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王大娘不是大娘——她是个姑娘。
而且,是个秀发飞扬、青春荡漾的,姑娘。
王大娘喜欢百褶裙。她的青春就是裙摆下的那双纤细的小腿,每迈出一步,粉色的平底布鞋都要卷起温吞的尘埃与落叶,它们在阳光下飞快的打转,肆意的翻滚——仿佛是架在火炉上的一壶,沸腾的雌性荷尔蒙。
小城里的男人喜欢王大娘。他们钟爱着王大娘裙摆下晃动的,洁白而俏皮的小腿——以及,小腿上方的大腿,接驳大腿屁股,还有,随着坑洼土路颤抖起伏的,胸脯。
王大娘对此了然于心,却并不在意。但凡是无雨的夏夜,她都要舞动着百褶裙走过一个又一个的路灯。小城的路灯昏黄,王大娘穿梭在明暗交替的光影里,宛如一步便可跨过一个春秋。她披散的长发被夜风肆意撩起,夸张的形态像是县委大楼上竖起的卫星天线,又似一张孤独悬在墙上、捱不过寒冬的,渔网。
正是这张网,网住了小城里男人的眼球。
无数个燥热的夏夜,男人们蹲坐在马路边,冲动而隐忍的盯着路灯下王大娘的身影,静静欣赏。有失了心疯的家伙,扯着嗓子对王大娘嚷道:“王大娘!你真他娘的漂亮!”
王大娘在路灯下停下脚步,微笑着向他挥了挥手。
“王大娘!我想和你处对象儿!”人们受到了鼓舞,装满荷尔蒙的水壶,快要摁不住了。
“嗯?”王大娘一步一步、稳稳的向人群走来,男人们口干舌燥,仿佛王大娘的每一步,都踩在他们的前列腺上。
“你呀”,王大娘拽了拽裙子,高挑却不轻佻,坦荡但不淫荡。她对着手足无措的人群道:
“赶紧,回家,和你大娘,处对象儿去吧。”
2.
王大娘,是有名字的。
最初,她叫王轩。
在那个充斥着“吴彩霞,李桂花,赵美丽”的年代,“王轩”这个名字,安静而美好,秀气而别致。
有人问她的父亲,是拜到了哪座庙,搭上了哪根儿筋,才给孩子想出这么一个祖坟冒青烟的名字?
她的父亲憨憨的笑了笑,呷一口小烧儿,说道:“文化儿?我没文化儿,瞎他妈蒙。”
人们不依不饶,一杯一杯又一杯的追问。
终于,她的父亲借着酒力开了口:“我和她妈,是在驴车上把这娃给干出来的,左边一个‘车’,右边一个‘干’,正正好好儿是个‘轩’,我一翻字典,巧了,还真他妈有这个字儿!这是老天爷安排好的,也算是留个念想儿吧。”
人们笑了起来,笑声中夹杂着毫不掩饰的嘲讽与色情。王轩坐在墙角开心的咧着嘴,浑然不知自己已然沦为众人的笑料。她的父亲先是随众人哄闹了一会儿,然而,当他停下来时,众人却丝毫没有停止的意思。
他的脸色有些难看,抬手想要提一杯酒;可大家仍沉浸在那个生动别致的“驴车故事”中,勾勒着他在驴车上提裤子的动作。
终于,王轩的父亲挥起了酒瓶,砸向了那个笑声最为嘹亮的家伙。
这一砸,砸碎了酒瓶。
同样,也砸出了人命。
小城里的人都说,王轩她爹特牛逼——在驴车上解开裤子,就能干出条人命;在炕头儿抡起酒瓶子,也能干出条人命。
也有人说——算了,人都被毙了,说那些干啥,都是命。
更有人说——也是,这叫一命,还一命。
那时的王轩已经懂事,她攥着父亲的黑白照片,兀自瘫坐在墙角,看着院落中发情的土狗在驴车前来回的奔跑,
莫名心痛。
3.
后来,王轩的母亲,改嫁了。
一个夏日的黄昏,王轩的母亲用自行车驮着她,沿着坑洼的土路缓缓前行。老旧的路灯从王轩的头顶一盏一盏的划过,令她细长而微黄的发辫忽明忽暗。她下意识的回头看了看家的方向,可是路灯只留给她一片目眩神晕的金黄。
她问母亲:“我们要去哪里?”
“很远的地方。”
“有多远?”
母亲颤抖着答道:“爷爷家。”
“爷爷家,不远。”
说罢,王轩紧紧箍住了母亲——她身上洋溢的雪花膏的香味儿瞬间包裹住了王轩;她把鼻子眼睛嘴巴统统埋进了母亲腰上的赘肉中,奶声奶气的说道:
“爷爷家,快到了。”
车速倏地慢了下来,母亲一边流泪,一边呢喃着:
“没到,还早。”
在爷爷家门前的那盏路灯下,王轩问母亲:“你什么时候来接我呢?”
母亲为王轩理了理辫子,叩响了爷爷家的木门。她转过头对王轩说:“孩子,我永远,也不会来接你了。”
王轩笑着说:“妈妈,你骗人。”
“我不骗你。”
王轩的母亲掐住百褶裙的裙摆,毅然踏上了自行车。
彼时路灯刚刚熄灭,世界陷入了一片,
无垠的黑暗。
4.
几年后,王轩改名,叫王大地。
小城里诸如赵大婶儿,吴阿姨,孙大娘等热心妇女,在买菜遛弯儿的同时,纷纷隐晦而神秘的问王大地,为啥要改这样一个名字。
王大地很坦荡。她捋了捋发辫,笑着说:“眼一翻,腿一蹬,人终归要被埋进后山的那片大地里的。”
“啊呀呀,”正义的大娘大婶儿瞬间抓住了王大地的胳膊,“孩子你可不能寻短见啊!”
王大地依旧很坦荡。她将附着在自己胳膊上的、力道各异的手一一拿开,说道:“这个世界除了我自己,谁都靠不住,”王大地拍了拍车座,跳上了自行车,“我再把自己杀了,那我是不是个,大傻逼?”
长舌妇人们纷纷皱眉——因为从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口中说出“大傻逼”三字,实在太过粗鄙,粗鄙到令人想把脑袋塞进菜篮子。
很快,她们七嘴八舌的从王大地说到了王轩,又由王轩想到了她被枪毙的父亲,接着便是那句闻名小城的——
“我和她妈,是在驴车上把这娃给干出来的。”
大家目光交汇,心照不宣的哈哈大笑起来——她们终于用一件更粗鄙的事情,给另一件粗鄙的事情,下了定论。
王大地把自行车蹬的飞快,那些吃吃的笑声,隐约在她耳边回响。
她之所以改名为王大地,并非是想把“眼一翻腿一蹬”当作自己的座右铭,而是因为她宁愿当年她爹能从那辆意乱情迷的驴车上跳下来,粗犷而豪迈的把她射在广袤的,大地上。
想到这儿,王大地笑了,
含着泪那种。
5.
王大地到城里的百货商店工作了。
她整日坐在柜台后面,向每个捂着口袋儿的人报以虚虚实实的微笑。那些人狡黠的扫视着王大地,以及她身后的彩电收音机,不住的啧啧赞叹,暧昧与色情之间,仅差了一支显像管。
小城的人们对彩电有一种几近狂热的痴迷,渐渐地,“王大地是百货商店卖彩电的售货员”这一消息不胫而走。许是爱屋及乌的心理在作祟,王大地的地位也随着彩电的普及,而逐渐变得神圣高大起来。
人们开始称王大地为“王大娘”——这并不代表王大地胸脯下垂人老珠黄,而是“大娘”一词在小城的市井文化中,代表着一种及其崇高的,女性地位。
甚至可以,与熊猫牌大彩电相提并论。
王大地欣然接受了王大娘这个名头,而这个小城,却没有如此这般接的受王大地。
“王大娘”三个字,在小城的市井文化中,还包含着另一种含义,它不仅隐晦,而且淫秽——王大地、胸脯大、没有娘。
这才是“王、大、娘”的真正含义。
关于这点,王大地也是知道的。
她在思索了几日后,想出了一个并不精妙,但也绝非糟糕的对策。
王大地换上了一身粉色的百褶裙和紫色碎花布衫,脸上也涂上了薄薄的一层雪花膏。她仍然每天坐在柜台后面敷衍的微笑,她试图将她母亲的容貌重塑于每个人的脑海中。果然,每个看到她的路人,都会被她的装扮勾起一段,荒诞而遥远的记忆。
有人对王大地说:“王大娘,你这模样,这打扮,这神态,和你娘当年一模一样啊。”
王大地摸了摸发辫,挺起了胸膛,道:“别,我王大娘啊,胸脯虽然大,但是呢,”王大地盯着对方,嘴角微微上扬,字正腔圆的说道,
“我,没娘。”
6.
一个闷热的夏夜,王大娘穿着一条洁白的百褶裙、踏着一双粉色的布鞋,兀自走过一盏盏昏黄的路灯。
彼时街边聚集着好多挥着蒲扇纳凉的人,他们熟络的和王大娘打着招呼,一边打量着王大娘的小腿,一边说着无关痛痒的闲话。
王大娘天马行空却及有耐心的一一回答那些傻逼至极的问题。她挥手驱了驱缭绕在身边的蚊虫小咬,继续前行。虽然是炎炎夏日,但她仍然感觉到了来自路边的一道道灼热的目光,正在自己的身体上来回游走。
王大娘啐了一口,直挺挺的立起了腰杆,怎料百褶裙开始渐渐变短、身后的灼烧感也愈发真实,她下意识的伸手摸了一把身后——
一辆自行车,一条喇叭裤。
接着,路灯下响起了一阵绝望的怪叫,王大娘的百褶裙被卷进了自行车的车轮,然后,两个惊慌失措的人和一辆纠缠不清的车,结结实实摔倒在路灯的幽幽光影里。
王大娘踹开那台瘫倒在地上的二八自行车,慌乱起身,一边整理着裙摆,一边借着路灯,看清了那条油腻的喇叭裤——而那条油腻的喇叭裤,也在怔怔的凝望着王大娘长长的发辫。
王大娘认得那家伙——他是这个小城中,浪漫而风流的诗人。
一个整日穿着喇叭裤、钟情于用东北口音哼唱粤语流行歌儿的,燥热青年。
人们都叫他,李大爷。
只是没想到,王大娘和李大爷本应是史诗级的会面,竟落得这般狼狈而草率。王大娘攥着百褶裙的裙摆,淡淡的说:“呦,李大爷。”
“正是。”李大爷不断搓揉着喇叭裤,直到把喇叭裤搓成了喇叭花。
“听说你是个诗人。”王大娘转过身,借着幽幽的灯光说道。
“虚名儿。”李大爷莫名其妙的挠了挠裆下,猥琐却自然。
“来首听听。”
李大爷起了精神。他燃起一支香烟,目光在路灯与王大娘的身上堂而皇之的游走。不一会儿,李大爷便开了口:
光,
是排成一路纵队的蝌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