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他们绑到郊外一处竹林深处,先杀掉了那个穿着豹纹内裤的野男人,他的品位真俗气,当然,我的也好不到哪去。
在等我的老婆,亲口说出我们的女儿并不是我的种之后,我才把她活活掐死。
我把她们俩埋在了一起,然后坐在铺平的软土上,喝了半打啤酒,吹着竹林间凉爽的风,我突然很想写诗,但我又写不出来。
听说话剧也是门正儿八经的艺术,此后我便经常去各处的剧院去看话剧。
我把女儿送回家乡,让姐姐代为抚养。我每年只负责寄回去一些钱就可以了,我不想再见到那孩子,我当然知道她不是我的女儿,因为我很早就知道——拜老邹的拳打脚踢所赐,我根本没法生育。
我是一个冒牌的父亲,但是女儿却当我是真的,临别时她一再叮嘱我不要发火,每当发火的时候就从一数到十,怒气就消得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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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她的。
在我打算杀掉出租屋对门儿老薛头的时候,我从一都快数到了二十,我不愤怒了,但我还是认为他没有再活着的必要了。
那老混蛋,六十多岁了,趁着儿子出门打工,长期霸占蹂躏软弱的儿媳妇。
我勒死他简直轻而易举,我带了一包烧好的草木灰,抹了他一脸,抹了他一手一脚。
还有楼下兽医店那个混蛋,他是一个单身爸爸,但我知道,她的女儿也不是他亲生的女儿,是她抱养的一个孤儿。
他白天装作一个治疗照看各种小动物的兽医,晚上就把那些没人要的流浪猫狗拿来解剖,发脾气时用鞭子抽那个可怜的小女孩。
我把他勒死,然后拿鞭子把他的脸抽花掉,塞了他一嘴狗毛。
这时间需要清除的混蛋,实在是太多了,我觉得肩上担子很重,有了一个要奋斗的目标和方向。
我仅仅需要注意的是,每次要做事之前,我都坚持从一数到十。
做完之后,我就得立刻去看一场话剧,在演员抑扬顿挫,掷地有声的台词中让自己恢复平静。
我认为我就是个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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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能久居一处,我走南闯北,东奔西跑。
我从黑社会社团中走了出来,因为那里像李三儿一样的蠢货太多,又蠢又混蛋,是我不能容忍的。
我开始抢劫,专抢那些从银行大包小包取钱的有钱人。
他们多半不敢报警。我一年做一单,一单就够潇洒活一年。
我坚持用手把人勒死,不动刀,也不动枪,唯一一次例外,是那次在山城跟上的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女人,她浓妆艳抹,一身名牌,却紧紧抓住她的LV包不放,一边撕扯一边大喊大叫,这激怒了我。
她落得个被我一枪爆头的下场。
这显然也激怒了某些人。他们把流传了几个省市的通缉令又张贴了出来,并悬赏了60万要来抓我。60万,还只是线人举报的价格。
这也并没有阻挡住我去看话剧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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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就是我在闹市区大剧院看话剧的那一晚上,有人发现了我,举报了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拿到那六十万奖赏。
然后有一群人在山下我的藏身处围追堵截我,最终其中两个高手在一个闭塞的通道上将我击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