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有杏花同载酒

2020-09-11 14:06:10

古风

终有杏花同载酒

文/岳初阳

老妇人手握眉笔,沿眉骨画出一弯黛眉,柳叶的形状和鬓边的花黄,衬得一张脸年轻不少。

她侧首,又对着铜镜整了整朱钗,这才从抽屉里抽出一把小刀。锋利的刀刃逼近手腕,却在下一瞬被人抓住。

“母亲这是做什么?是孩儿哪里做得不好,还是您对儿媳不满?孩儿大喜的日子,您何故在此时寻短见?”

说话的正是破门而入的儿子,一身喜服灼灼耀眼。

她摇了摇头。她的儿子状元及第,她的儿媳善解人意,她怎会不满?老妇人苍老的手抚上儿子的脸:“别怕,阿娘只是想快些去见一个人,那个人已经等了阿娘太久。”

儿子有片刻迷茫:“那个人是父亲吗?”

她没有说话,只是深深望着儿子,任由那双漆黑的眼眸倒映出她皱巴巴的皮肤和满头的银发。她微微一笑,红颜枯骨,青丝白发,原来时间已经过去这么久。

拈花惹草的未婚夫

杏杏总觉着嫁给沈豹这样的男人太没安全感。

她之所以这么觉得,倒不是因为沈豹养了一只名叫花花的豹子当宠物,而是因为他不仅工作稳定,还俊美风流。这一点直接增大了他和别的女人私奔的概率。

说起来,杏杏和沈豹还是三年前来到淮安城的。

刚来那会儿,他们穿着不知破了多少个洞的旧衣裳在大街上乞讨。沈豹说这么伸手讨饭到底不是个长久之计,然后他就找来一块破布、一根竹竿,做了一面四方大旗,上书四个大字——沈氏邮驿。

所谓邮驿,自然是帮人递送书信的。那几年,玄武国兴办官驿的同时,民间也刮起一阵开办民驿的风。

这帮人递送书信短则几十里,长则数百里,最重要的是要有好的信差和好的马匹,可沈豹除了一只好吃懒做的大豹子外,什么都没有,是以沈氏邮驿开张半个多月,一单生意也没接到。

有抱孩子的大姐路过,看见沈氏邮驿的旗子和寒风中瑟瑟发抖的两人,指着孩子的脑袋说:“瞧瞧,这年头,傻子们都知道努力,你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念书?”

——啥?傻子们?们?那个……大姐,能别拿我跟这货相提并论吗?我真的只是想好好讨口饭啊!

就在杏杏的自尊心受到伤害的时候,沈豹依旧不为所动,坚持不懈地打着沈氏邮驿的旗子。

许是诚意感动了上天,半个月后,沈氏邮驿终于迎来了第一单生意,沈豹激动得痛哭流涕,三百里的路程,他两个时辰就跑了个来回。

没有人知道沈豹是怎么做到的,总之那单生意过后,沈氏邮驿一举成名。

虽然如此,但沈氏邮驿的生意并不好做。同行欺负他们是外地人,常逼得他们一单生意也接不着。

幸运的是,他们虽没赚多少钱,却成功引起了地方官驿的注意。沈豹靠着“跑得快”的技能,成功混进官驿,成为“吃皇粮”大军中的一员。

两人靠着这份差事,攒了些钱,在城中买了地皮,盖了房子。昔日欺辱过他们的人也都一个个羡慕起来。

但就是这么一个令人称羡的差事,却让杏杏感到不安。

官驿的任务之一就是负责帮贵族传递书信,令杏杏气愤的是,沈豹去了一趟京城,竟和某家小姐牵扯上了。

杏杏可不是好惹的,当晚便掀了饭桌,提着鞭子指着沈豹令其老实交代,身上的胭脂味哪里来的。

彼时,沈豹光着膀子,跪在门前硬邦邦的石头上,举着双手投降:“娘子大人,饶命啊!”

一句话没说完,杏杏一鞭子下去:“乱叫什么,姑娘我还没嫁给你呢!”

沈豹见此事尚有转机,贱贱一笑:“俗话说得好,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何况一开始各种威逼利诱要嫁给我的人,不是你吗?你不会真的忘得一干二净,想赖账吧?”

“各种威逼利诱?那我跟土匪有什么分别?”

沈豹一拍大腿:“可不是吗,你就是个女土匪啊!”

杏杏歪着头,眼睛瞬间眯成一条线,嘴角露出一个无比……呃……温柔的笑,然后高高扬起了手中的鞭子:“是像这样子吗……”

你怎么没被猪拱死

关于女土匪这一段,杏杏的确忘了。

她的记忆开始于三年前的一个早晨。

寂静的雪天,噼啪的柴火声,她于淮安城外一间破庙中睁开眼,仰头是布满灰尘的旧横梁,低头是沈豹焦急的双眼。

她努力回想,脑中却只依稀闪过几个破碎的画面:烈火熊熊的山寨、龇牙咧嘴的大花豹还有耳畔呼呼而过的风声。沈豹告诉她,她本是扶风寨的少主,他则是被她掠回山寨的富家少爷。他们一个不从,一个不放,僵持了许久。直到昨晚,官府派人围剿山寨,他拼死相救,将她带来此处。

“救命恩人吗?”此时,杏杏坐在门前的板凳上,跷着二郎腿,“既然如此,你为何不趁机离开,反而救了我,还和我一起留在淮安城?”

沈豹挑挑眉毛:“那必须,我说过要娶你为妻的。我算是明白了,也就你这臭脾气,将来能压制我的贱婢爱妾了。”

杏杏眼里闪过一丝狡黠,随即一个飞毛腿,将沈豹踹翻在地,留下一句“今晚不许进屋”后,扬长而去。

院子里,吃饱喝足的花花饶有兴致地看完这场戏,甩甩脑袋,懒洋洋爬回了窝。

那晚过后,杏杏对沈豹实行起了冷战政策。不论沈豹如何讨好,她都装作听不见。那几日,沈豹下工后会买些甜糕回来。

其实杏杏早就不生气了,仍摆出一副冷战到底的样子是因为她还没吃够那些甜糯糯的糕点。

不过,这场冷战最终被一场意外打破了。

杏杏不愿沈豹去官驿的另一个原因在于官驿传达的往往是一些军政要情和军中、朝堂里见不得人的丑闻秘辛,一个不小心便会招来杀身之祸。

那日,杏杏照例在家等沈豹的糕点,等了很久,沈豹都没回家。

正当杏杏坐不住的时候,沈豹回来了,推门而入的瞬间,一股血腥味扑面而来。杏杏瞧着眼前被血水浸透的人儿,一时慌了神儿,早忘了之前冷战的事,忙上前扶住沈豹,询问发生了什么。

“东……东西给我。”沈豹瘫在杏杏肩上,勉力抬起手,指了指怀里,那里有一个金线包边的丝绸裹起来的物什。

杏杏吓了一跳,难不成他真卷入了什么党派纷争?她哆哆嗦嗦打开来,却是一面再普通不过的铜镜。

沈豹这才喘匀了气,勉力开口:“送信时经过一片密林,本想打只野猪烤来吃,没想到遇到了野猪群。血大多是溅上去的,我身子倒是无碍,快给我镜子照照,看我这英俊的脸伤到没有!”

杏杏:“……你怎么没被猪拱死?”

夫君

第二日,杏杏起了大早,熬了米粥,送到他床前。

沈豹喝了粥,就去官驿上工了。

杏杏一个人待在家里,越想越觉得沈豹这两天的言行举止怪异,便锁了门,去了菜市场王大婶儿那里。

这一去不要紧,她竟然听说近日沈豹被一对京城来的兄妹缠上了。

她忙问怎么回事,王大婶儿摇着头,只道眼下两人在城东的客栈暂住,其他就一无所知了。

杏杏转身就要往城东去。王大婶儿劝她小心些,说其实那兄妹俩一开始打听的人并不是沈豹,而是她,保不准那两人的目标是她。她诧异半晌,终究还是放心不下,去了城东的客栈。

刚走进客栈,杏杏就闻见一股熟悉的香味。她抬眼望去,发现香味是从一个姑娘身上散发出来的。

杏杏一直对气味十分敏感,她记得这种气味她不止一次从沈豹身上闻过,第一次是沈豹和京城富家小姐传出闲话的那天,第二次是他说自己遭到野猪群攻击的那天。

杏杏感觉事情不简单,便尾随那姑娘上了楼,在一间天字房前站定。那姑娘端了汤药进去,随手关了门。

里面传来低低的谈话声,杏杏思虑片刻,将耳朵贴在门上,本想听清里面人的对话,却不料一个趔趄撞开了房门。

房门敞开,里面除了刚才的姑娘,还有一个青年男子。青年男子看起来有些虚弱,即便喝了汤药,仍缓解不了他苍白的脸色。

杏杏尴尬地站在门外,尚未想好说辞,只见青年男子面色一喜,连鞋都顾不得穿,便跑过来抱住她。

杏杏吓了一跳,推开男子,反手甩了对方一个耳光。

青年男子眼中的火苗瞬间熄灭,他面色哀愁地望着她:“你不记得我了吗?我是你夫君啊!”

豹妖

杏杏不记得自己是怎么从客栈里“逃”出来的。她失魂落魄地走在街上,脑子里回荡着葛云兄妹的话。

葛云是青年男子的名字。

葛云告诉杏杏,他们本来夫妻恩爱,谁知她却在一次庙会中走丢了,他因此害了相思病,险些寻仙归去。

杏杏既惊又怒,她凭什么要去相信陌生人的话?可就在她转身要走的时候,葛云的妹妹从身后拉住了她。

葛妹说:“你是不是做过山寨的少主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你所谓的未婚夫沈豹并不是人类。”

这大概是她听过最荒诞的笑话。沈豹虽然嘴贫、手贱、不靠谱,但他是人是猪,她还是分得清楚的。

她怒极反笑。岂料葛妹又追问一句:“京城和淮安相隔千里,沈豹却能朝出暮归,试问哪个正常人能跑这么快?他之所以跑这么快,不过因为他是一只豹妖罢了。”

葛云说,自从杏杏失踪后,他从未放弃过寻找。不久前,他师从除妖师的妹妹告诉他,前些日子她偶遇一名身负妖气的信差,循气味至此,却发现了嫂子的踪迹。他这才不远千里,从京城赶来,因为怕豹妖伤害她,这才一直没敢轻举妄动。

杏杏晕晕乎乎地跑出客栈,那个“妖”字在她耳边久久未散。

回家的小路,今日格外陌生。她推开柴门,沈豹已经下了工,给她带了爱吃的甜糕。

他捻起一块糕点塞进她的嘴巴,她没有嚼,鼓着腮帮呆呆地望他。不知过了多久,她突然开口:“沈豹,你不会骗我的,对吗?”

正在熬药的沈豹背影明显一滞,回过头,难得认真地瞧着她,眼中情绪隐晦难测:“你喜欢我吗?”

她没料到他会突然问她这个问题,一下子愣在那里。

从她有记忆起,她就是和他在一起的,她甚至从来没想过,没有他的生活会怎样。她应该是喜欢他的吧,可为什么就是说不出口呢?她突然迷茫了,感觉自己的心好像被什么困住了,她出不去,更看不清。

她回答不出,沈豹难得没有贫着嘴追问。屋子里顿时安静下来,只有炉子上药汁熬煮的咕嘟咕嘟声。

花花从院子里进来,悠闲地走到沈豹身边,一人一豹顿时耍作一团。

她坐在那儿,昔日习以为常的场景,如今瞧来竟让她脊背发凉 :“这只豹子同你这么亲近,想必当初我捉你回山寨的时候费了不少功夫。”

沈豹的身形突然顿住:“你是不是遇到什么人了?”

杏杏故作轻松地摇摇头。

沈豹松口气,熄了灶火,滤过汤药,递到她跟前:“趁热喝了。”

杏杏抬眼瞧了瞧窗外,今夜漆黑无月,又是初一。

她记得沈豹每个月初一都帮她熬一次药。他说这药能帮她恢复记忆,可她吃了三年,她的记忆丝毫都没有恢复。她盯着浓黑的药汁,越想越奇怪,于是趁他不注意,将药一股脑倒在了家猫饭盆里。

这晚,杏杏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倒是平日那只总是在夜间抓老鼠的家猫睡得格外香甜。

三更天时,她听见房门被人推开。紧接着,她手腕一疼,一股血腥味瞬间弥漫开来。

滴答——滴答——滴答——

不知过了多久,她睁开双眼,借着外间微弱的烛光,看见沈豹正端着那杯盛满她鲜血的酒盅,一饮而尽。

黑暗中,她死死捂住嘴,身上一阵发寒。她突然想起客栈中葛妹的话:“自古妖物多嗜血好杀,他潜伏在你身边,必定有所图谋。你只需将这符纸烧成灰,投入沈豹的饭食之中,我便有法子将其制服。”

扶风寨

杏杏彻夜未眠。她犹豫了一夜,终于下了决心。

燃烧的符纸在暴风雨前的宁静中化为灰烬。

她抖着一双手递上一碗米粥。沈豹打着哈欠,丝毫没察觉到异常,接过米粥,如往常般三两口喝下,撇了撇嘴道:“这粥怎么有股煳味?”

他如平常般嘴贫耍贱,只是这一次杏杏没有接话,而是缓缓穿过院子,拔了门闩。沈豹困惑的眼神紧紧跟随,却在下一瞬陡然一震。

门外站着的不是葛云兄妹又是谁?

甫一开门,葛云便握住杏杏的手,葛妹则迅速在空中画出一个符咒:“好你两只豹妖,上次在野猪林就让你们逃了,这次看你们如何逃得过我师父的弑妖神犬?”

话音未落,凭空突然出现几只巨型白犬,风一般朝着尚在睡梦中的花花席卷而去。不待沈豹惊叫出声,花花一声惨叫过后,便是漫天血雨倾盆。

杏杏吓坏了,后退数步,隔着庭院,望向沈豹。

沈豹赤红着双眼盯着葛妹。他的声音很低,带着极致的怒意:“你可知,再过不久,它就功德圆满了吗?”

葛云讪笑一声,符咒再起。

“弑妖犬下,妖孽无生。”沈豹眉目一凛,目光流转,瞬间朝这边飞速奔来,“只可惜,你这个半吊子除妖师,火候还不到家!”

那一瞬间,杏杏只觉一阵窒息感袭来,随即便昏了过去。

一片朦胧中,她看到眼前飞掠而过的风景,听见耳畔呼呼而过的风声。那场景,像极了三年前,只是那记忆近在咫尺,似乎触手可及,却总不能得窥全貌。

杏杏再次醒来,是在千里外的扶风寨,周围烧焦的断壁残垣昭示着这里曾经历过一场残酷的围剿。

她瞧着山头的景物,只觉一切莫名熟悉,周围一草一木以及记忆中香气扑鼻的……烤肉?

“醒了?”熟悉的嗓音带着三分玩味,从前她觉着这声音风趣幽默,如今听来却如嗜血修罗般令她害怕:“你把他们怎么样了?”

沈豹翻了翻烧烤架上的肉,漫不经心道:“你说葛云兄妹吗?自然是被我杀了,不然你以为这架子上烤的什么?”

她俯下身,只觉胃里一阵翻涌。

他站在那儿,捂着肚子笑:“骗你呢,人类的嫉妒心那么强,吃起来肯定又臭又酸,我才不吃呢。他们俩早被我扔去喂猪了。这是兔肉。”说着挑了一大块油汪汪的肉递到她嘴边,却被她一抬手打落在地。

她拼命压抑的恐惧几乎令她发狂 :“三年了,若是游戏,也该玩够了,你到底想对我做什么?”

“如果我说我只想和你成亲,你信吗?”

“妖怪,你休想!”

他一怔,眼中有一闪而过的失落:“是吗?你到底还是喜欢葛云那家伙,三年的朝夕相处都比不过他一句话吗?只可惜,你已经忘了他。只可惜,他已经死了。既然如此,你只能嫁给我了。”

他说这话时,眼角一如往常般挂着笑。在她的记忆中,沈豹总是笑着的,邪魅地笑,温和地笑,可从未像现在,笑得冰寒彻骨。

月下情话

迟了三年的婚礼,终于来了。

以前杏杏憧憬过许多次自己的婚礼。夏天睡不着的夜晚,她和沈豹一起爬到屋顶,一边喝酒,一边想象着未来。

她说成亲时一定得有一件漂亮的嫁衣,要比隔壁姑娘的还要好看,还要有烟花,要五颜六色的,比天上的星星还要美。

可如今她什么都没有,没有嫁衣,没有烟花,甚至连一个正常的夫婿都没有。她唯一有的,就是藏在袖子里的一把匕首。

漫漫长夜,他们以苍天为见证,以大地为洞房。

他欺身而来时,她看见他眼中的灼热。她从未见过这般霸道的他,仿佛压抑了多年的情感在顷刻间迸发。

她拼命挣扎,却被他死死按在怀里。她听见他喉咙深处的声音,心中涌起强烈的羞辱感。她犹豫片刻,抽出了袖中的寒刃。

伴着刀刃刺入皮肉的沉闷声,胸前人的身形猛然一顿。

时间仿佛静止。

不知过了多久,沈豹再一次张开双臂,拥住了身下的姑娘。只是这一次,他没有再强迫她做任何事情,一张脸埋在她发间,低声抽泣。

他说:“杏杏,对不起,我不是个好人。葛云说得对,你的确是他的结发妻子。而我才是扶风寨的少主,一只人见人厌的……妖怪。当初是我将你强留在山寨中。我早清楚你的身世,也知道你远在京城的夫君因你而缠绵病榻,几欲垂危。我也知道昧良心啊,

可我有什么办法!你不聪明、不漂亮,可我就是喜欢你,喜欢你到骨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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