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笑了笑,没有直接回答我的提问,而是说到他自己:“我年轻的时候,轻狂、嚣张,玩尽兴了一宿一宿的疯,喝醉酒了比天王老子还厉害。哪怕我的情况再窘迫的时候,我也不知道压力为何物。”
说到这里,老板定睛看着我,说道:“秋梦,你把青春弄丢了。”
那晚我步行回家,在城市中漫步,低着头走了十几公里。
我忽然意识到,我,有过青春吗?
青春,究竟是什么?
我没有接受老板的建议去度假,依然每天辛勤的工作,唯一和以往不同的是,我开始参加一些社交活动。
我办了张健身卡,加入了打球的群,下班后不直接回家还偶尔去夜店坐坐。
夜店里有很多女人,年龄比我大,但玩到疯魔的样子让我以为她们才十八。
多么肆意张扬毫无保留无极限的青春啊!
渐渐地,我开始觉得这种热闹也挺不错。
某一夜,我注意到角落里坐着一个男人。他戴着一副看上去很轻巧的眼睛,独自一人轻摇着酒杯,默默地注视着前方。
他的眼神很干净,目光很专注,不像夜店其他的男人那样四处张望,眼神中充满了搜寻猎物的贪婪目光。
更让我好奇的是,我对他有些印象,他好像是打球群里的一个人。
我打开手机查了一下。
哦,是他,他叫李不。
我没有主动去与他打招呼,我来夜店只是为了散心。我是有夫之妇,除了做业务外,我不会主动去接触任何一个陌生男人。尽管我的婚姻生活已经支离破碎,但我会尊重我的底线。
走之前我朝他又看了一眼,出门后外面已是大雨倾盆。
正在我苦恼发愁时,李不从夜店走了出来,他对我微微一笑:“你没有开车吗?”
我很诧异他居然主动和我说话,还一副认识我的样子,我说:“我没有车。”
李不:“你是要回家吗?这雨太大,我送你吧。”
我犹豫。
李不又笑了起来:“秋梦,我知道你认出我来了。刚才在里面,你不是偷偷望过我吗?”
原来他真的认识我。
我要强的说道:“切,谁偷偷望你了!不过觉得你面熟罢了!”
“好了好了,别客套了,在这等我,我去开车。”
鬼使神差的,我没有拒绝。
没有拒绝,便是答应。
我没有意识到,这一夜我上了他的车,从此我便上了他人生的船。
因为这一夜的正式认识,我和他成为了亲密的朋友,甚至每天下班都会在一起。
一起打球,一起泡吧,一起聊天,一起散步,一起开车兜风,我们一起做着我们都喜欢的事,我们有着相同的爱好,我们有着说不完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