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风陵渡丶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苏霂流着泪抱着怀中失血过多的身体已经冰凉的莫轻风口中不住的道着歉。
“你不用和我道歉,你是苏霂啊,记住我就是为你而存在的,这个世界上阿霂做什么,莫轻风都不会怪她”用尽最后一丝力气为苏霂擦去脸上的泪水,他的手无力的垂了下去。
轰!天空响过一声惊雷。
“咔~!”
“好,过了!”导演面带微笑说到“恭喜惜之杀青,今天到这里了,大家辛苦了”
“莫轻风”从地上爬了起来,“苏霂”笑着说“收工啦,我们一起去吃个饭吧”“莫轻风”哦!不,王惜之笑了笑说,“不了,今天家里有事,不好意思了”
这里是电视剧《却道冷风过流年》的拍摄现场。
大家好,我叫王惜之,是一名演员,准确来说,是一名职业男二号演员。对,就是那种在电视剧里让观众心疼的男二号。帅气,温柔,专情,为女主角牺牲一切,不求得到什么,默默守护在她身边的那种男二号,无论他们多么耀眼,始终无法获得女主角的感情。
十九日,三月十九日,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九日,下午十八点三十分。H市一家很普通的小酒馆里,我坐在靠窗的一个位置上,举起手中的酒杯,看着手表,再过几分钟后,就是那个时间了,遇见她的一周年。
伴随着窗外的雨声,我饮尽了杯中酒,一股热辣的感觉涌了上来,双眼微红,长舒了一口气,我盯着前面的三道菜,毛血旺,酸辣白菜,香芋地瓜丸。这是她,他,还有我最爱吃的三道菜。
只是,这一次,只有我自己了。
我是一个很好的演员,很好的男二号演员。导演是这么说的,观众也是这么反应的。所以我有很多片子可以接,也正是因为是男二号,所以,很多时候,人们记住的只是戏中那个令人爱到流泪的角色,而不是他的演员是谁,也就是所谓的戏红人不红吧,我也很庆幸,我不想出名,也不想红,我喜欢安静,喜欢读书,喜欢画画,喜欢享受生活,更喜欢,她。
在戏外,我也如同戏内一样,会为了喜欢的人做一切,生命里全都是她,就如同今天一样,我会记住和她一起的每一个重要的日子,只是,身边已经,不再有她。
吃过饭,我在小雨中漫步走着,我很喜欢雨,阴郁的天气仿佛辉映着我的内心。“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我从未忘记你……”耳中赵雷的《成都》响了起来。是她。
“喂”“给我打电话啦?那会儿没听到。”
“嗯”“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想你了……”“没啥事我挂了,正在看书”
“哦,嗯,未若,今天是我们相遇的一周年”“……啊!是吗?哎呀时间怎么过得这么快,这就一年了”
“是啊,真快”“我记得那天穿了个风衣”
“对,很美”“哈哈”
“加油哦,我在H市等你”“嗯嗯,好,加油,你等我。”……
挂掉了电话,我也到了家门口,随手抹了一把头上的水。走进家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仿佛失去了全身的力气,但我笑了,她回我电话了。上扬的嘴角昭示着我的喜悦,好想她。
第一次见到未若时,她是个不速之客,长发飘飘,很美。她的谈吐,温柔,都吸引了我,所以我爱上了她。
我很专情,就如同很多剧中的男二号一般。所以,并不是因为我的演技有多好,只是我每每都是在本色出演。有了未若,我度过了人生中最快乐的一段日子。
虽然后来我们分手了,但她也作为朋友留在了我身边,我能感觉到她带给我的温暖,我依旧用我的温柔环抱着她,试图能将她拉回到我身边。
时间过了一年,很快,仿佛很多事就还在昨天,还在眼前,可是它却的的确确已经远离你而去。
一觉醒来,新的一天,虽然已经杀青,可是我还是来到了片场,除了男二号,我还是副编。
走到座位坐下,开始翻看剧本。很快就解决了今天的工作,我掏出一支英雄牌的钢笔,拿出一个黑皮的本子,最近很喜欢听民谣,我想给未若写一首。
虽然,我唱歌很难听。
笔尖在纸上划过,然后勾掉,继续写,再勾;往常写东西灵感极好的我,一到了和她有关的时候,我就发现自己的文笔变得极差。
就这样,过了好些日子,终于写了出来。
歌名是她喜欢的自称:
《温文尔雅》
[词]
花瓣划过湖心,水面没有涟漪
于是我停下了手中的笔
拿出了一本诗集
嘴角挂起的笑意仿佛
看到了温文尔雅的你
在南方的省里有一座北方的城
北方的人身体里有南方的心
我自认温文尔雅
却不懂琴棋只略知书画
书两笔窈窕淑女
画三瓣零落樱花
遇见了你,我放下了手中笔
你说你是温文尔雅的南方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