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谈了四年的男朋友,也是我的初恋。
我曾经被他迷的晕头转向,他说什么,我都听,他要我做什么,我就做。我太害怕失去他了。我以为他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好。
然而,他还是出轨了。
我跟他最好兄弟在一起了!
我想要他伤心!要他后悔!要他颜面尽失!凭什么玩弄一个人可以不付出任何代价?
1.
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在耳边嗡嗡的响着,没有人觉得吵,所有人都跟着动感的音乐摇头晃脑。
我站在拥挤的人群中,也跟着摇头晃脑,跟个疯婆子似的。
这就是在蹦迪了。
忽然,似乎有人蹭了一下我的腰。我今天穿着浅色高跟鞋,一条短裙,露腰的紧身衣,劲瘦的腰很是敏感。
我知道站在我旁边的是男人,也知道他想做什么,所以,就没有理会。
然而,纵容的结果往往让人更加放肆。那个陌生的男人也是一样。一次不管,他第二次动作就更大了。
我这才正眼看了他一眼,他眉清目秀的,大概20出头的样子,眼睛在混乱的灯光下,也显得炯炯有神。
看我在看他,他冲我裂开嘴笑了,一副羞赧的样子。
“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
音乐声太大,我根本听不清他说的是什么。
他见我没有反应,便低下头,凑近我耳边。
“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温热的风吹到我耳边,他那双明亮的眼,近在咫尺。我恍惚间想起了某人说过的一句话。
“你的眼睛很漂亮。”
这一瞬间,我和这个陌生的男人好像看对眼了。
有些东西或许不需要说,就能心领神会。
音乐还没停,我们俩便纠缠着来到洗手间外的走廊了。
他压着我的身子抵靠在墙壁上,吻得我几乎喘不过气来。
走廊的灯虽比大堂亮不少,但也许是为了营造暧昧的气氛,所以也有些昏黄。
偶有几个路过的人上洗手间,也视若无睹,见怪不怪了。
我却还是因为被人突然撞见,有些紧张。
他的手扶着我的腰,轻轻的抚摸,带来痒痒的触电感,惹得我不由自主的战栗。
这似乎刺激了他,他扶腰的手,缓缓往下进犯。
他......想要伸进裙子里。
我突然好像清醒了,腾的一下,推开了他。
“够了......”
我转身就想离开,他意犹未尽地拉住我。
“去我家吧......”
“你醉了,我也醉了......”
我冷笑,甩开他的手,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仿佛这荒唐的偶遇没有发生过。
他追了出来,我却已经上了出租车。
虽然已经是凌晨2点,街上依然车水马龙。
回到家,家里还亮着灯,一个男人正窝在沙发上玩游戏。
正是我的现任男友——林正初。
是啊,如此放纵的我是有男友的。
我清清楚楚的知道这一点。
2.
林正初看到我回来,立刻停下游戏,关切地走过来。
“饿吗?给你煮了夜宵,热一下就可以吃了。”
“不用了,我不饿。”
我敷衍了他。
他也没有怀疑我,因为我告诉他,今晚同事聚会,玩游戏会晚回家。
我知道他是故意在等我,因为他平时就算是玩游戏,十二点之前也会睡了。
林正初满是信任的眼神,刺痛了我。我钻进了洗漱间,忽然觉得自己很恶心。一种反胃的感觉从胃里上升到口腔,我一遍又一遍的刷牙。
刷了十几遍,我依然觉得口腔里好像有臭味。
那个陌生男人是臭的!
我嫌弃地丢掉快刷烂的牙刷,洗漱好,钻进了自己房间。
林正初看我睡了,才回自己的房间。
当然,在洗漱间发生的一切林正初并不知道,他只是奇怪,为什么我的牙刷总坏的那么快!
第二天醒来,我感觉头昏脑涨,似乎酒劲还没有退,幸好是周日,不用上班。于是我干脆窝在被子里不起来,之后又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再次醒来,肚子咕噜噜叫。林正初已经给我煮好了早餐,是我最爱的排骨玉米汤。不过我为了保持身材,只喝了点汤,吃了点玉米。
“你变了……”
林正初突然这样说,我吓了一跳,抬头看他。他笑嘻嘻地。
“你跟在大学时不一样了……不过无论什么样,我都喜欢……”
我扯出一个淡淡的笑,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林正初说得对,我确实变了,变瘦了,变漂亮了,但也变成了我自己不太喜欢的那种人。
林正初对我很好,但我喜欢的,一直是他最好的兄弟秦峰。
五年前,我刚上大学。是一个来自乡村的小姑娘,戴着一副笨重的眼镜,不化妆,不做头发,不穿裙子,不穿高跟鞋,一米六二的身高,100来斤,经常穿着休闲的运动装。看起来土里土气的。
我是在一场篮球联谊赛中认识秦峰的。他是对面学校的篮球主力,我则是班里的团支书。所有人追着他跑的时候,我只是在做自己的事。
据他说,喜欢我,是因为我眼神干净,看起来很舒服。
“你的眼睛很漂亮。”
他曾经这么说。
所以,他使尽浑身解数追求我。不仅会送各种礼物、红包,还会陪我安安静静地待在图书馆看书,甚至跟我一起上无趣的专业课。
他那么活泼好动的人,也耐得住性子陪我。
我后来才知道,他并非每次都是有空才来找我,他逃课也来。
我让他别逃课,他只是笑笑:“想多看看你啊,难道你不想见到我?”。
没有经历过情爱的我,在他热情又猛烈的攻击中沦陷了。
他五官俊朗,长得很帅,笑起来很好看,又是富二代。所以有很多人追求他,可他偏偏就选择了我。
是啊,为什么偏偏选我?
我一度以为他真的是爱我的。
毕竟,我们在一起四年,一直都很快乐。他送我昂贵的礼物,我虽然没什么钱,但会省吃俭用,慢慢存钱,给他买。一双他喜欢的球鞋,我就要存半年。但我却甘之如饴。爱的作用是相互的,我也想回报他对我的好。
直到那天,看到他跟一个身材高挑,打扮很时髦的女孩走在一起,我才知道,我只是他的备胎。
3.
那个女孩叫凌琳,在另一个城市上大学,她和秦峰是从小一起长大,门当户对的青梅竹马。
他们父母双方早就商量好,让他们毕业后过两年就结婚。
我崩溃了!
跟秦峰在一起的日子里,他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他二十岁那天夜里,在他的要求下,我把自己也送了他。
四年的青春和付出,我以为我们会走到一起。
没想到,最后只换来他一句“不爱了”。
难怪,他从不带我见他的朋友。
难怪,他从不在朋友圈发我们的合照。
……
一切都是有迹可循的,只是我被爱情冲昏了头脑,选择性的忽略了。
我相信了那些谎言。
秦峰被我发现脚踩两条船,直接跟我提出了分手。他身边从来不缺女人,他不在乎。
我傻,我不肯放手!一次次去找他,一遍遍用微信给他发信息,还给他写了所谓的长篇大论吐露心声。
我知道自己犯贱,可还是控制不住想做些什么。
我找到了凌琳,我告诉她秦峰的所作所为。她眼神暗了一瞬,最后却还是一副淡漠的样子。“我跟他一起长大,他什么样,我能不清楚吗?”
凌琳看我的眼神,似乎有些怜悯。
“这个世上的爱情太少了,不过各取所需罢了,别傻了……”
凌琳转身离去,背影潇洒。
而我的爱情梦也结束了!
我尝尽了心痛的滋味,暴瘦了十斤。
自那以后,我就变了。
我变得爱打扮了,变漂亮了。他不让我穿的吊带,我偏穿。
我本来长得也不差,稍作打扮,就吸引了不少男人,我游走在那些男人之间,却再难付出真心。
三个月前,与林正初偶遇后,他向我示爱,我知道机会来了。
由于秦峰的隐瞒,林正初从来不知道我曾经跟秦峰在一起过。我却听过他跟秦峰一起打游戏,见过他和秦峰的合照。林正初是我的校友,也是秦峰最好的兄弟。
我真想看看秦峰知道我跟他好兄弟在一起时的样子!
我疯狂地想要报复!
我想要他伤心!要他后悔!要他颜面尽失!
凭什么玩弄一个人可以不付出任何代价?凭什么我还在深渊,他却依旧逍遥快活?
4.
恨意并不能让我快乐,我知道放下才能解脱,可分手两年了,我却还是耿耿于怀,我仿佛成了一具行尸走肉。
林正初对我心底的仇恨一无所知。
在他的眼里,我是矜贵的,是纯净无暇的。
我们虽然住在一起,但租的是两室一厅。都有彼此的私人空间。他也很尊重我,不会太多地过问我的私生活,我们生活一直很融洽。
可我骗不了自己。我对他是没有喜欢,没有爱的。我只是在假装喜欢,所有的一切都是假象。
林正初不知道有没有感受到这一点,我刻意忽略自己在报复一个人的同时伤害了另一个人,我不敢去想,不敢去面对心底的愧疚。
与林正初吃完玉米排骨汤,我打扮了一下便出门了。
虽然是周日,但我还是找了一份兼职。是在剧本杀的店里当职员。
林正初怕我辛苦,不让我兼职,他心疼地拉着我的手。
“乐乐,如果你需要钱,我可以给你……”
我知道他是真的会给,他跟秦峰一样,是富二代,有的是钱,他们不在乎。我用尽全力才能争取的东西,他们一出生就有了。
我满怀感激地看着他,拒绝了他的提议。
“我知道你心疼我,可我想靠自己……”
他看着我坚毅的眼神,几乎动容了。他认为我有傲骨。因此对我更加另眼相看。
可我心底却不是这么想的,或许是因为欺骗了他的感情,就不想再骗他的钱了,我不想欠他太多。他是一个好人。
当然,除了这点之外,我还想借兼职“交友”。我的本职接触的人有限,兼职接触的客人就各式各样了。
今晚运气好,有个大叔带了一群朋友玩实体剧本杀,一个晚上就赚了好几百。大叔好像看上我了,请我一起吃饭。
我答应了,在外面我向来不拒绝送上来的好意。
我挑着贵的点,美美的饱餐了一顿。餐桌上,他想对我动手动脚,我便欲拒还迎。
灯红酒绿,逢场作戏。
只是一顿饭,一份小礼物而已,我居然也在逢迎。
我都快不认识自己了,我已经忘了,从何时起,我竟变成了自己讨厌的那种人。我不知道这就是所谓的低劣报复,还是如此放纵自己,会舒服一点。
街上车水马龙,我置身人满为患的街道上,内心却很空虚。
我不知道自己该往那走,未来,似乎就是深渊。
灯影交错中,一个欣长的身影站在路灯下,他转过头来看着我笑,俊朗的脸上荡起浅浅的梨涡,是林正初,他来接我了。
“乐乐,我们回家吧……”
他的笑好温暖啊……
如果我先遇到的是林正初,而不是秦峰,我的故事是不是就不一样了?
我如是想着,眼里盈满了泪。
5.
如果,我不是有目的地接近林正初该有多好。
然而没有如果。
今天是林正初的生日,我给他买了他最爱的球鞋。好巧,就是秦峰喜欢的那一款。
他们不愧是好兄弟,连喜欢的“东西”也一样。
我提着球鞋出了商场的门,现在的我,可以轻易的买下一双球鞋,却没办法怀着当初那份纯真的心了。
今天,就是我即将与秦峰再见的日子。
林正初很早以前就说,要在生日这天带我去见他的兄弟,我们才在一起三个月,他就迫不及待地想要全世界知道。
当初,跟秦峰在一起三年,他都藏着掖着,还说恋爱只是两个人的事。
我思绪飘远,恍恍惚惚地想起了从前。
忽然,一阵喧嚣声传来,我毫无防备,被撞到在地,手中的球鞋也掉在了地上。
紧接着看到了令人骇然的一幕。
一个年轻的男子手里握着一把水果刀,拖着一个身穿白裙子的少女,从我身边匆匆走过,另一个男子紧跟着追了出来。
持刀的男子王浩一脸癫狂,哭哭笑笑,像个疯子。
“兰兰,你为什么选他不选我?我哪点比杨伟差?”
被称为杨伟的,正是追上来的那个人,而兰兰正是他抓在手中的少女。
杨伟一脸担心地看了眼被抓住的少女兰兰,努力稳定持刀男子的情绪。
“王浩,你冷静点,别伤害兰兰。”
王浩怒吼呵斥杨伟:“你闭嘴!”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了,大家都在观察着形势,想要伺机制服持刀的王浩。
在刚才的推撞中,我的脚崴了,站在一旁,拨打了求助电话。
王浩警惕地看着人群,精神紧绷。
兰兰被抓得疼了,吓得浑身颤抖,说话都不利索了。“王浩……你……先放开我……听我说好不好?”
“我不听!你又想骗我!”
王浩情绪似乎要失控了:“你不懂吗?你为什么一点都不懂?我轻生威胁你留在我身边,是我不对。可是我真的不能失去你呀!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在一起十年了,你才认识他三个月啊!!!你贪钱,你贪他的钱是不是?”
王浩紧紧地抓着兰兰,“你休想离开我,休想!”
王浩突然拿着刀猛砍兰兰,洁白的裙子瞬间被鲜血染红,兰兰惨叫着倒在血泊之中。
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众人根本来不及反应。杨伟看着癫狂的王浩惊愕,他往后退了退。
人群中有几个男子想要过去阻止王浩,王浩被刺激,发狂地朝着人群乱砍。
我躲避不及,手臂被王浩划伤了。
王浩彻底失控了!
6.
我脚崴伤,跑不快,眼看就要被王浩刺中。他却突然被一脚踢了出去!
是林正初赶来了!他抱起我,连忙往外跑。
秦峰搂着凌琳,就站在不远处,看着这一切。
救援人员很快赶来制服了王浩。商场满地鲜血,一片狼藉,送给林正初的球鞋也染上了血。
我跟兰兰还有受伤的围观群众,都被送去了医院。
兰兰抢救无效,离世了。杨伟不想惹麻烦,早就不见了踪影。
医院里充斥着兰兰父母撕心裂肺的哭喊声,一个花季少女,因为感情纠葛,就这么被连累致死。
这就是爱而不得的报复吗?
我看着心里很不是滋味。
林正初也没有什么心情庆祝生日了,他在医院陪着我。
秦峰从始至终都没有管过我,甚至看都懒得看我一眼。他就好像不认识我一样。不,应该说,他早就把我忘了吧。
秦峰没有想象中的伤心后悔,没有想象中的气急败坏。我就好像一片生命燃尽的发黄落叶,轻轻地划过他的眼前,飘到他脚下。
就那么轻飘飘的,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我的快乐悲伤,从来与他无关,在他心底也激不起半丝涟漪。
那段时间我很消沉,以前总在网上看到类似的新闻,但是从来没想过,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边。
那么真实,又那么可怕!
人的生命是多么脆弱啊!为了一份爱而不得的感情,一份已经不存在的感情,搭上了两个人,值得吗?
我做噩梦了,梦里那个染血的女孩兰兰,变成了我自己。我梦到自己拿着刀,捅了秦峰,殷红刺眼的鲜血弥漫了整个空间,连天空都变成了血色,我拉着秦峰坠入深渊。林正初试图拉住我,也被我拉入了深渊。
醒来的我并没有快感,只有后怕。
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
我意识到,无论我多么痛苦,多么难过也好,秦峰都不在乎了。他对此漠不关心。
而林正初呢?
我不知道他会怎么做,也不清楚他怎么想。我似乎,从来都没有真正去了解过他,去关心过他。在跟他交往的这些日子里,我满心满眼都是报复。
秦峰带给我爱意的假象,我把它重现给了林正初。
我又成了自己讨厌的那种人。
我想了很久,我给林正初留了一封分手信,就离开了我们一起的那个家。
7.
秦峰是该受到报复的,但是,我对他的仇恨,他根本就不在乎,那么,报复就没有意义了。
林正初是无辜的,他很好。他对我太好了,好到,我再也不敢伤害他。
我也不敢当面跟他说离开的话,我怕他的挽留。我的心里始终觉得对不起他。他越是坦然,我越是内疚。
就这样,我删掉了林正初的所有联系方式,离开了那个纠纠缠缠六年的城市。去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在这个全新的城市里,我要重新开始。
这里没有人知道我的过去,也不会有人令我伤心。
我找了一份轻松的文职工作,朝九晚六。还爱上了摄影,时常跟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们,去城市的各个景点游玩,拍些美丽的花花草草。
我不再衣着暴露,刻意地打扮得花枝招展,只是偶尔化个小小的淡妆,注意些基本礼仪。
我会常常给父母打电话,报平安。有时候没什么新鲜事,也会随便唠嗑点七七八八的东西。父母很满意我现在的状态,毕竟在他们眼里,我从来都是这样的。我是村里为数不多的大学生,是他们的骄傲。
只是,他们担心结婚的事,总是催着我相亲。
“女孩子终究要找个人嫁了的……”
“工作再好有什么用?还不如找个好男人嫁了……”
“你年龄不小了,现在是你选别人,再往后就是别人选你了……”
他们肯让女孩念大学,却还是觉得女孩必须要靠男人。真不知道他们的思想是开明呢,还是守旧?
不过不管怎样,我知道他们都是关心我的。
我推脱了一年多,终究还是拗不过父母的坚持,同意了相亲。其实也是为了让他们放心吧,除了爱情,现在我最在乎的,就是父母了。
相亲的对象是一个程序员,大我几岁,跟我同乡。没有想象中的秃顶,长得还算端正。
我跟他是异地,过年的时候见了一面,他一开始就直接问我:“结婚你有什么要求?”
我被他的直接惊呆了。
“你有什么?”
他很自信地笑了笑:“无车无房无地位,还有一堆没有实现的梦想。”
梦想?这个词只在小时候说过、想过。长大了,梦想似乎变得遥远了。听到这个词,我来了兴致。
“什么梦想?”
“说出来怕你笑话。”他虽然嘴上这么说,但实际上却没有不好意思的样子。
“就是要申请20项专利,40岁赚够2000万!”
真是宏大呀,可30多岁,还连一个专利都没有。谈梦想是不是太遥远了呢?
梦想和爱情,真的都太虚幻了。
他当天晚上就问我对他有没有意思,如果可以的话,想跟我定亲。
如此草率地对待婚姻,他却觉得理所当然,他觉得相亲,就是图快,不然还不如在外面找个女人好好谈。
我自然是不同意的,他也就这样销声匿迹了,半年来,我们都没说过一句话。
没想到七夕的时候,他突然说想来看我,跟我好好培养感情。
我拒绝了,也迷茫了。
男人到底是怎么看待婚姻,看待爱情的呢?
或许,这个答案,我在秦峰那里就知道了。
只是,我迟迟不肯面对罢了。
如果爱情、婚姻真的只是一场交易,一场游戏,那是不是还不如自己过呢?
我似乎能平静地面对任何对爱情的轻浮了。
可为了不让父母担心,我依旧跟他们及亲戚朋友介绍的相亲对象见面。
而这次的相亲对象,是一个我意想不到的人!
8.
那天黄昏,霞光洒在江水之上,波光粼粼的。
林正初临江而立,影子被落日的余晖拉得很长。他转过头来看我,逆着光,我一时没看清楚他的模样。直到他开口叫我。
“乐乐,好久不见……”
我有点记不清他的样子和声音了,好半晌才反应过来。他却已经迫不及待地走近我,激动地伸手想要拉住我。
我往后退了一步,避开了。我没想到还会与他再见,有些诧异,也有点尴尬。
“好久不见……”
不过简单的寒暄之后,已经无话可说。
我打量了一下他,他似乎有些憔悴了,比两年前成熟了许多。我并不知道他就是我今天的相亲对象,还以为是意外的偶遇。
“我还有事,先走了……”
见我要走,他也没拦着,只是跟了上来。
“你变了……”
林正初又说出了这句话,我确实是变了,变得不那么相信爱情,变得冷淡,变得云淡风轻了。我甚至懒得跟他解释和寒暄,因为我已经没有了接近他的目的,不必刻意去讨好他了,所以,听到他这么说,我也只是笑了笑。
他没有生气,反而很高兴地对我嘘寒问暖,问我最近过的怎么样。
我不回答,他就一直絮絮叨叨的,自说自话。
“你也变了……”
变得啰嗦了。我很想吐槽他,不过后面这句话没说出口,还是要给他留几分面子的,而且,我也不想跟他掰扯太多。
他听到这话,顿了顿,忽然郑重地说:“我的心没变……”。
他的眼神深邃而温柔,仿佛有很多话,都无法说出口。我只看了一眼,就匆忙避开了他的目光,因为他的眼里有我。
可是我怕,怕自己看错,怕自己理解错!我受够了爱情的苦,不敢再轻易尝试。
我慌忙地逃走了!
林正初就站在原地,看我越走越远,最后消失在他视线里,融进人群中。
忽然,老妈的视频电话就打进来了。
“乐乐,见到那个小伙子了吗?怎么样啊?那小伙子说是你同学,想找你,我不敢乱相信,他求了我半年了,我看他还挺诚心的……”
我这时才知道,林正初就是我今天的相亲对象。
才知道他这两年,一直在找我。
我转身,回过头想要看他,可是我已经走出好远了,他也离开了我的视线。街上来来往往的,都是陌生人。
我想要往回走,回到他的身边。然而,只走出了一两步,我就停住了。
我不知道自己在干嘛,犹豫着,离开了。
9.
林正初过了两年灰暗的日子!
两年前的那天,林正初带着我最喜欢的零食回到家,家里却空荡荡的。我的东西都收走了,我的人离开了。只留下了那一封分手信。
他想要找我,可是我却把他拉黑了。
网络的好处,就是你想留在一个人身边,那你们可以一辈子保持联系,不会被地域所限。而它的坏处就是,如果想离开,是怎么也无法找回的。
林正初就遇到了这种境地,他失去了我的联络方式。我甚至连电话号码也换掉了,我是真的想跟不愉快的过去做个了断。
后来,林正初来到了我现在的这个城市,因为我曾经说过,想要来这个城市看看。随口说的一句话,他记在了心里。
可是这个城市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要找一个人,真是难如登天。
林正初辗转走了多个城市,又回到了母校,找遍了学校的老师,终于要到了我父母的电话,与我母亲取得了联系,之后,便哄得我的母亲,安排了这次所谓的“相亲”。
与林正初的这次重逢,完全是他一手策划。
我知道这些后,心中五味杂陈,不是因为他设计我,而是因为我根本不知道他在找我。我清楚的知道竭力挽回一个人,求而不得的滋味,是多么难熬。
我心疼他。
可那只是心疼,是感动,并不是爱。
这次重逢后,我们并没有留联系方式,可他找了我那么久,既然知道了我的所在,又怎么会轻易放过我呢?
果然,第二天一大早,我就看到他等在楼下。
只有一个简单的目的——给我送早餐。
那么简单而纯粹的目的,我甚至无法拒绝。
一次目的达成之后,就有了第二次。
接我下班,约我吃饭,跟我看电影……
一桩桩一件件,每件事都那么微小,又那么认真。下班不管多晚他都接,吃饭全点我喜欢吃的菜,看电影之前问我的喜好……
女人好傻,有时候很容易把感动转化成爱,我也逃不开这个定律。
我默许了他的行为,我知道他想要什么的,可是,我给不了,有件事,一直搁在我心里无法释怀。
我欺骗过他的爱……
10.
如果一个人对你有爱,那么你一定会感受到。
如果一个人爱你,那么,他就会为你考虑。
林正初就是这样,他一定是感受到了我的顾虑。
“我知道你和他的事……”
那天,吃着林正初为我做的晚餐,他突然这样说。
我心里咯噔了一下,我知道他说什么,但我又有点不想提起这件事。我想要找个借口糊弄过去,我想要逃。我吓得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不由自主地颤抖。
“大学,你和秦峰谈的时候,我就知道了……”
我诧异地看着林正初,原来,他什么都知道吗?
林正初坐到我身边,轻轻地揽住我的肩。
“对不起,眼睁睁地看着他伤害了你……”
跟秦峰分手的那个夜晚,我躲在学校后山,一个无人的小凉亭哭泣。黑漆漆的小山,连个路灯都没有,只有惨淡的月光,黑夜笼罩了一切,冷风吹凉了我的身心。
我伤心欲绝,撕心裂肺,却没有大声哭出来,我不想让人看到我的脆弱,然而我却无法阻止内心的痛楚。
眼泪止不住的流,流干了,流累了,我靠在小凉亭里睡了过去。
我以为当时只有我一个人,我以为我躲得很好。
没想到,林正初把一切都看在了眼里。
林正初也知道我犯贱地想要挽回秦峰,他知道所有一切。
他怎么能不知道呢?他是秦峰最好的兄弟,秦峰跟他说了我不少的事,痴心的,可笑的,好玩的……一切的一切,秦峰将我玩弄于鼓掌之中,秦峰把我当成了谈资,在炫耀!
小凉亭是林正初初见我的那天,从那天起,他就想要保护我。
跟我在一起,做我报复秦峰的工具,林正初心里都清楚,他是自愿的!他是真心想要跟我在一起!
我以为我早就放下了对秦峰的恨,我以为我早就放下了对林正初的关心,然而当林正初说出这一切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心痛、难过。
泪水不争气地落了下来,就像四年前的那个夜晚,止不住。
这也是我第一次,当着林正初的面哭。
我忽然觉得很可笑,在林正初眼里,我好像又成了玩物?
林正初轻轻捧着我的脸,吻去脸上的泪痕。
“乐乐,放下过去,我们重新在一起好不好?”
“我爱你,乐乐……”
我们真的可以重新开始吗?
11.
我和林正初好像真的毫无芥蒂的在一起了!
我们搬到了同一间屋子,同一个房间。一起吃,一起住!
我不再像当初那样,有目的地接近他。他也不再像以前那样,心里藏着一个秘密。我们的中间,不再隔着一个“秦峰”。
单纯而没有心机的相处,让我们身心都比较舒畅。
半年后,林正初跟我求婚了。
他总是这样,好像什么都迫不及待,迫不及待地向全世界宣告我们在一起,迫不及待地想用婚姻把我锁在身边。
他说:“杨佳乐,我想让你像你的名字一样,快快乐乐……我会陪着你的……”
我说不清到底是不是喜欢上了林正初,就像我以前想的那样,他很好,各方面都很好。
不错的家世,不错的学历,不错的外形。
绝对是婚姻中的上上之选。
最最重要的一点,他心里有我。跟他在一起,我可以做真实的自己。他就好像我随意可以停靠的港湾。
或许,婚姻中能找到一个爱自己的人,就已经很不错了。
所以,我同意了。
我们走进了婚姻的殿堂。我穿着洁白的婚纱,嫁给了那个我想嫁的人,林正初也很开心,他差点要哭了。
我爸妈也哭了,他们很高兴我找到一个好的丈夫,放心了。
秦峰也来参加了婚礼,还有他的妻子凌琳和他们的孩子。看得出来,秦峰和凌琳的感情一般,他们在席间基本上不怎么说话,凌琳一个人照顾着孩子,秦峰什么都不管,只顾自己和哥们喝酒。
我不知道秦峰、凌琳婚后的生活过的怎么样,再见到秦峰,我的内心已经平静了。他早该成为我生命里的过客了,过往的种种,我也早该放下了。
我有了全新的身份,全新的生活。
情爱,或许真的只是生命中的一部分而已。
12.
我以前总以为轰轰烈烈的爱过,才不枉来世间一趟。
后来才发现,原来能平平淡淡地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就已经是很幸福了。
可是有时候,往往事与愿违。
结婚后,林正初对我还是像往常那么好,他真的实现了他的承诺。
可我,内心始终没有多大的波澜。或许,把爱情看的太重的结果,要么就是沉溺在爱情中伤人伤己,要么就是淡薄到完全不相信爱情。
不过,我还是很满意现在的生活。
我不用孤孤单单地一个人在城市里打拼,想独处,有独处的空间,想人陪,有一个随叫随到的爱人。
我们还有了一个可爱的孩子。
林正初要给他取名:“小乐乐”。
我拒绝了,孩子跟父母重名,不好称呼,以后林正初叫乐乐,我怎么知道他是叫我,还是叫孩子呢?
林正初就笑我:“两个都是小乐乐。”
我抱着孩子靠在他怀里,看着窗外的月色,想着,要是能这样过一辈子,那也是一件不错的事。
可意外还是发生了。
林正初突发心脏疾病去世了!
我一直不知道,他原来有心脏病。
他自己知道吗?他是不是又骗了我一回?
他是不是明知道自己命不久矣,还自私地把我圈在身边?所以他才那么急切?
他实现了自己的心愿,那我呢?
我没办法去纠结一个已逝的人,甚至还来不及把自己的疑问问出口,他的离开,太过突然。
我花了好长好长的时间,才从失去他的悲痛中走出来。
我必须振作起来,我还有孩子要养,还有父母要照顾。
我带着小乐乐回到了父母身边,找了一份工资不高,但可以兼顾小乐乐的工作。
小乐乐长得很快,眉眼越来越像他了。
13.
今天是林正初的生日,我带了他喜欢的球鞋去墓地看他。
天气阴沉沉的,黑压压的乌云铺天盖地,好像要哭一样。
林正初还是那么年轻,他的生命永远定格了。
我的青丝已染上了白发,我渐渐地老了。
我莫名的想起了跟他在一起的点滴,我还是在想,如果我先遇到他,我们的故事,会不会就不一样了?
可是,没有如果呀!
离开时,小乐乐忽然拉住了我的手。
“妈妈,别怕,我会陪着你的……”
不知道小乐乐是在哪里学来的话,连说话的语气都像他。
我听着,红了眼眶,泪眼朦胧。