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起现在所在的环境,南方的夏天比起北方,总多了几分湿润的味道。
我高中的宿舍楼和食堂挨在一起,女生宿舍在男生宿舍的对面,总体呈一个C字型状。
食堂横亘其间,曾经有相当一段时间被同学们笃定存在一条通往女生宿舍的密道,以为这是解锁剧情任务的关键所在。
食堂背靠着山,曾经有人表示在二楼就餐时有一只迷路的松鼠从窗户跳进来,倒是平添了点自然气息。
这三幢大楼到教学区,隔着两个大铁门,住校生起床晚了或者回宿舍晚了,就得学鸵鸟,把头埋地很低,再从嘴角蘸点口水当做眼泪,求求宿管阿姨行个方便。
其间能否沉住气,会不会被边上幸灾乐祸挤眉弄眼的同学逗乐,决定你能否平安无事。
我不太沉得住气,所以我一般选择卡好时间,常常和拿着锁准备锁门的宿管阿姨打个照面,然后站在铁门里冲着被锁在门外的同学挤眉弄眼。
我们的故事就在这里开始了。
我有几个朋友,其一姓张,比较胖,因为喜欢学化学老师说话,而化学老师因为“卢”和“罗”读音分不太清,常被同学作为课后谈资,所以我们管他叫“罗”。他也是这四个里唯一一个住校生。
其二坚持做话题的领跑者,不管别人对某件事有什么看法,他总能头头是道把你引到他的想法上来,站在话题高地上挥舞大旗,所以他现在成了一名银行客户经理,在这里称作火华。
其三长得比较少年老成,又极喜欢读野史,我们总结了一下,叫他“大爷”。
还有一个走路远远看去,像是关二爷提刀走来,我们也总结了一下,叫他“吊”。
因为是住校生的缘故,所以我每周周五回家,周天下午返校。
那个年纪,在家的话父母会管得比较多,所以周天中午吃完饭后稍作休息,我便收拾收拾乘着公交车去学校。
那个时候我高二,因为高一的“莫使金樽空对月”,已经在学业上债台高筑。
但显然当时我对这种情况没有深刻的认识,所以一到学校就是呼朋唤友,作业在遇到难题浅尝辄止便选择临摹。如今看来,多少有点羞愧。
我正奋笔疾书忙得不亦乐乎,罗捏了一个乒乓球站到我边上来在桌上轻轻投掷,见我抬头看他,戏精上身:“你这样不行的啊,抄作业。”
我鄙夷地撇撇嘴,草草写完最后几笔,然后顺手夺过了球,问他:“怎么,杀上两把?”
他拍拍自己俨然已经有几分圆鼓鼓的肚子,挑了挑眉:“我觉得我们可以先去食堂吃个面条。”
我抬头看了看黑板上头的时钟,已经快五点了,于是欣然应允。
在这即将由春天步入夏天的季节,连阳光落在身上也是软绵绵的,让人感觉格外的舒服。
刚走到食堂的大铁门边上,罗一摸口袋,拉住了我:“你就在此地等我,我去买两斤橘子。”
我翻个白眼,让他滚,然后他就兴高采烈地去取饭卡去了。
等人也是无聊,我就走到一边去看起了宣传栏。
所谓宣传栏,永远跳不出社团招新、十佳三好学生、以及表彰表,总之就很正能量,我也就只能张望张望。
正决心要走开,突然在其间一个名单里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阿丘,是一个小学同学。
我在脑海里回想了一下她的样子,也回想了过去一年在学校里遇到过的同学,好像并没有。
也许是个同名同姓的人吧。我在心里这样想。
阳光从一边倾斜过来,有点刺眼,我往边上让了让,抬头看见一个女生从宿舍楼方向走过来。
那一刻突然很安静,旁边的场景飞速向后退去,我想我那时一定是愣住了,所谓翩若惊鸿,大概就是这样。
我看着她的目光向我这边扫了过来,第一反应别开了脸。
罗从背后拍拍我:“嘿呦,真乖。”
那顿晚餐回来,我感觉我是有点痴了,满脑子是刚才那一幕在来回反复放映。
整个晚自修就这么浑浑噩噩。
我想找个人聊聊天,但环顾四周,大家都在埋头写题,这年头,无所事事已经在犯罪了,还发春,大概会被绑在电风扇上。
我还是选择了闭嘴。
书里说,少年的心动,是仲夏夜的荒原,割不完烧不尽,长风一吹,野草就连了天。
在理。
下课铃声一响起,我就冲出了教室,奔向寝室。
我宿舍在四楼,视野广阔,我决心以“一览众山小”的姿态,再去看看能不能再见上她一面。
还在观望着,屋里的两盏白炽灯接连亮了起来,罗一脸恨铁不成钢的姿态走过来:“你看看,这是读书人干的事情吗?对面谁窗户没关,让我看看。”
这一打岔,大铁门外又接连涌进来好多人,呜呜泱泱的清一色校服,已然找不到我看不到的人了。
我怅然若失地坐在床上,决心转移一下注意力。
于是我轻车熟路的从罗的床头摸出一个手机,登上了QQ。
我给阿丘发了个消息:“我在我们学校那个宣传栏上看到一个和你同名同姓的,你说巧不巧?”
大概过了有七八分钟,她回了过来:“哈哈哈我跟你一个学校啊,你不知道的吗?”
我愣了楞,手里倒是没停下:“一年多了,我好像没遇到过你。”
这次她很快回回来了:“怎么会,我在你们班楼下六班,我都碰到你好几次了。”
我尴尬挠挠头,又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楼下那班都是美术生,哪里有熟悉面孔,还是没有印象。
罗偷偷把脑袋凑过来:“搞什么搞什么,宿管一会看着了。”
我拿着手机坐到床的角落,躲过他抢回手机的手,这时候她的聊天头像又动了起来:“那下次见到你,我跟你打个招呼吧。”
我匆匆回了一句:“行。”然后轻车熟路下线。
第二天下午最后一节课是体育课,老师提前几分钟下了课。
前一秒还一脸虚脱地任人鞭打也再走不动一步的同学们,在老师一声下课中突然回光返照了,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食堂。
我随着人潮一拥而出,在路过六班的时候无意识的瞟了一眼,昨天下午见到的那个女生赫然就坐在边上,许是被我挡住了光线,她转过头来,在我发愣的目光里,她冲我回眸一笑。
砰。
砰。
砰。
一定是刚才的1000米跑还没有缓过劲来,心脏跳得太快。
罗一把拽住我,喊着:“磨磨唧唧的,再不跑一会又要排队了。”
我依依不舍地挪了窝,嘴里还得给自己打掩护:“这不是累了么。”
刷起周一的饭卡总会让人豪情万丈,只是打饭阿姨的菜勺抖地实在有点煞风景。
一抖让人落泪,再抖让人心碎。
我们抱着餐盘走到大吊扇下面,真让人有种“独坐钓鱼台”的舒畅。
那时候体能训练少,一场体育课下来就让人感觉身体被掏空,吃起饭来也是一顿狼吞虎咽。
刚快要吃完,火华敞着校服端着餐盘,避过几个随着下课铃声冲刺而来的同学,小心翼翼地走了过来,一边还瞅瞅我们的餐盘:“啊,这么快啊,我刚去洗了个脸,等会我一起走啊。”
大爷在一边发出“啧啧啧”的声音。
大家都懂,这是一个渣男的自我修养。
慢慢地随着涌入食堂的人越来越多,空气明显变得粘稠了起来。
我看看火华的餐盘也剩下最后几口,端起餐盘来打算先去放餐盘。人才刚站直,余光突然看到昨天那个女生端着盘子在不远处的餐桌前坐下,还是在餐桌的边缘,她抬头朝向我的时候,粲然一笑。
上帝在我耳边念了一句:你完了。
鬼使神差地,那熟悉的声音又来了。
砰。
砰。
砰。
火华头也没抬,一边扒着最后几口饭,一边说:“没事,你们先过去你们寝室,一会我过去找你。”
我瞅了瞅被汗打湿的衣服,有点进退两难,最后还是一咬牙走了出去。
我一边小心翼翼避开人群,一边用余光瞅瞅那个女生,她还在看着我,我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也看着她。
我想我的脸一定是红了。
少年人都幻想诗和远方,她一定是我的十里桃花。
当我走到她的桌子前,她突然站了起来,说:“嘿嘿,好久不见。”
当我把自己挪回宿舍的时候,我还有点发愣。
我拿手机照了照脸,还在怀疑自己是不是进错片场了,这是什么剧情。
所以那个在劫难逃的女生,是我的小学同学?
刚才在食堂里,她问我:“你刚刚是不是也认出来我了?”
我掩饰着自己的尴尬,大言不惭:“那肯定啊,女大十八变,差点没认出来。”
空气中划过一丝尴尬。
她边上坐着的是她同桌小鸿儿,还是我高一的同学,因为艺术生在文理分科后,重新分了班,她俩又凑巧成了同桌。
小鸿儿抬头作疑惑状:“哈呀,你们还认识啊?”
年久失修的宿舍门吱呀一声开了,火华推门进来,后面还跟着罗、大爷和吊,他还没坐下就开始发言:“哎,刚才那女的谁啊,怪好看的。”
我装傻:“啊?”
火华也不追问,故作伤心态:“孩子大了,有自己的想法了。”
我???
罗径直去他床前摸了摸手机,感慨一声:“今天没玩我手机?”
我想了想,从他那拿过手机,嘴上还打着马虎眼:“我看看明天什么天气,能不能躲过晨跑。”
罗???
我轻车熟路登上QQ,找到阿丘:“还真有点神奇,你之前是不是经常就待在教室和画室啊?”
她回复:“嘿嘿,出门在外,憨更能隐藏内心。”
我想想她发这句话的神态,心里有点乐。
罗可能看的心里发毛,作势要来抢回手机,嘴里还不忘丢下一句:“你可不要拿我手机逛些不健康的网站啊。”
其余三人露出一副大家都懂的表情,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我悄咪咪退出了QQ,退出的时候不忘勾上了退出时清除聊天记录的选项。
总而言之,我突然对这乏善可陈的校园多了几分欢喜。
那时候我在七班,教室在二楼;阿丘在六班,教室在一楼。我们的教室位置刚好在相对的楼下。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样的感受,当你关注一个人后,你总觉得就比以往更容易遇到她。
因为班级相邻的缘故,很多集体项目我们的队伍是紧挨着的。
比如晨跑,比如早操。
偶尔一个回头,在人群里,一眼就定位到她,相视一笑,心里头也会很暖。那时候我就在心里想,这辈子我就认定是她了。
这一天的天气特别好,碧空如洗。
在我们做完早操后,操场上来了一群人,年纪普遍不大,但从穿着打扮上看,显示是已经是工作了的人了。
他们在操场入口的地方立了个牌子,上书“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在这边也布置了一些脚手架之类的东西。
那时候的我们,只要是课本之外的东西,都感兴趣,最是喜欢这种新奇的东西。
整个大课件,大家都扑在走廊上,一边讨论一边看着他们布置场地。大家都在猜,这不会是在我们这拍微电影吧。
等到第三节课下课的时候,铃声刚响,我们又赶忙冲了出来,这时候操场上已经又是一番景况了。
各种道具装点的操场,美轮美奂。
一身白衣的新郎单膝下跪,手里从一个不大不小的盒子取出了戒指,对面一身大红嫁衣的新娘,捂着嘴笑。
光打的恰到好处,男的俊朗,女的美艳,看着赏心悦目。
这时候但凡是个人都明白了,这是个求婚现场。
隔得有点远,我们不太能听清他在说什么,只能对着口型找时机,帮他助兴,高喊:“嫁给他,嫁给他。”
班主任兼英语老师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我们边上,这一回她倒也没制止我们,还笑着跟我们说:“他们俩都是我以前的学生,现在在同一家公司当设计师,年轻人爱折腾,挺好。”
楼下的班级因为有围栏挡住,看不真切,吃瓜观众都跑到了操场上。我远远眺望着阿丘,看她拉着边上的同学,一脸笑容,心想,我会不会有一天也有这样的高光时刻。
这个时候我听见心里的一个声音响起:“不如试试好好学习吧。”
我是个怂人,不敢借着少年意气冲上操场,拉住自己喜欢的人的手,说我喜欢你。
我只敢偷偷在qq上问她:“我看你学习还不错,咱们来比一比吧,比比下回考试自己在各自班里的名次。”
高中时代,在每个人的认知里,学习好就是自带光环,以后就可以指点江山。
问完半晌,她还没回过来,我越发觉得自己像个傻子,这是哪门子的狗血搭讪方式。
就在这个时候,她回了消息:“好呀。”
书到用时方恨少。
这个观念我以往只在拿到卷子的时候才深有体会,而如今,当我满腔热血抱起课本啃得时候,也悟到了这个道理,属实硌牙。
所以奉劝少年人,少抄作业。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
但是大话已经放出去了,总不能直接就在这里折戟沉沙,所以我只能抽自己两巴掌,让自己清醒过来。
吊坐在我后面,看我一顿奋笔疾书,拿手指捅了捅我,说:“你抄完给我誊一下。”
我白了他一眼,教育他:“什么时候了,还抄作业。”
他一脸紧张地拿手摸了摸我额头,又推我一把,骂到:“这也没烧啊,怎么脑子坏了。”
过了一会罗也跑过来了,笑嘻嘻要拉着我去打乒乓,我从一堆书下面抽出一张物理卷子问他题,他瞅瞅吊,又瞅瞅我,一脸不可置信。
这让我愈发觉得道阻且长。
周五最后一节课是体育课,老师看出我们心中雀跃,在离下课还有几分钟的时候,赏了我们一个一千米。
那时候跑个一千米,对我而言,算是个长跑。
我特别想左手六右手七的装下死,无奈这帮牲口在老师“谁先跑完谁先下课”的利诱下没站住脚,都嗷嗷地往前冲,我也只得大步跟上队伍。
当我一脸土色跑到终点的时候,下课铃刚好响起。
所以等我和罗急匆匆收拾完东西晃晃悠悠来到车站的时候,刚好看到驶走的班车尾灯冲着我们龇牙咧嘴。
罗把胳膊搭在我的肩膀上,说:“秒啊。”
我刚想把他的手甩下去,一扭头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朝着我走来。
逐渐熄灭了灯的天幕下,阿丘穿着一身洁白的校服走了过来,嘴角还带着点笑意,让这片天地好像又亮堂了起来。
四周的声音也慢慢淡了出去,只剩下入秋的树叶被风搅得沙沙作响。
直到她走进了朝着我挥了挥手,说:“看什么呢这么入神?”
我这才意识到有点失态,忙岔开话题:“好像还是第一次在车站遇到你哈。”
罗用那只架在我肩膀上的手摇了摇我,一脸深意地小声冲我说:“行啊!”
阿丘也笑笑,说:“今天我爸有事没来接我。”
下一班车很快来了,上了车发现还两个位置,我果断抛弃了罗,拉了阿丘坐下,简单聊了几句近况,我们便没有再说话。
可能刚好是下班时间,车流拥挤,开一会便要停一会。
我看看一侧的阿丘,觉得这样很好。
如果这会再堵个车,那样该多好。
周天中午刚吃过午饭,我便开始收拾东西去学校。
罗来得也早,拉着我出去溜达,一人一辆公共自行车漫无目地在马路上飞驰。
那时候的快乐很简单,简单到在成年以后回忆起来让人心生羡慕。
一个小时下来,肚子也饱了,手里还提了点东西,效率高的不行。
回来的路上见着路边新开一家玩具店,我们看了看时间还很是充裕,便把车往门口一停就进去转转。
都是些中规中矩的玩具,随便把玩了一下也没有什么意思。
临出门前,我见着一个音乐抱枕,毛茸茸的很是可爱。
“要是买给她,她会不会喜欢。”心里一个声音响起。
我看了看价格,又摸了摸口袋,对于一个高中生来说,多少是有点囊中羞涩。
“走吧!”罗先我走了出去,见我停在门口又催了一下。
我其实有点小心思,如果我送她这个抱枕,那她每天醒来的时候,看到抱枕的时候会不会想起我。
意淫到深处,我一咬牙,跟老板说:“帮我把这个包一下吧!”
罗看了我一眼,愣了一下,问我:“你还好这口呢?”
拿着这个块头不小的抱枕,怎么送出去成了个问题。
第二天刚晨跑完,我就早早在餐厅守株待兔。
我从食堂只有零零散散几个人吃到只剩下零零散散几个人,最终还是没等来阿丘,但让我等来了她的同桌小鸿儿。
我自问我这种恋爱的雏儿,还做不到厚着脸皮冲到人教室里,把礼物往人桌上一放,然后用邪魅狂狷的眼神跟她说,哥喜欢上你了。
光是想想,我都一阵恶寒。
思来想去,只好出了下策。
我屁颠屁颠跑到小鸿儿边上,把礼物往她手里一塞,也不管她什么表情,就抢着说:“帮我给你同桌呗。”
她偷着笑,说:“我还以为老板大气要给我呢。”
我脸涨地通红,说:“下次一定。”
日子一天天过去,各种考试也开始多了起来,多少让人感受到点即将来临的高三气氛。
我在写题的过程中逐步找到了学习的方向,考试成绩也有了一定的提高。
我拿了自己的手机到学校,每天晚上兴冲冲地和阿丘交流学习心得,也为各自的进步而感到高兴。
这样的革命友谊理应地久天长。
我在心里说,阿丘同志,让我们把纯洁的革命友谊再升华一下吧。
高三还是如期而至了,各种休息时间被压缩,这个时候,所有人都理所应当地觉得只有学习才是当前的唯一中心工作。
不管平时是状态懒散的人,还是本来就努力学习的人,都铆足了劲学习。
大爷放下手里的野史,开始书写自己的历史。
罗放下数理化,开始破天荒地背起英语单词。
火华每天早来晚归,一身整洁地来,一头炸鸡毛地走。
我同桌是个学霸,为了不浪费时间,一周下来,连洗澡这一流程都取消了,到了周三便开始有气场。
我拿着题颤颤巍巍地找他请教,聚精会神,怕一遍听不懂,请教完刷刷刷在卷子边上写下注释,防止过两天忘记。
阿丘他们比我们还忙,开始忙着去外边写生,偶尔得了空聊天说起,晚上到了一两点才睡下。
我心疼地不行,但什么都做不了。
等一个月后她们写生回来,远远看见人群里的她,本就瘦的她又瘦了几分,但仍元气满满。
慢慢入冬了,天气便越发寒冷了起来。
这天早上起来,外边难得地下起了雪来。
宿管阿姨赶着我们去晨跑,说今天操场上有老师在那打卡,不组织集体跑,跑完打卡再去吃饭。
我一脸困顿地迈着步子来到操场,不算大的风雪里一共也没几个人在跑,那所谓的打卡老师也不知道是根本不存在还是直接地遁了。
我刚想转身离开,看着边上一个人影窜了出去,顶着风雪认认真真地跑着,是阿丘。
我一下子为我刚才想溜走的想法忏悔,迈开大步赶了上去。
我跑到她边上打了个招呼,她粲然一笑:“嘿嘿,你也来了啊!”
我不好意思地说:“对啊,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我看着她鼻尖沁出的汗珠,使劲装出一副轻松的样子,跑的很认真。
离高考还几个月的时候,老师告诉我们,还有一门信息技术得考,虽然不用计入总分,但是得及格。
我自诩计算机使地还行,跟阿丘夸下海口说:“我先去研究研究,回头教你。”
等放完狠话后才发现,原来自己也不是很会,好在机房就在我教室隔壁,只好每天跑机房学,对着模拟系统一遍一遍地过。
废寝忘食学了一个多星期,终于将这门只需要及格的科目学到了90多分。
阿丘来找我教她时,我坐在她旁边的机位上侃侃而谈,颇有大神风采,差点没让虚荣心撑爆。
等到过了百日誓师大会,高考的号角声正式吹响。
在这之前,生活可以有各种调剂品,一首音乐,一个玩笑,一本小说,在这之后,生活的中心,所有调剂品都被称作玩物丧志。
大家都埋头苦读,恨不得把时间挤一挤,再挤一挤,谁都听说过差一分差几千名的故事,但没人知道,在这百天之后,有种叫做各奔东西的东西会催人落泪,叫原本一起生活了三年的人们散落在天涯,大概率上,这辈子不会在有太大的交集。
从前到九点晚自习结束的铃声响起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会鱼贯而出,而现在大家的屁股好像和凳子长到了一块去,任他铃声嘶鸣作耳旁风。
直到九点四十了,再不走就要关寝室区的大门了,才陆陆续续有人开始收拾课本,再揣上一两张刚写的知识点往外走去。
这天天公不作美,伴随着窸窸窣窣收拾作业本的声音同时响起的,还有突如其来的暴雨声。
我和罗走到走廊,看着豆大的雨滴发呆。
远远地,我看到阿丘一手抱着画板站在一楼的走廊上,看着这雨幕发呆。
突然,我心里冒出一丝保护欲,快步跑下楼向着宿舍跑去,后面罗把校服脱了盖在脑袋上,也追了上来。
我倆大喘着气进了宿舍,都开始翻箱倒柜,他找出换洗的衣服冲我摆摆手,意思我洗澡去,我在他错愕的目光中拿了一把伞又冲了出去。
好在,我跑到的时候,阿丘还在那边站着。
我两步并作一步地跑到她边上,站在雨中一边把伞打开一边邀请她。
我们大着步子蹚在大雨里,随着鞋子都湿透了,就越发走地无所顾忌。
她问我:“下这么大雨还折回来?”
我嘀咕:“这还不是为了来接你!”
她说:“还是老同学仗义。”
雨下地愈发大了,落在伞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我们干脆在雨里跑了起来。
我看着身侧的女孩,一脸笑容,一如初见模样,心里有什么东西在蠢蠢欲动,趁着雨声,我小声说:“阿丘,我好喜欢你啊。”
她大声问我:“你说什么?”
我说:“咱们快到了。”
之后的生活,就是学习和刷题,在众人都行色匆匆中,我倒显得有点不急不忙了。我也没想到,当初一个玩笑般的打赌,给我省了不少力气。
高考之后,我去了一个挺特别的学校,她去了一个美术类的学校。
一纸录取通知书,将我们两个人隔了好远好远的距离,我们就像两条直线,在短暂有过相交后,再次疏远。
19年的一个冬夜,我约了她在离她家不远的一个公园见面。
我穿了一身洁白的制服,将领带打到最高处,前去赴约。
学着电影里,将头发梳成大人模样,穿上一身帅气西装,去见女孩。
时隔四年,再次见到她,还是一如那个夏天的黄昏,让我怦然心动。
我依然记得,那天她穿了一身米黄色的风衣,一头齐肩短发刚好落在红色的围巾上。
短暂的聊天,很快让陌生感消散,只是我们都意识到,我们再回不去那个夏天了。
我说:“你知道为什么我那么喜欢你嘛?”
她说:“为什么啊?”
我说:“当时就觉得,一个说出门在外,憨更能隐藏内心的女孩是多有意思。”
我没说,其实我是一见钟情。
分手的时候,我们照了合照,她还给我单独照了相,我对着兴致勃勃拿着手机拍照的她,举起右手,敬了个标准的军礼。
致敬,我的女孩。
致敬,我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