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草莓的身体里,蕴涵着酸与甜的两种味道,
就像你的笑,也总是包含着酸与甜的两种滋味。
——题记
A
我家是个大家庭,有太多的亲戚关系。一般放假,我都借故不回去,这个借的“故”就是勤工俭学,而快餐店的工作总是我的首选。
我喜欢看人们的笑脸。我喜欢在人们一进店时说上的那一句:欢迎光临。七天以后,我最喜欢的就是看见她。
她喜欢吃草莓圣代,喜欢坐在橱窗后面,喜欢坐在高椅上,微摆着双腿。她斜斜地挎着包包,梳着顺顺的长发,手指很干净,没染指甲油也没留过长的指甲。
每一次买东西的时候,她都会说上好几个“谢谢”,自然又亲切。
至于我,刚读大一的我在别人眼里也许还有点青涩,因为额头长了青春痘,所以梳了把整个额头都遮住的发型,又或许带上了点忧郁。
我想认识她,而认识她之后我最想做的事情就是给她买草莓圣代,买多少都行。可是,我一直没有勇气,我把这份心情告诉了她,另一个喜欢草莓的女孩子,只是,她没生活在我的周围,她活在另外一个世界——网络。
B
她是我在这个城市里最好的一个朋友,我总是这么说。她懂得很多,善解人意,难得的是,她总是很轻易就明白了我的心情。
在网络的这一头,我感受着她的言语,打字之外的表情,想象着她含着棒棒糖的样子。她说过,她喜欢在上网的时候含着棒棒糖。我问她喜欢什么样的口味。她说,当然是草莓味道的啦!
草莓,也是她喜欢的。只是接下来的日子,持续了十一天的下雨天,她也有十一天没有来吃草莓圣代了。
“我想见见你,我能见见你吗?”我给她发了信息。我已经买好了三棵草莓味儿的棒棒糖,我固执地相信她一定会答应我。
“你的工作服左边肩膀那儿脏了一块,还有啊,你的裤子可短了点。”她没头没脑地回过来一句,却让我感到惊讶。她见过我?
“今天早上一直在下雨,我撑着雨伞,站在马路对面,一直看着你工作呢!”她又发了一句。
“那我一定要见你。“我加重了语气。
”
好吧。谁叫我已经先见过你了呢。‘她发来一个怪怪的笑脸。
C
见面的日子是八月一日。今天,是七月三十日。
她回来了。却不是来买草莓圣代,她要了五杯可乐,她和另外一个女孩端着可乐进了隔壁的店里,一家品牌服装店。一个我从不曾留意过的地方,她竟然就在我的隔壁!
我停止了我的思维,第一次忘记了在顾客进门时说上那一句:欢迎光临。我该怎样去接近她?我想我应该去问一问她,我的网络知己。八月一日,天有雨。我们约定的地点是这个城市里最古老的一座桥上。时间:中午十二点。
雨下得有点放肆,我依然习惯不带伞。她也不喜欢带伞。我开始想象她淋湿的样子出现在我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