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往征集的第55篇原创故事)
我对顾凯的喜欢是大势所趋、大喜过望、大动干戈的。在如今女大当嫁的年纪,我时常还会想起六七年前那个傻傻的自己。
“干嘛呀,真的很喜欢吗?”闺蜜问。
“嗯嗯,情不自禁地那种喜欢。”我捣蒜似的点头。
这是我高一那年在操场的角落给她说的话,那天天朗气清,几朵白云懒懒地浮着,顾凯在远处打着篮球,眼神不停地瞟向我们。他一看,我就双颊绯红、心里暗暗地想:有戏有戏!
但是我很不自信,喜欢他的女孩子那么多,听说做梦想和他接吻的不差我一个。喜欢周杰伦却长得像张学友,脸上棱角分明,不苟言笑,高冷的范的内在是一颗小男孩的心思。
那时候他很在意自己的发型,我坐在他后面,下课时他总会朝我贱贱一笑:
“小西同学,借个镜,我瞅瞅!看我长帅了没有。”
我装作极不情愿的样子,从书包拿出镜子,往桌子一扔:“用完弄干净赶紧还我!”
“嘿嘿,一定一定。”
我看着他左手持镜,右手把头发从额头慢慢向后撩动,这时候我就心跳加速,哎妈呀,这手太美了,不能看不能看,保持镇定,先绷住,迟早是我瓮里的鳖,我装作趴在桌子上熟睡,其实内心的波澜不断泛起,死水一般的心顿时晶莹透彻起来,青春很美好。
高一结束,马上面临分科,我再也不能上课时呆呆地望着他,不免有些伤感,明知道感情这种事情,两厢情愿才会有结果,可我还是不服软,再怂就人去楼空了。
“顾凯,你西爷喜欢你。”这是我用九宫格诺基亚发的表白的话,那时候非常洒脱,一副非你莫属的气质,势不可挡。
“啊,小西,你喜欢我?怎么可能!我喜欢你闺蜜啊……”顾凯磨蹭了半天才回过来这消息。
于是,我顺理成章地从告白者变成了快递员,我把他写的拙劣的爱情告白信捏在手里,虽然看不上,但也幻想是写给自己的,这是我青春岁月里第一次落地成盒的爱情。
怪不得贼眉鼠眼地望着我们,原来不是看我,而是看我闺蜜。如果他看我,那一定是慈眉善目、明眸皓齿的。
爱情里即使是闺蜜,也难免嫉妒,这是我看《七月与安生》最亲切的感受,因为我也同她们一样,经历过那种尴尬、那种抛弃和无法言说的痛楚。
可是,我的朋友没有答应,顾凯同我一样,得了失心疯,我们相视一笑,竟成了老铁。
“你他妈要是不追我,我早都和她好了。”
“我他妈要是当初不追你,你不知道祸害了多少姑娘。”我们两个喝着酒,说着损话,醉醺醺地相互责骂着进了学校,那是我第一次喝醉,但依稀还能闻见他身上淡淡的人味道,很好闻,像清风一样很舒服。
高二分科之后,我阴差阳错地又坐回高一的教室,顾凯和闺蜜选了理科。我为了得到原来的那个座位,排座位时,不惜和同学换掉鞋子降低身高,一扭一扭地坐在原来的位子上,可前面再也没有顾凯向自己要镜子的场景。
高二课程很多,我们见面的时候很少,我偶尔给他发几句消息,就像体育课一周必须签到一次一样。但我的内心是何等炙热啊,每次发消息都要想很久,然后发出去又觉得表达不够直接或者不够委婉,总之,和众多女孩子一样,为顾凯是费了一番苦功的。
我不喜欢人走茶凉、凄凄惨惨,我喜欢及时行乐,莫问身后事。于是这才有了第二次高傲的表白。
我引用了一句爱情诗:“因为,我有着长长的一生,而你,你一定会来。”我想,要是这个朦胧诗中一点也不朦胧的话他都看不懂,那只能说明自己眼瞎,空喜欢一副好皮囊。
他回信了!晚自习下课后悄悄来到我的班里递给我一个本子,上面大概记满了一些诗歌之类的句子,也许是偶尔引用,假装让自己不怎么肤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