过去。
一锭十两官银稳稳落在了船夫面前的小桌上,油灯上的火芯轻轻颤了下,映照着老汉脸上的惊疑。
“今晚夜色甚好,老哥可愿与我同游秦淮?”
杜樊川脸上笑容灿烂,像极了隔壁家卖膏药的二狗子。
船夫回头看了看雾满拦江的秦淮河,再看了眼桌上沉甸甸的十两纹银,缓缓吐出嘴中尚未完全咽下的青菜,碗筷一放。
“中!”
2
河面雾气很浓,却阻断不了悠悠曲笛,偶尔一两艘画舫快速滑过,隐约能从中听见男女嬉笑打闹。
未游秦淮水,枉做风流人,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但凡到过金陵的人,都会在心底保存一份最珍贵的记忆。
杜樊川站在船头,远眺秦淮两岸,思绪如缓缓流淌的秦淮河水,细腻绵长。
他并不是第一次来金陵,十三年前,金陵还是陈国国都的时候,他曾随祖父作为大唐特使来访,彼时北方三国还处于战乱当中,陈国雄踞长江以南的大部分地区,是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强国,其国都金陵更是一座人人向往的天香之都。
这座金陵城,曾赠给少年时的杜樊川一段异常美好的记忆。
那些美好的过去,是埋在门前老槐树下的女儿红,时间越长越香醇。
老汉操舵很熟稔,眼见就要撞上那些破雾而来的轻舟,他稍稍用劲便就避开了去,像是划船不用桨一样的浪。
黑暗中,船夫认真打量着这个陌生男人的背影,在这秦淮河上,他见过许许多多风流人物,眼前这位,却是给了他一种很不一样的感觉。
这是一个看似桀骜不羁,实则萧索寂寥的人儿,他漆黑的眼睛里,藏着一个外人所不知道的世界。
船夫摇摇头,看不明白的事情不要深想,这是他的一贯行事准则,如此才能过得快活自在。头发半白的老汉一边撑船一边哼起了一段悠扬曲调,声线沙哑富有韵味,在雾满江岸的秦淮河面传出去老远。
3
如果把船上的灯比作天上的星星,那夜晚的秦淮河就是一条漫天星光坠饰的银河。
若小船是萤火,大船是皓月,那出现在二人面前的这艘,该算是艳阳。
看见江心停着的那艘双层大船时,杜樊川和船夫的表情同时一变。
杜樊川很欣喜,船夫很愤慨,不过,不论他们心情怎么样,那船上缥缈动人的乐声始终不曾停歇。
那大概是个很执着的女子,因为她在重复不停的唱着一首曲子。
“送我去那边吧!”
杜樊川笑得很开心。
“不去!”
老汉停下船桨,气愤道。
杜樊川别过身子,略一思索便就明了,看样子,这船夫是陈国旧人,对那首曲子很反感。
这首传唱甚广的名曲,乃是十年前陈国最后一位皇帝所作,听说他才写下这曲子不到半月,大唐将士就已攻进陈国皇宫,因此天下人都说其是亡国之音。只不过随着时间流逝,近年这曲子又逐渐火了起来,原因无他,那陈后主作的这首曲实在太过美妙动人。
“唉!这首《玉树后庭花》唱得真好!曲调婉转柔美,本是一奢靡之乐,在这秦淮河上听来,却是凭添了几分凄凉味道!”
杜樊川忍不住摇头晃脑,模样十分陶醉。
“你给我下去!”
船夫恼羞成怒,欲朝他后脑敲一闷棍,然而下一秒,他便怔在原地。
杜樊川晃了晃手中的雪白银锭,语气毋庸置疑,“我要过去!”
4
世上长得好看的美人不少,会唱歌跳舞的则更多,在那些有钱有势的大人物眼中,女人不过是身份附庸,一种实力象征,和能够买卖交易的商货没有区别。
但总有例外。
秦淮河上,有一个女子,如九宫寒月高悬于夜空,清冷孤绝,在世人眼中,她是从天上款款飘下的一袭绯衣,连脸蛋儿都不能被瞧去。
“京江水清滑,生女白如脂,其间杜秋者,不劳朱粉施。”
杜秋娘,一个活在人们想象之中的女子。
人们用最清丽脱俗的诗句为她赋予人间烟火,即便如此,却还是觉得玷污了这位美人。
美人的过去好像总是模糊的,她们不像邻居家吃杂粮长大的翠花姑娘,不会扮鬼脸,笑起来会露出一口整齐白牙,牙缝里也不会有酸菜,甚至,连茅房也不用进。就像是一群凭空出现在那儿,专供凡夫俗子们欣赏垂涎的花瓶。
杜秋娘,一个天下最妩媚艳丽的妖女,一个世上最冰清玉洁的仙子。
很多人不敢直呼其名,所以大家都喜欢叫她大巾帼。
红衣扶摇,端庄大气,巾帼远胜须眉的大巾帼。
戒备森严的战船内,数十名甲士将中间团团围起,中央是一块巨大红毯,红毯上,女子像一只血色蝴蝶翩翩起舞,她的身后,坐着一排头发雪白的乐师,这些老头都是她亲自请来的,因为她觉得,整个天下,只有这寥寥数人够资格为自己配乐。
这样一个女子,只需一颦一笑,便能轻易虏获任何一个男人的欢心。
今晚,她在红毯上已经跳了两个时辰,也整整唱了两个时辰,她感觉过去了很久,久到已经快忘记《玉树后庭花》的歌词了。
只不过,那个人没说停,她就不能停。
是的,她也有例外。
5
邀请歌女在战船上跳舞,原本是一件很荒唐的事儿,但放在这个男人身上,便一点儿也不显得荒唐了。
因为他是李琦,金陵城的主人。
十年前,正是他率领手下三百人,昼伏夜出,为唐军在长江上堆出了一条直抵对岸的跑马道,在陈国将士尚未反应过来之前,将数十万唐军送了过去,一举攻破金陵。
王图霸业朝夕间,一将功成,万骨枯。
于是,金陵城便成了他的。
要取得多大的荣耀,就要拿出同等分量的战功。
李琦是那种想要什么就一定要抓在手里的男人,无论是战功,荣耀,亦或是女人。
“停。”
他手指在扶柄上轻轻敲了敲,乐声戛然而止。
杜秋娘缓缓转过身子,眸含春水,红衣如血。
“明天晚上,我需要你还能跳得这么好。”
李琦眼神冷漠,丝毫不为眼前这个倾国倾城的妖女而动容。
杜秋娘伫立良久,一句话也没说,秦淮河的雾气冲不破船上的森严壁垒,她此刻却感到有无尽寒气浸入心中。
这个刀不离身的男人,简直就是个魔鬼。
“听说,你还写过一首名为《金缕衣》的诗?”
李琦看似随口一说,令杜秋娘俏脸陡然一白。
如果此时手中有剑的话,她应该会毫不犹豫的刺过去吧,哪怕对方身旁还站着一个“断矛即断命”的邓宣。
杜秋娘冷冷瞥了眼李琦身边那个单手持矛的冷酷男子,因为他的存在,杜秋娘无数次忍住了拔剑的冲动。
杜秋娘轻轻唱了起来,她的樱唇似乎带有一种神奇魔力,那些甲士一听见她的声音,便开始目眩神晕起来。
杜秋娘的目光始终未曾离开李琦,但让人失望的是,他的眼睛只是变得越来越明亮,甚至火热,却没有半分她期待出现的痴迷模样。
空灵嗓音像手中妖娆刺眼的红袖,绵伸万里无人应,只待力尽颓。
一曲唱罢,如长袖泣血。
6
甲板上。
数十名甲士将来人团团围住,刀矛静候,角弓待发。
虽处在漩涡中央,他还是一副怡然自得的模样,毕竟,天底下没什么事情能让杜樊川发愁。
老汉撑着小船飞也似的遁走了,口口声声喊着恕难从命,二十两银子就差点买了他的老命。
这年头,道义值几斤?
“你是谁?”
李琦双手柱刀,眼神迫人。
“杜樊川。”
他语气轻松,像突然闯进客栈,小二问他要干什么,他眯眼一笑:红烧肉!
杜樊川就是这样一个很难让气氛正经起来的人。
“杜樊川,你来我金陵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