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的酒席,从晌午,一直延续到了黄昏。
李大爷和王大娘频频举杯,然后在众人喋喋不休的琐碎和刨根问底的叫嚷声中,一杯一杯又一杯,直到王大娘双眼通红,李大爷不省人事。
烧酒是浓烈而直白的催化剂,他先是令人们的舌头越来越硬——宛如悬在屋顶瓦片下坚固的冰溜;接着,它又让人们的舌头越来越长——就像五金商店里五米长的卷尺。
很快,王大娘的雪花膏被摆上了台面,李大爷的喇叭裤也变成了谈资,接着,王大地与王轩的故事被揪了出来,李大爷的“精虫之诗”亦被刨了个通透。
最后,故事开始变得私密、下流。
赵大婶儿,吴阿姨,孙大娘和李大爷的风流韵事,终于浮出了水面。
原本聒噪的大堂,瞬间安静了下来。
王大娘踩着板凳,豪饮一杯,哽咽着说:
“我……他妈的不在乎。”
赵大婶儿,吴阿姨和孙大娘,早已不知所踪。所有人看着王大娘,似乎不相信她刚才说的话。
“我……他妈的,不在乎。”王大娘看着醉倒在地上的李大爷,声音颤抖。
大家显然听见了王大娘的话,但是,谁都没有说话。他们只是死死的盯着她——那灼热的目光包含复杂的意味,其热度足以将王大娘脸上的雪花膏,融化。
也能把王大娘,钉死。
“我……不在乎。”王大娘还在强撑。
人们红着眼,用诡异的目光直勾勾的望着王大娘的脸,仿佛是在看王轩,又似乎在打量王轩种马般的父亲,也像是在审视王轩无情的母亲。
甚至,像是在嘲讽一头,发情的母驴。
“我……”王大娘的内心倏地被那些卑微的往昔吞噬,她的身体开始战栗抖动,最终,结局化作了三个字——
“我在乎。”
王大娘挥起台上那支包着红布的麦克风,咬牙朝李大爷的脑袋砸去。昏睡的李大爷一言不发,只是双手紧紧箍着王大娘的腰身。
窗外飘起了雪,王大娘亦不能自控的落泪。他挣脱了李大爷的禁锢和众人的阻拦,夺门而去,顷刻消失在阴霾而灰暗的世界。大家一脸关切,弥散着酒气甩开手脚在后面安慰追赶,豪气凛然,一出人间正义的嘴脸。
正巧,街旁的路灯,在黄昏时分,毫无立场的亮了起来。
可飞雪阻断了那微弱的光线,世界,并没有亮。
永远,究竟有多远?
也许,不过是路灯由暗至明的,一瞬间。
10.
后来,王大娘在冬天成亲了。
只不过,是在第二年的冬天。
新郎是一个人称老马的憨厚男人,而并非李大爷。
那场酒席平平淡淡,没有录音机,没有迪斯科,没有绵延不绝的爆竹,没有歇斯底里的狂欢,甚至,没有酒。王大娘的脸上涂着厚厚的雪花膏,老马西装革履站得笔直,像一只崭新的水泥电线杆。一切顺理成章,没有惊喜亦毫无波澜,一个苦命的女人嫁给了一个老实的男人,既是世间百态,又是人生常态。
那天,赵大婶儿,吴阿姨,孙大娘,以及李大爷,统统没有出席。
酒席散去,小城的人们都在背地里低声议论——这也许是王大娘最好的归宿,
她生于一头倔驴,而终于一匹老马。
11.
王大娘和老马并排坐在炕头,相顾无言。
头顶那盏四十瓦的钨丝灯泡发出耀眼的光,光线穿过悬在天花板上的五颜六色的气球,染上了缤纷油彩,这狭小房间的每个物件,都显得生机勃勃,蠢蠢欲动。
老马挠了挠头,把红色的搪瓷茶缸递给王大娘,说:“渴了吧,喝点水。”
王大娘接过茶缸,呷了一口温吞的白开水,看着老马。
“我,该做点儿什么?”老马用力挠着头,指尖与头发摩擦发出“刷啦刷啦”的响动,像是钉耙翻动贫瘠的土地,又如镰刀切割河堤的野草。
“把衣服脱了。”王大娘说。
“成。”老马脱下红色的毛衣,露出红色的衬衣。
“把衬衣脱了。”王大娘又说。
“成。”老马脱下红色的衬衣,露出红色的背心。
“把背心脱了。”王大娘接着说。
“成。”老马脱下红色的背心,露出古铜色的肌肉。
王大娘望着老马干瘪的乳头,心绪有些游离。
“我是不是还得,”老马举起茶缸,猛灌了几大口白开水,羞赧的说,“把,把裤子脱,脱,脱喽。”
想必老马的三个“脱”定是对应了棉裤、衬裤和内裤。
“不急。”王大娘握住了老马的手,老马浑身抖动不止,像极了一只痉挛的鸡崽儿,“老马,你先把灯关了。”
老马起身,险些滚下火炕。他哆哆嗦嗦的按下了墙上的开关,窗外的夜色,瞬间便涌进了房间。
“老马,一会儿,你穿着裤子,去帮我收拾一下。”王大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