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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旁人已经在吃中饭的时候,何水清才从昨晚的睡眠中缓缓醒来。他抬头看了一眼壁上的石英钟,12点半,往窗外看了看,天依旧一片阴沉。
洗漱完毕后,何水清就开始在房间里打扫卫生。一旦心情不好,他就开始打扫卫生,不管这个卫生是上个月打扫的,还是前一秒打扫的。总而言之,只要再打扫一次,他就会心安。就像顺便也把不好的情绪也打扫了一样。
2
何水清住的小楼,就算是在东升镇,也算得上是破败的了。一个靠街的两层木制小楼,原本是住一家人。是在矿上打工的,张国柱一家三口。
事情发生的很突然,矿工16岁的女儿,被发现死在了上学回家的路上。
发现的时候,全身衣服都被撕烂,内裤带着血渍被丢在一边,就这样横尸在路旁的水沟里。
张国柱疯了似的向派出所投诉,他怀疑犯人是镇上首富田国富的儿子田小柱,原因有几点:一、田小柱一直喜欢他女儿,但是他女儿不喜欢他。二、他女儿经常给他说,田小柱经常跟踪他。三、田小柱一看上去就是个流氓。
派出所当然不能因为他的一面之词就抓人。当然,例行公事,也需要把田小柱叫来问话。结果田小柱没来,田国富给吴所长去了个电话,大概意思是田小柱这两天感了一些风寒,不便出来,实在要问,可以派人来。
于是,还是派出所的几个民警去了一趟田家,在镇民们看来,这有点像上门家访的意思。最后,这个在东升镇轰动一时的案件,因为这次家访得到的证据不足,而草草结案。
张国柱数次到派出所闹事,都被警棍招呼了出来,他依然坚持,甚至带上资料去了市里上访。“也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他能斗得过田国富吗?”“听说他已经被矿上开除了,人家矿老板和田国富可是经常在一个桌子上喝酒的哩。”镇上的人们议论纷纷。
就这样折腾了几个月后,人们突然发现,张国柱失踪了。起初大家也不以为然,直到小楼里的臭味传到了大街上,才有人报了警。民警们破门而入,映入眼前的,是满屋的苍蝇,以及一股难以忍受的恶臭。眼尖的民警率先发现,在屋梁下,垂着两个人影。
“这个房子会吃人。”这样的言语在坊间流传开来,于是这个楼也没有人敢住,也就此废弃了。
3
何水清却不怕,他搬进去的理由有三个:
一、这个事情已经过去了两年,屋子里早已没有了味道。
二、鬼魂之说不可信,并且屋子相对很宽敞。
三、住进去不用给房租。
卫生打扫完毕,何水清就走出了小楼,他要去青龙巷买点吃的作为中饭。出了小楼,天空由远及近,一片灰蒙,只有最中间露出一个洞,有些许的阳光射进来。
何水清看着天空,脑海里竟然想起了高尔夫球场。高尔夫球场何水清是没有见过的,不要说他,整个东升镇,也没几个人见过。这个时候,他能想起高尔夫球场,自然都是电视的功劳。
电视绝对是19世纪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它能把人带去没有去过的地方,看没有看过的景色。在电视发明之后,据说有人做了一个测试,全球的自杀率下降了3个百分点。
电视里的高尔夫球场,四周都被高耸入天的铁丝网包围着,他又抬头仔细看了看天,竟然出奇的相似。和监狱也很像,他心里想着。
一天之内,何水清只会选择在这个时候出门,到青龙巷子的尽头那家馄饨店,买一碗小碗的馄饨,然后在回去的路上,再到旁边的菜铺买几颗蔬菜,作为晚饭之用。
这是我们东升镇人都知道的常识。大家都知道,如果要找何水清,就一定要在这个时间在青龙巷等他出门,毕竟,没有人愿意靠近那栋吃人的小楼。
不过,这个常识也基本上没用,因为基本上也没有人找他。
4
很多人都说,镇里的文化人分两种,一个是教书先生,另一个,就是何水清。
教书先生是令人尊敬的,因为每家都个几个孩子,到头来这些孩子都会在这个教书先生的手下受教。所以,县城的人们自然的对教书先生有了一层天然的尊敬,或者说是讨好。孩子的后半辈子就掌握在这个人手里,谁敢造次。
之所以把何水清也放入到文化人的行列里,原因是他在县里的省报上发表过几篇方格子,镇上大部分的人都目不识丁,因此姑且把他打上了文化人这个标签。
就这个事情,何水清也曾经给我说:“他们懂个啥,一群莽子。”紧接着他又说了一句让我敬佩万分的话:“我以后,是要去北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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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后,是要去北京的。”这句响亮的口号曾经震撼过我。北京,那是什么地方,那是首都,那是长城,那是故宫,那是几千年的漫长文化。
上北下南,北京在地图的最顶端,那是东升镇人从来不敢想象的梦。
而花艳艳是去过且唯一去过北京的东升镇人,她不仅是去过,还在那里生活了很多年。
刚从北京回来的时候,镇上的人总喜欢去听她讲在北京的故事。
花艳艳展示着她从北京带回的成果:ipad,摩托罗拉里程碑智能手机,COACH手包,DIOR香水,甚至还有CK内裤。
东升镇人津津有味的看着这一切:“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他们想着听完了,自己也相当于去了北京一趟。
而何水清就是这群人中的一员,从不跟人凑堆的他,每次都努力着,争取到前排的位置。
当花艳艳拿出CK内裤的时候,我发现,只有何水清一个人,背转身,剩下一张涨红的脸的背影。
然而,花艳艳故事的新鲜劲,并没有维持多久。
东升镇人听腻了,就开始出现了各种传言。
“谁能买得起200多块钱一条的内裤,还不是做那种事情。”矿工吴铁柱的媳妇吹着枕头风,想把男人的魂召回来。
巷子口修鞋铺,60高龄的李长贵,抽得一手好的叶子烟:“听说她起初在北京做小姐,后来转成做了别人的小三,然后被当场捉奸。“话毕,把烟枪放到地上磕了磕,”你们想想,抢北京女人的老公,那可能么?”
“那家人在北京城很有势力,事情曝光后,花艳艳在北京就待不下去了。”
李长贵声临其境般诉说着,周围一堆人附和着。
很快,在东升镇,仍然相信花艳艳是纯洁的这个事实的,就只剩下了何水清一个人。
因为东升镇人给了何水清一个文化人的名号,他就开始以文人自居,平时从不主动跟人搭话。
总是背着手,就一身灰布长袍,走路总是缓缓的。
据吴铁柱的男娃吴铁桩说,有一次,镇里开庙会,何水清中途尿急,本来是跑向场外的茅厕,中途发现了他,马上又恢复了平日里走路的姿态,脸虽然涨得通红,却仍显得从容不迫。
桩子受到鼓励,继续说:"我就在茅厕旁守着,他出来的时候,长袍都湿漉漉的哩。"众人哄然大笑。
6
据巷口馄饨摊的胡老板说,何水清还是善良的。
他的善,体现在每当他中午出来吃馄饨的时候,总是能找出一些零钱给旁边要饭的人,胡老板说到:有时一块,有时五毛,不管多少,总是要给一些。
以至于,东升镇的要饭者们都有了经验,青龙巷成了他们中午的聚集地,每天就蹲在小楼的门口。有时候,他们还会为抢占有利的位置而争吵,因为人数太多,何水清给到最后,就没钱再给了。
何水清的善,还体现在一个事情上。何国柱的事情出了之后,尸体被警察运到镇医院验尸,因为何国柱没有家人在东升镇(确切来说,是家人都死了。),所以一直没有人来认领尸体,也就一直没办法下葬。
尸体在医院躺了整整两个月,是何水清主动捐了200块,给何国柱一家,找了个地方埋下。
这也可能是,何水清敢住进小楼的原因。
不过也有人有不同的说法。
李长贵说,何水清表面上看上去是做了一个好事,其实他心里明白的很,这个事情很明显是他赚了。
“他捐了钱,怎么会赚了呢?”周围的人很好奇。
“你们想想,他这相当于花了200块钱,和何国柱换了一个地方住。他给他们一家三口安置了,他才好名正言顺的住进去,这几年的房租又何止这两百块呢。”
众人恍然大悟,吴铁柱懊恼的拍了拍自己的脑袋:文化人就是文化人,我怎么就没这个头脑。
7
虽然镇里的人,已经把何水清划为文化人,可是还是没几个人看的上他。
其中很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何水清基本上不和人聚堆,从不主动和人打招呼。
能让何水清主动的人,东升镇里只有一个,就是花艳艳。
根据胡老板的说法,何水清每天固定时间到他铺子里消费馄饨,是从花艳艳回来开始的。
花艳艳也是每天会睡到中午,然后去胡老板那里吃小馄饨。
是我亲眼所见,何水清每次见到花艳艳,都会脸红,平时一句话不说的人,却还是会鼓起勇气去招呼。
日上三竿,何水清背着双手,朝花艳艳走过去,点点头:“早啊。”
根据胡老板的回忆,花艳艳不是每次都会回应他。遇到心情好的时候,她会应付一下,大部分的时间都装作没听到,这个时候胡老板就回出来解围,热情的把何水清招呼过去。
而每次她有回应的时候,何水清都会异常兴奋,点的馄饨也会点大份。
何水清曾经对我讲过:东升镇里面,我看得上的人,只有花艳艳。
“她和我是一类人。”语气里充满些许傲气。
8
何水清这个名字,是何家父亲的得意之作。他出生那年,父亲正好四十岁,正是中年得子,无比得意。俗话说得好,水至清则无鱼,他父亲就是觉得自己一辈子太过“自清”,因此到了中年才混成这个样子。
“要是我当年。。”这是他父亲的口头禅,大概意思就是要是他当年如何圆滑一些,如何懂人事一些,就完全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年轻的时候错过了无数的机会,到了这个年纪,人生就已然成了定局。
于是他把希望寄托在何水清身上,而且是从取名字就开始入手。名为水清,在加上姓何,引成何必水清之意。
而何水清本人却似乎忘记了自己和他老子一样姓何,只记得水清二字。全然忘记了父亲的期许,而对自己水清的名字沾沾自喜。
然而,他至死也要捍卫的“水清”的名字,却在30岁这年,差点被一个人毁掉了。那个人正是花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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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艳阳高照的午后,何水清照例起床,洗漱,没有打扫卫生。出门后,按照他固定的节奏,朝胡老板小摊走去。因为没有打扫卫生,所以今天何水清心情比较好,还是背着手,走路的步伐似乎也比寻常快一些。
正午时候的青龙巷,几乎空无一人,镇上的人们要么在上班,要么就在家里吃饭,老婆孩子热炕头的陪着。他也很喜欢这种安静的氛围,仿佛整条青龙巷都是他一个人的,这是属于他的时刻。
而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清脆的声音打碎了何水清的宁静,“何老师~~何老师~~”
何水清被吓了一跳,四处寻找声音的来源,最后他的目光停留在青龙巷的西侧的一栋居民楼上,三楼有一个女人正在朝他这个方向招手。再仔细一看,是穿着一身白色睡衣的花艳艳。
何水清朝四周看了看,并没有发现其他人的存在。他这个时候才明白,花艳艳口中的“何老师”,指的就是他。
何水清有点激动。激动的原因不是花艳艳主动朝他打招呼,而是花艳艳称呼他的方式。
“老师”,这个称呼在何水清的脑海里,充满了神圣感。“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镇上的教书先生,在他的评判标准里,根本达不到这个标准。
而这个称呼是从北京回来,见过大世面的花艳艳的口中说出来,又是完全不一样了。这让何水清感受到了,久违的认同,那是一种他在东升镇从没有感受过的东西。
陷在自己的情绪里的何水清,半饷后才缓过神:应该要回应一下。他再次抬起头,朝花艳艳的方向望去,脸上挤出了一个笑容,背着的双手也扬了起来,朝西边挥了挥手。花艳艳也挥了挥手,朝他做了一个手势。何水清半天才反应过来:花艳艳这是让他上楼去找她。
虽然不知道花艳艳找他是什么事情,何水清的步子还是向前迈了过去。
花艳艳家在三楼,何水清很快就走到了门口。
正当他纠结犹豫了半天,鼓起勇气敲门的时候,他才发现,门是虚掩着的,并没有关。
“你进来。”花艳艳的声音从房内传出。何水清得令,勇气倍增,打开门走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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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大约30平米左右的开间,空间虽小,布置却显得得体。
一个保养得体的皮质沙发,一台29寸的彩色电视机,先科DVD,两个旧式大衣柜,屋子虽小,布置的还是非常得当。木制地板让整个空间显得更为干净。
2米大的写字桌上,放着一排何水清没见过,更没用过的数码设备。ipad,里程碑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他们整齐的摆在桌上,好似要随时等着客人的检验。
花艳艳穿着粉色纱衣,坐在写字桌后的沙发上,对着他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