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几年前发在空间的文。
“我寄居在城市的角落,靠流浪存活。” 【1】
我费力的在垃圾桶里翻出了一个空瓶子,开心不已的同时留意到脚边的一只流浪狗。
我掏出口袋中咬了几口的鸡腿苦笑了一下,咽了下口水,把鸡腿扔给了地上的小狗。 我注定是个不该有的存在,以至于上天都不愿意告诉我父母在哪里,其实倒也无所谓了,我生下来就在一个老奶奶的家中,她待我很好,却性格古怪——亦也许是我古怪吧。
终于在第无数次争吵过后我选择摔门而去。 也许注定背负上不孝,我却真的无法再受此煎熬。 这一年我十七岁,我打了三个月工后选择辞职,开始靠拾荒苟延残喘,每个垃圾都是他人的唾弃,像我一样永不讨喜。
时光没必要要懂我,我也不想懂他。活着就行了,多捡几个空瓶子就可以多买个馒,又可以过一天了。
没错,这是21世纪。我寄居在城市的角落,靠流浪存活。
我喜欢写作,也许也习惯孤独,每天晚上咬着馒头品着白水陪伴我的就只有文字,哦对了,还有冰糖,那是我所有的甜,常常咬碎了就已经泣不成声了。
我捡了半年多的垃圾,在我离家出走整一年的时候买了一台二手笔记本电脑。
我开始投稿,连中三篇,合计约千元的稿费到手里的时候我觉得全世界都变得不一样了,这是我需要捡垃圾大半年才能攒下来的钱。
我颤抖着双手把纸笔放在电脑键盘上,跪在电脑前,痛哭流泪,不能自已……
【2】
大概是喜悦冲昏了头脑或者开始心浮气躁起来,我不再能写出像样的作品,几篇过稿之后是无数的退稿信,我鼓起勇气跟一家杂志社发去了求职函,那家主编很欣赏我的才华,对我说试试吧。
我把握住了这个机会,开始努力奋斗在杂志社,少了点自由,但是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我也很少写东西了,却依旧为文字而喜而泣。
我在杂志社门前认识了程浅——她每周固定会过来投一次稿子,但是从未通过。
在一个夕阳西下的周末,我在一家咖啡厅约见了程浅,手上拿着她刚刚被我退回的稿子,我开门见山:我帮你改改吧。
我把改好的文递给她的时候她脸上绽放着异彩,我笑了笑:我送你回家吧。
那篇文终于出现在了咖啡厅书架上的杂志中,我跟程浅顺理成章的恋爱了……
一晃两年,我坐上了杂志社主编的位置,程浅甩过我一次,后来又找我复合,我找不到拒绝的理由——她爱我,爱我的认真,我爱她,爱她的文字。
跟程浅的感情慢慢趋于平淡,却又依旧相互珍惜,我们闲暇时候一起畅想未来,我说我以后不要孩子好不好?
程浅眼睛睁得大大的,一脸认真:好啊,你想要我就生,不想我就不生。
我把她揽进怀里,轻吻她的头发,轻轻地叹了叹气……
那一夜我喝醉了,在床上跟程浅抵死缠绵,没有任何避孕措施。
半个月后她告诉我她怀孕了。
我说打掉吧,我不要孩子。
我能明显感受到怀中的程浅身子抖了一下,她沉默着不答话。
我们分手吧。
我点燃了一支烟,推开程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