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了笑:对于中短篇小说来说,这是个适中的长度。
小花很快被惊动。她惊讶地看着我,穿着睡衣和拖鞋,没带假睫毛。
在大概一个月的时光里我们作为雌雄双煞存在集中营里。
对于这些已经进入集中营的行尸走肉们来说,一点点波澜就是救命的稻草。很快,两个专写探险小说的作家脱离了这里。
他们临走的时候对我表达了谢意,其中一个还偷偷告诉我他已经准备好了写给“协会”的匿名信。
“我会发起联名信请求释放你的。”他向我机智地眨眨眼。
我突然意识到作家这个群体的聪明。
写东西的人至少不会是傻子。
既然不是傻子,为什么就不能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活下去?
我环视四周,男女老少,众生百态,又有几个是真正活够了的。他们只是陷入了任何一个作家都会陷入的写作瓶颈。就像陷入一片沼泽,如果还有一根救命的稻草就不会真正放弃,只有真正拔不出来的时候才会想到死。
这些人中的大部分都有过正式的出版物。有些人的作品甚至还出现在我的书架上。有人机智,有人幽默诙谐,有人针砭时弊,有的人直接让我膜拜。
难道他们都要被埋葬在这里么?
只是因为缺少了一根稻草——或是,一点灵感?
“我写过一本惊悚小说。”小花对我说,一边点起一支烟。
“反响怎么样?”
“我自己只通读了一遍,笑得不行。”
我们俩一起大笑,笑完之后我们一起陷入沉默。
“我猜我会被这个作者扶持计划害死。”过了一会儿她说。
害死?
未必。
我开始了我的暗中行动。
集中营一共有四十多间房子,每间平均住两三个人,一向是塞得满满当当。
我把我手里所有限定份额的纸全部撕成纸条。数了数,大概够了。
我开始往上填写内容。
这些东西在我脑子里存放的远比我写出来的多——幸亏我一向不是个勤奋的写手,否则我早就加封坑王了。
有些是灵光闪现的字句,有些是已经相当成熟的情节,有些只是一个荒诞不经的梦。
我用了三个晚上的时间,把所有写满字的纸条从门缝儿塞进去,我把我的灵感全都准让给了这些几乎是全然陌生的人。我甚至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只知道我自己是没救的,我就应该救救别人。
至于是什么时候我开始认为自己是“没救的”,以至于心甘情愿地去死,我一点头绪都没有。
我只是认定:他们是作家,是聪明人,他们能办得到。
在最后的审判中,审判长宣判我最终的罪行是四十九个,我心中暗笑。
我实际的“罪行”可比这严重三倍不止。
我真的一点也不冤枉。
我看着小窗户透进的月光,默默地计算着集中营里的人数。我的灵感没有白白转让,已经有一大部分的作者成功走了出去——这些人真的不傻。
高级监狱里消息流通向来不怎么样。
自从我上次得知又一个作家被放走的时候,已经是三天前了。
例行鞭笞仪式上的人大概只剩了原来的四分之一,剩下的都是毒虫老鳖之类的人物——自从偷稿事件之后,他们这类人全都被严格监管起来了。
我没有再看到小花。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她应该被放出去了。
她这人的拖延症比我想象得要厉害得多。就在我进入这间牢房之前的那晚,她的“坑王传奇”几乎还没有取得什么实质进展。
“怎么?我给你的灵感不够好?”
“不是。”
“还是你自己不喜欢写了?”
“也不是。”她眼含热泪,凝视着远方。
那晚我最终也没有弄懂她的意思。在我心底,我愿意相信这是她想陪着我,才故意不走。
不过,现在她应该已经是自由的了。
我爬上大床,盖上羽绒被,好像蜷缩在一个毛绒怪的身体里——既然我的文字已经以各种各样的形式留存了下来,我已经没有了什么遗憾。
在我生命中最后一个夜晚,决心睡一个好觉。
我凝视着月光,想象着自己的下一世能够变成一个在月下起舞的狐狸,在女守卫有规律的鼾声下,我渐渐地陷入一个无梦的睡眠状态。
恍惚之间,女守卫突然抽搐了一下,鼾声戛然而止。
我睁开眼,映着月光,我看见一道喷射的鲜血和一个人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